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是一次性补偿划算还是逐月补偿划算

离职员工一次性补偿协议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离职员工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山东为部分事业单位精简离职人员发补助 每人每月200元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称,为机关事业单位20世纪五六十年代精简(减)退职、未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发放补助。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自2015年6月起按月发放。
通知指出,此次补助的发放范围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20世纪五十年代按照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精简行政机构、紧缩行政编制的初步方案》等文件精简退职、六十年代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61〕460号)精简(减)退职且至今没有固定收入(固定收入包括退休金、养老金、定期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等) 的人员。外省精简(减)回山东的人员,由原精简(减)单位按其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后国家和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时,同步调整他们的补助费标准。
责任编辑:王惠
&&新闻爆料热线: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
水母论坛·热图
&论坛总置顶
&&&&&&&&鲁ICP备号
增值许可证:鲁B2-号&&&&&广告经营许可证:鲁工商广字08-1685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水母网官网微信
水母网官网微博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星云信息传讯有限公司 本站官方网址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 市部门 - 邛崃市司法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公文 - 解读
公司如何追究违规员工的赔偿责任
www.  填报时间:  责任单位:邛崃市司法局
  【案例】张三是某金银首饰城的销售员,入职时,张三在金银首饰城制定的《有关金银首饰销售交接流程及防止金银首饰丢失、损坏之规定》上签字,根据该规定,如果由于员工违反该规定的,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赔偿零售价的10%等责任。单位对张三进行了一定的防盗培训。后张三在工作期间,由于严重疏忽,在展示商品后未及时收起商品,导致一件价值人民币50000元的首饰被盗,后虽报案,但案件一直未侦破。金银首饰城要求张三支付单位的全额损失,张三拒绝。金银首饰城申请仲裁。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张三作为金银首饰城的营业员,违反规定、出现重大过失致使金银首饰城受到损失,张三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违反合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务侵权的赔偿责任。不过,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并且,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应当从如下几个条件考虑:1、用人单位存在损失;2、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职业规范等职务侵权行为;3、损害与劳动者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4、劳动者是否有主观过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赔偿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如在职的可以约定,是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逐月按工资比例赔偿。对于离职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当前位置:
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是否可以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
信息来源: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年第1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根据上述规定,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仅仅指“工资薪金总额”,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不能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职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