房产租赁印花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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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讨论:中国人为啥不喜欢租房?
[瑞士最令我意外的统计数字:70%百姓租房]达沃斯之后顺访苏黎世。最不意外的事实:苏黎世湖水达到直接饮用标准,100%污水处理;最意外的数据:70%的瑞士人租房子住;苏黎世市区94%的居民租房住,150万欧元可以建一个豪华风景别墅。如此富裕的国度没有房屋崇拜和地产泡沫。什么制度至此,太值得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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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李稻葵微博称【瑞士最令他意外的统计数字是70%百姓租房】达沃斯之后顺访苏黎世。发现苏黎世市区94%的居民租房住。富裕却没有房屋崇拜和地产泡沫,什么制度至此?
有媒体称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相关部门,起征面积为人均24平方米,北京地税官方微博今日早间对此做出回应,称经调查证实,尚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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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国人为何不喜欢租房?
“女人当自强,婚前有套房,男人有套房,不怕丈母娘”――据说这是某楼盘的主打广告语。看着庸俗的广告语其实反映出中国居住文化中的强烈拥有意识。中外在居住文化上有巨大差别,中国人没有房住,在普通人眼里意味着无能、懒惰、没面子、没财富、不稳定等;但在国外,租房子住很正常,很多富人租房住。
中国式的以房养老和欧美不同,欧养是把房产反抵押变成现金流,风险很大。中国人是守本致富对抗通胀,市道好时收些租金,聊胜于无,并不全靠租房收入。有房有地是农业文明的小康标准,是人们对于财富的不动产偏好,要经过一两代人才能改变,改变为现代人的流动性偏好。不动产偏好的典型案例是愚公移山。
我看主要是个习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喜欢积累财富的传统。中国虽然地大,但更突出还是人多,同时资源集中在几个大城市,所以买房很容易被认为是最好的投资,都买房房价岂能不涨?房价越涨大家就越不愿意去租房。 || (@sijinchen): 我如果去北京的话,绝对租房而住
恩格斯《在论住宅》中指出:居者有其屋,是大资产阶级的阴谋,小资产阶级的幻想。小块耕地捆住了小农,用一个小房子再捆住产业工人,红利期就延长了!利用了人们的传统观念!让你租不着租不起,榨干三代血汗也得买,用心何其毒也! || (@a171717t): 中国传统观念。必须要有自己的房子,
东京租房市场:1、25平左右房子月租金大约8000人民币;2、租房时需要付房东1-2个月的礼金+中介费半月房租;3、租客需要购买租房保险并有实力人士提供担保(否则需买担保服务大约1个月房租)。。看看是不是比我们租房市场交易成本高得多。。好的方面是东京房价稍低于北京上海,可以零首付且贷款利息超低。
在这个曾经当雇佣兵、做钟表匠、拿人钱财替人保密、现在将稳步研发与精密制作完美结合的淳朴山民国度, 资源是奢侈品,依靠人力和智力发展是传统;环保是生活的组成部分,从没有人想过用生存质量换取物质财富。|| (@lydiashang): 不得不承认,咱的发展阶段和人家瑞士差得还远呢,经济、民众意识等。
我个人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太长久了,而且几千年来都属于内陆文明,觉得财富只有落到土地上,才能保住,基因里衍生出了强烈的土地情结,而现在因不能拥有土地,则转化到了房子上… || (@qiantangfayulee): 理论假说供参考:在财产私有国家,财产社会化,政治社会化,公共福利普及,人们无需拥有住房产权仍有安全感
这不稀罕李教授,我国八十年代70%租公房。清华成了出国培训班,因留校没房住只好出国。您就是那时走的吧? || 李稻葵:瑞士70%百姓租房 没有房屋崇拜和地产泡沫 /发呆怎么做到的?!cc(@renzhiqiang) (@pan_shiyi2012) (@fanjianping2011) (@bashusong) (@sijinchen) (@xiaosumeng2012) (@liu_fuyuan) (@dongfan)
崇尚人文关怀,注重个人与自然的融合,走可持续发展策略,没有短视的发展和各种僵化的崇拜,在这样的环境里,你的幸福还需要别人来问么?不存在物质的盲从不是国外国民素质高,而是因为有了国家的保障,国家是人民的庇护者而不是榨油机。
一直以来的楼市舆论,是外行没任何根据的乱说,内行专业的话公众却不想听。那么好了,差距尽显。买不起很多种原因,最傻的原因是从02年开始看房,却一直相信魏杰王小广谢国忠易宪容牛刀时寒冰曹建海侯宁等等大忽悠,前赴后继的房价大跌30%、50%到80%的谎言,等待的结果如何?你现在还买得起吗?
