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上班,因病厂里上班的妇女好泡吗终止劳动合同,我能领到失业金吗?

劳动维权,你知道多少?
保护视力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相继实施,我国逐渐形成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法》为基础、《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干、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本市以劳动保障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不断加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对于劳动维权,你知道多少?12月6日(周四)下午3:00――4:00,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12333在线”将邀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关系处、综计处、养保处、农保处、福保处、仲裁处、监察处等业务处室相关领导,与网民在线互动。
主持人:近年来,本市以劳动保障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不断加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扩大和稳定就业,维护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培训权利;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全面维护劳动者各项权益。 关于劳动维权,你有什么问题欢迎提问,本次节目在线嘉宾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关系处、综计处、养保处、农保处、福保处、仲裁处、监察处等业务处室相关领导。
武陵:我们公司平时是按照任务量排班上班的,这样是不是就没有最低工资的概念了呢?
劳动监察总队:无论上班怎么安排,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都必须执行的.
不负卿:原缴纳城保的人员失业后能否缴纳城居保养老保险费?原缴纳的城保费用是否可以折算为城居保缴费?
养保处:可以缴纳城居保。关于城居保和城保的衔接问题,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yooonoookinssss: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到期,公司未按时支付赔偿怎么办?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陈二伟:本人以2006年进入这家工厂,在今年11月6号离职(是我自己提出的离职)11月6号当日已通知单位了,单位也同意了。这7年来单位一直没给我缴纳综合保险,今年也没签合同(上次签合同是2011年3月份),现已把我的全部工资支付完了,另补了我800元,我不同意,然后我该怎么给我自己维权呢?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安然:城居保实施后,原来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的人员待遇是否会降低?
养保处:不会降低。
爱德华:本人在闵行区,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将满12个月,但尚未恢复,仍需治疗休息,不知能否申请工伤康复?
福保处:工伤康复的对象,是指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包括视同工伤)的人员中,因工伤造成残疾或身体功能障碍,在停工留薪期内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住院康复治疗的对象。
小憩:哪些人可以参加城居保?如何缴费?
养保处:年满16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城居保。
柏油:我是新创立公司的人事,想问下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什么?
综计处:您好: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不负如来:2010年10月,我进了现在的单位工作,但单位至今没有给我缴纳过社会保险费,我该怎么办?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楚纵: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支付?是按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包含奖金、加班费、津贴等吗?还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福保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①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 ②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应予以补足;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质疑:经常会看到说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那最低工资到底是指什么?
咨询服务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沪人社综发(2010)21号
无效:参加新农保后,原先参加老农保的缴费年限是否和新农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养保处:可以合并计算。
哈密瓜: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想创业,政府部门有什么优惠政策扶持吗?
就业处:今年本市实施的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将鼓励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大学生在本市创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扶持:在注册登记方面,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在减免税收方面,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每户每年减免限额为8000元的税。在行政收费方面,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在融资扶持方面,本市大学生创业可以获得最高100万、最长三年的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从事科技、创意类创业的,也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支持;此外,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扶持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后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经营场地方面,一是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范围,大学生从事翻译、软件设计等不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创业的,可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场地中集中登记;二是大学生创办18个月内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可以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根据其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且稳定就业的情况,给予2800元/人?年的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在吸纳就业方面,大学生创办的小企业,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征地人员并缴纳城镇“五险”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500元。在创业培训见习方面,本市意向创业大学生从事创业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属于失业人员的,可以享受100%培训费用补贴;属于在职或在校学生的,可以享受50%培训费用补贴。本市大学生以及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创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期间可按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的80%,享受生活费补贴,并为其办理创业见习学员综合保险。在人才引进方面,本市高校就读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沪创业的,在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方面予以倾斜,并免于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务费用。您可以在“上海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政策内容。(网址为:http://www./cyfw/index.shtml)
行礼:我工作的单位已经2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去要一直说很快很快,我能不能举报啊?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举报,拨打12333电话是最简捷的举报途径。你还可以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举报。
李军:根据上海社2009年22号文件,外来城镇就业人员,从号应缴纳五险一金;我公司还是缴纳的综合保险。请问:号---2011年6月,在这两年里,公司是否应该为我补缴,公司咨询12333是不可以补缴。
就业处:可以补缴,具体的手续你可以咨询各区县的外劳力管理部门。
走你:参加新农保,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应如何处理?
养保处:缴费不满15年的,目前基础养老金为200元。具体详细规定可在本网信息公开频道查询。
前方:我离开原单位已经半年了,最近新单位帮我缴金查询后发现原单位未给我缴金近1年,我可以举报吗?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逆鳞:新农保的待遇如何?
养保处:新农保教费年限满15年的,目前基础养老金370元,个人缴费金额加政府补贴的总额除139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紫儿:我在上家公司工作到日,工资给我结算10月份工资时按照我的月工资额除二十三计算日工资,我的月工资五千六元,公司按照五千六减去(五千六除以二十三乘以十三),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综计处:您好: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流溢:镇保转城保后,原参加镇保的年限如何折算为城保年限?
养保处:从业人员从镇保转为城保的,镇保每一缴费年度的单位缴费总额按同年城保缴费标准折算后,计算其城保的缴费年限。
玲玲:5月份的时候我生了一场大病,至今一直病休中,但单位却在10月份时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了,我想申请仲裁,应该向哪个仲裁委申请仲裁?
关系处:您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的医疗期超过规定的期限,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
掀起:我以前的公司没有支付加班工资,11月底就此事申请了仲裁,请问多久可以拿到仲裁结果?
仲裁处: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延长15日。您可在仲裁委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或60日内拿到结果。
张瑜鹏:我是介绍所介绍到这家公司的,但进去之前以为是进的这家公司,进去之后的第二天才发现不是此公司的员工,而是承包人的。我在里面做了三天,计件工作,他们什么都不说,也没有什么保险,连劳防用品都没有,我提出不做了,但他们才说干不到一个星期不给钱,我觉得很不公平,我是计件的,一天12小时。我该怎么办?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郭子:我上个礼拜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已经有了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那如果我要办理工伤认定,怎么操作?
福保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商注册地,下同)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纤纤:上海市新制定了《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那可以去哪些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福保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后,应当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治疗工伤或进行工伤康复,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再到医疗(康复)定点机构就医或康复。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上海养志康复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杨浦区老年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第八人民医院为本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雕砌:我是上海奔腾电工的员工,因企业一直要求我无偿加班,我无法适应此工作。领导要求我辞职,我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结算工资,领导不同意,他让给我自己找劳动局。请问你们可以帮我吗?
劳动监察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者电话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本市已经开通了12333举报电话,给劳动者维权提供方便。
话冷:今年单位为了赶订单中秋节、国庆节期间(9月30日-10月7日)要求我们全部加班,结果只有9月30日-10月1日四天支付了三倍的加班工资,其余四天都只算当天的工资,单位这样的做法对吗?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根据规定法定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周休息日工作且未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勤勤:我想了解下国家对于就业歧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就业处:实行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就业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同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少数民族劳动者、残疾人、农村劳动者、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特定人群的劳动权利。违反相关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琳:各位领导好!我们4人于2011年底先后进入公司,公司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春节时发过1000元的过节费以及8月份发过5000元工资外,没有正常发过工资。后经我们多次追讨,老板终于同意一次性补发工资,但他却以公司在筹建期为由,私自降低之前说好的工资标准,社保也是他自己定一个数,并让我们承诺收到补发的工资后,放弃其它任何要求,我们不予接受,所以至今没有领到工资。请问我们现在要怎样维权?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要注意,仲裁的申请时效是一年。还有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申请仲裁或投诉时,请注意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据。
焦长应:我在上海每月工资2300元,请问我现在是7级工伤厂方一次能赔我多少?
福保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因工致残7级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伤人员13个月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其中按上述办法计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之积的,按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计算的金额享受。
遥遥:我刚毕业,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人事说先试用3个月在看是否转正,但我明明看到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一部分,并不单独协议,我没理解错吧?
咨询服务中心: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买买提:我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如果我找到工作,能享受到什么优惠政策呢?