在中国租房一族不少。只不过一提及婚姻,似乎没有自己的房子就不像那么回事了。一来是价值观问题,二来廉租公寓的体系也不完善。
整个欧洲国家的平均住房拥有率都不超过45%,地广人稀的北美大城市也是,曼哈顿甚至不到10%。欧美人对中国人如此高的住房拥有率,以及对房子那种疯狂的情结非常不理解,感觉匪夷所思……/流汗
拥有房子是世代梦想,我们既要理解这种基于不稳定不安全无保障考量的需求,解决基本居住问题,也不能片面性地推行"居者有其屋",对外来务工者这类流动性大的群体一方面由用人单位提供,另一方面靠租房解决 || (@Foreversmail): 中国千年文化害的 || (@liu_fuyuan): 恩格斯《在论住宅》中指出:居者
【莫天全:如何不让房子困住梦想】租房麻烦、没归属感,但年轻人是否要买房?没有足够资金储备去买房,贷款会改变你的人生。把房子看淡一点,朝自己的梦想去努力,梦想实现了自然也就有能力买房了。如果自己不进步,永远买不起房,如果把自己的事业做好,你永远都不缺房子住。
还有种说法:房产税会提升房租。事实上,租房市场是个有效市场,只有供不应求房租才会上升。而实施房产税,恰恰可以增加住房拥有者的持有成本,逼出大量的空置房出租甚至出售,不仅会迫使房价的理性回归,更会降低租房价格,欧美的经验早就证明:房产税是调节房市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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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K:啥样的人更应租房?
中国已经步入终身租房时代!
有网友询问:房价收入比比较抽象,租售比也太泛指。能否针对个人具体情况谈一下?这样说吧,从金融即个人理财角度很简单,如果你现在看中一个房子,如果租下来的话,月租5千,如果房贷利率8%左右,乘以200,房贷利率低于6%,乘以220。如果房价高于你得出的那个数字,租合算,反之买合适
外来人口急剧增加推升一线城市房租上涨:房地产调控下,从土地交易、宅地供应到新房、二手房成交和价格,正在经历着寒冬。北上广深等重点城市的租房市场却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租金不但没有停涨的迹象,反而近两个月来,不断上升。“刚需们”不得不以租代买的无奈。
温爷爷说中国十三亿人民对住房需求是刚性的。居者有其居和居者有其屋不同。鼓励租房。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房价现在还远~远~没有回到合适价位,调控不放松。[鼓掌] 充分利用市场,政府的手更具有稳定性和公平性也不能少。
一纽约朋友几个月前退休回到上海定居。他将纽约房子卖了50万美元,合人民币300多万,但在上海市内已经买不到像样的房子!在我的建议下租房而住。在上海最佳地段静安寺租了一套市价750万家具电器齐全的高级公寓,每月租金竟然只有7500,便宜得不可思议,而且房东待他客气向上帝一样
口婆心劝朋友们卖房终修正果。亲爱的李姐今日来电,她决定不买房改为租房。给她算了个帐,4百万拆迁补偿买3百万年息9%信托,利息月付,每月收2万2,减8千房租加2万1工资月净现金流入约3万5,她非买点股票就认购了1百万神农春生,我打算努力给她多赚点。现在她觉得手头特宽裕,感觉快成富婆了。/呲牙
【买房与租房】买房,只能偏安一隅,租房,可拥有天下,想住哪里租哪里;买房,将毕生的收入提前支付给开发商,租房,是将大部分收入用于投资自己;买房,是给自己上一道精神枷锁,租房,是令自己轻松上阵、奋发进取;买房,是一次性付70年房租的租房,租房,是付1/840的房款拥有房子。
房租超过5000,租客就成老大了? || (@sijinchen): 对,请姚总((@yaojinbo))看一下,58同城,一个神奇的网站。请给广告费,呵呵…… || (@qweeqazz5477521): 哈哈58应该给你广告费
两年多的限购限贷政策导致可出租房源难有增加,甚至因回收自住而减少,但承租需求却一直在上升,甚至有了钱但因无户口、无纳税和社保证明也买不成,只好继续租房。租赁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租金大涨,甚至两年多上涨三四成,调控不但没帮助低收入人群,反而伤害了他们!
【房租大涨月薪8500元白领逃离北京,作诗纪念北京殇】“五年租房两茫茫。不辞职,自难忘。天天涨价,无处话凄凉。纵使离去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见双亲,倚门望。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黑中介,北京殇。”这是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生张培岭离京后作诗纪念北京殇。转
对很多人来说,房买不起同样也租不起,房租指的是单一的必须支出,而这样的支出还包括生活费等各种费用,上海这套房子7500再加上别的费用一月下来就得一万以上,而如今每月赚2万以上的人有多少?每月不赚2万肯定租不起,最起码得有足够的生活费,普通工人住不起,公务员一样住不起!
【买不起房的三种人:没本事的,不努力的,努力方向错了的】。多亏伟大领袖毛主席带领共产党给中国的每一个家庭都分了房子和口粮地。但是,市场经济,要有市场的理念。结束福利分房,也应该是一视同仁的!没房子的找政府要公租房!
房价稳定的话租房也挺合适,如果一直是飙涨的环境中,租房肯定不合算。中国的房价如果平稳,好多人也就不会选择买房居住了,更谈不上买房投资 了|| (@weifeng): 德国的租房率是60%,几年前龙永图先生就以此为依据劝年轻人先租房,被狂骂。 || (@luoqiping): 真意外,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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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声音:我想有个家
瑞士立法基本精神反对炒房,租屋者法律保障有优先居住权,房租调涨需依物价指数。卖屋所获利润课征50%增值税,所谓涨价归公。拥有第二套房地产税惊人瑞士相信持有土地而致富,是对国家最没有贡献的行业,它的地产多由保险机构等拥有。美国Berkley市也是如此,三十年屋价波动即少,当租客最滑算。
有啥好研究的啊,你让中国人能够安心的租房安置一个“家”,然后你看看谁还至于疯狂的压上三代积蓄两代的债务去买房子。目前中国租房市场中介欺行霸市、个人出租肆意变动,让人没有安家的安全感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坦率的说,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就是黑瞎子。
中国的户籍与住房挂钩,制度有缺陷;其次养老、医疗、教育等也与户籍挂钩,造成中国人几乎一辈子“钉死”在一个地方,不买房行吗?当然了,如果你是个官员。。。那就更得买房了,钱多的没地方花,买房不仅保值、升值更快。
租房劳心,今天房东说房租涨,明天说水电涨,后天说他儿子回来结婚要收房,再过两天说没有理由,他不租了。你搬完东家搬西家,跑完南家跑北家,你的家具家电是扔完一波买一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逼得你每天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
国际上的租房市场,大部分楼都由政府提供。有稳定的租赁机制和租住价格。并且出屋内家电一应俱全。可纵观国内,政府没有稳定固定的环线内楼源,租赁的房源大多是来自个人。并且,出租屋情况脏乱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时长还不稳定。如果可以长期稳定租赁,肯定很多人愿意。
中国10来亿的乡下人,也就是相对于工人(居民)的农民,想成为正儿八经的城里人,不在城里买房能行吗?拥有城市住房不仅单单是有房子住的问题,也是身份上升的一种象征,成功人士的标识。村里的赶镇上,镇上的赶县城,县城的赶地级市里,地级市的赶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乃是全体国人的奋斗目标。
美国富人为何热衷租房?越来越多买得起能显示身份的豪宅的人转而选择临时性的方案──租一处豪华房产。有些租房者称他们不想把钱套牢在过高的首付款上,转而把钱投入金融市场或是自己的生意当中。然而,他们依然愿意每月花费数万美元租房来获得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
有没有注意到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不同,那就是西方的城市发展已经成熟,而中国的城市化尚在进行中,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能停止吗?西方人生活随心所欲,不受约束,买房就是负担,而中国人一旦买房安居,就一辈子不再变化。这也是人们拼命买房的理由啊。|(@sijinchen): 不知道你这个“永久居民”是什么概念,
理论假说供参考:在财产私有国家,财产社会化,政治社会化,公共福利普及,人们无需拥有住房产权仍有安全感;在财产公有国家,财产富贵化,政治官僚化,公共福利缺乏,无房便无安全感。/ 其实,整个欧洲国家的平均住房拥有率都不超过45%,地广人稀的北美大城市也是,曼哈顿甚至不到10%
其实租房住是最好的,工作的流动性、失业、交通,显得买房没有实用性,反而增加社会成本,阻碍社会发展。|| (@liu_fuyuan):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社会资本主义或功能社会主义!
我个人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太长久了,而且几千年来都属于内陆文明,觉得财富只有落到土地上,才能保住,基因里衍生出了强烈的土地情结,而现在因不能拥有土地,则转化到了房子上 理论假说供参考:在财产私有国家,财产社会化,政治社会化,公共福利普及,人们无需拥有住房产权仍有安全感
我认为传统发展对现在国内房地产现象有很大影响。自古,人们都习惯住自家房。刚刚我想为什么我没租房住,因以下几点吧:1我觉得租房没有买房住方便;2我觉的买房住比起租房住更踏实;3租房每过一段时间都要交房租,也较麻烦;4习惯很重要,说起长住房我首先想的就是买房,基本不会想租房|| @sijinchen
一定要学习别国的先进经验,什么才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我是连云港人。 昨天晚上,烟雾蒙蒙,有一股恶心的化工气味,好像是浦东开发区飘来的废气!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肥沃的土壤!有再多钱也买不来这些!|| 只要放弃摸石头过河,走桥上就ok。
我的租房经理不是很丰富,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在金融街附近上班,为了方便就在苹果园地铁站旁边租房,2居里面的大间,一个月900,真心便宜啊,坐地铁半小时到复兴门,也很方便。后来09年换工作了,为了结婚被迫买房。我的心得:租房也挺好,很方便随意,但不是长久之计,毕竟有房才心安啊!
表面来看,租房确实是在短时间内不错的选择。但是:1、房租一年一签还会涨。比如05年中关村3居中关村45平一居1800,现在那个房子都租5000了。2、搬家很辛苦的。。。长期来看还是不要鼓吹所谓租房了。 || (@dandandech5384): /冷汗尼玛,都不给人活了!金领都撑不住啦! || (@contrary): 中关村
被一群东北黑中介威胁一天的好心情被破坏。请那些东北朋友原谅我。因为几只臭老鼠坏了一锅汤。我对东北人的印象降到了零分以下。新华X业中介全是东北人 性质像黑社会 /衰
最杯具的是,我还要继续交房租给他们!下次租房我一定要花钱找正规中介。我要买房我要买房 /折磨
话说今天接到某地产中介电话。称现在东直门附近柳芳有一处房产急卖,很便宜,240万。我问多少平,他说45平,不带税。以前我就为北京的业主们盘算,200万的房子(说不定&45平),现在可能租金也就3000一个月,你要是能卖200万,存在银行定期是将近10万啊,一年利息就10万,你当房东就真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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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吐槽:租房不是我的错
06-08年我在英国,那时的房子是一个三居室的house,一间150英镑,而当时当地大学毕业生平均工资超2000英镑,房租只占不到10%。而在北京,我工作五年,被迫搬过五次家,每次搬家都极费周折,现在的房租占到我工资的1/3以上,还仅能住在北五环外。为什么中国人不爱租房,由此可见。
五年租房两茫茫。不辞职,自难忘。天天涨价,无处话凄凉。纵使离去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见双亲,倚门望。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黑中介,北京殇。
每次因租房子跟中介生气的时候,就是我最想离开北京的时候,比PM2.5还甚。因为没有任何公平可言。中介每次总想着方法克扣掉我的押金才罢休。搬一次家,长一次教训。结果下次入住的时候,还当好好先生,觉得能过去就行了,结果搬家时一堆麻烦(墙体脱落、服役十年洗衣机无法维修、搬完没有做保洁……)
总结我在京租房:永远住在N环外的“睡城”。我在最稳定的三年合租之前,有过很不愉快的租房经历,仅合租仨月。我不在乎房子所谓的安全感、买房才能结婚等其他攀比和偏见,但觉得房子主要是为了保障吧。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装饰房间,自住是一种品质,租房总是对付,两种生活。
中国人寻求房屋崇拜是有原因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地大物博,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几千年前的封建社会,百姓再差都有房住有地种。到了现代社会反倒没房没地了。是城市化的错,还是户籍制度的错?是文化传统,还是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人不爱租房,估计是想:没自己的房,还是祖国人吗?
房租涨的厉害,中关村的一居室据说已经每月5000元了,还不如买房还房贷,而且找房子搬家的经历真是苦不堪言。北京房价还比较坚挺,大涨大跌的可能性不大,加上通胀压力,综合考虑还是买房是上策。
说说自己,我的租房经历大部分还是蛮愉快的,最大的问题是租房不太稳定,啥时候单位要收回房子了,业主要卖房了,可能就得搬家。如果能有稳定的房源,租房其实挺不错的。70年产权但是用寿命最多50年的商品房、高昂的交易费用和价格,买来居住确实挺不值的。
在中国租房,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稳定,租房价格老变,房东赶人,这些都使得租客产生不稳定的感觉。另一方面,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你租房省的钱,远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久而久之就更买不起房了。所以在中国来说,任何人都是以买房为上,实在没办法才用租房短期过渡。
清晰的记得刚毕业的时候在学校附近租房的经历。窄小逼仄陈旧的筒子楼,几个花样女孩挤一起,考研的考研,工作的工作,根本不成性价比的高房租已经成为当时不小的负担了。二房东挣钱算小事,最怕的是房东一时兴起涨价,合同无约束,凭的都是点脸面和良心了。从此下定决心不再租房。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情况在一线城市尤为明显。住房是生活必需品,房价过高会极大地影响民众的工作和生活。中国还是一个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国家,需要在城市居住生活的新市民较多,买不起房只能退而求其次租房,房价上涨也推动房租的上涨,渐渐年年上涨的房租也成为部分中低收入民者心中的痛。
我:“我走在首尔满大街都是24小时便利店,给零星的路人提供方便,北京太少了,要不我辞职开家便利店?”爸说:“我走在江苏的大中城市,早上在很多饭馆都能吃到热乎乎的早茶,北京却很难找到,不如你开家有早茶的饭馆?”我:“北京房租太贵,不如我开家胶囊公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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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但相当一部分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工作却大大滞后,致使房屋租赁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房屋租赁中典型纠纷,小编重点搜集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司法观点。
一、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
第一,从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使用功能可相对独立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体性较明显的,则其对出租人所卖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从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则其对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则不宜认定其对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为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5期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对于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标的物消防竣工验收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
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四、租赁标的物未经整体验收合格,当事人订立的《租赁合同》依法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案件解析〉第1—17页。
建筑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安全标准,该标准是建筑行业核心。任何一项工程新单项验收或局部验收均不能作为工程竣工整体验收的标准。否则,当事人将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失效)
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六、未经所有人同意的出租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不独立商铺所有人是否有权要求确认出租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应当驳回越某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是:
1、产权人购买的“单元”房产不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在此条件下,考虑将商厦整体出租无疑就是一种能够较好地发挥物的效用的选择。这种选择符合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2、从判决的社会效果考虑,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决小部分业主服从商厦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因为每个业主所拥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每个业主所购“单元”不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协调所有业主的利益,促进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权人的利益。
3、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公平原则,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选择能够最充分地发挥物的效用、使各方当事人最大化地实现自己的利益的裁决结果,不失为一个最恰当的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少数人认为:
第一个途径是,不去探究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发证行为的正确与否,仅仅以单个业主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认定其具有物业具体单元的房屋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则人民法院只能支持该业主的诉讼请求。
第二个途径是,依据物权原理,认定该业主虽然购买了某单元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由于该单元不具有独立使用价值,业主以无法行使独立的房屋所有权为由,诉A公司侵权。
七、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就应否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案件解析》第3集,第299—311页。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之效力的认定,同其他合同一样,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即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性。
对于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定无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八、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原出租人能否对产权变更前承租人的违法行为行使合同解除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案件解析》第6集,第201—310页。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无权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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