就业处:一是以公益性岗位为载体,实施就业托底。被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二是以政策激励为导向,鼓励市场化就业。在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方面,本市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在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方面,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同时承诺,在“不挑不拣,服从安排”的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
付克锋:公司领导调离员工不能胜任的工作岗位合法吗?注:我是面试电气方面的工作,而公司要我们去做机械方面的事。
关系处:您好,单位可以与您协商变更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在不降低工资的情况下,单位通过正式的绩效考核证明劳动者有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则调整岗位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事宜。如果单位的调整标准只针对劳动者个人,并且没有相应的绩效证明,则双方应按原合同进行履行。
毛傻:我已经向区仲裁院申请原单位拖欠我工资的事宜,不知道还能不能举报?
劳动监察总队:可以举报单位其他职工的拖欠工资问题。但你本人已经申请仲裁的诉求,监察机构不再重复处理。
门:我06年开始在本单位工作,今年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那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关系处:您好,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1995年《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此种情形下,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从日开始计算。
切糕:我想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要怎么办理?
就业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人员:(一)大龄失业、协保人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三)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四)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五)经鉴定为中度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六)被征地并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七)刑释解教人员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你可以咨询居委会就业援助员,或者到社区事务处理中心窗口咨询办理手续。
benhur:现在失业人员登记实名制到哪里办?听说有关部门统计出2012年失业人数比去年少了,网上说什么启航运动,但我本科毕业三年也没人给我就业指导,请问失业人数怎样统计的?
就业处:你好,我们对青年失业人员比较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今年3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团市委启动了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推出了“五个一”专项举措,即建设一个长期失业青年信息库、建立一支“启航”导师队伍、探索一套适合青年人的职业指导模式、帮助失业青年制定落实一份针对性的就业计划书以及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你可以到居委会就业援助员咨询,关于失业人员登记,你可以到社区事务中心窗口咨询办理。
hh:我来上海打工已经有五年了,一直有缴纳社保,如果我缴满15年,能在上海退休么?如果不能,我回老家,缴纳的社保要怎么转移回去?
养保处:根据2011年6月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11〕26号)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有的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外来从业人员,凡根据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外来从业人员离开本市的,可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王亮:你好,请问社保可以不交吗?
劳动监察处: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雇佣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巧巧:我已经举报了单位拖欠工资,都快一个月了,怎么还没有结果?
劳动监察总队:你可以通过12333电话查询一下案件办理情况,有可能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一旦案件查处完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你。
承继:我所在的单位被收购了,新老板也没有说过我们这批员工怎么办,也不签新合同,那我这样旧合同是否有效呢?
仲裁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您的原劳动合同应该继续有效的。
foxcy:上成人大学包括技能和学历,但没有工作,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就业处:如果是非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原来参加过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领取。
guilver:投诉以后必然会有反馈吗?
劳动监察总队:是的,实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我们一定会有反馈的。
杨红霞:我最近想要跳槽,我公司最近来了老板的媳妇要在公司担任出纳,公司的账务慢慢由她接管了,但在6年前我与公司签定了一份协议,关于我读本科的学费由单位报销,但包括读本科的时间在内要在本单位服务10年,现在还剩4年。因此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我跳槽的话,是否要赔当初的学费给公司?
关系处: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为您已在单位工作了6年,您只需要支付剩下4年所对应比例的违约金。
王丹:我合同签到日,之后公司未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一直至今,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2倍工资?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续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王为:外地人在上海受工伤与本上海人在赔偿上有没有区别?
福保处:根据文件规定,自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申领支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按照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陆楠:公司合同到期一个多月,还未续签,请问过期多久才能算长期合同?
关系处: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瑟瑟:我是企业人事,我现在想招一些外省市人员,他们提出不想交社保,把钱折合成现金直接给他们,不知道这样可以吗?
劳动监察总队:不可以,社会保险属于法定保险,必须依法缴纳,不能折现交给个人,这样的作法是违法的。
金贺威:我所在工厂实行计件工资,今年11月份我的产量很高,按照以往标准我可以拿到工资四千多远,结果厂方只给三千多,理由是之前是新机器调试阶段单件工资较高,现在调试结束,降低工资标准。但是,厂方降低标准前未通知我们。请问,我能要回那被克扣的一千多块钱吗?我如何维权?
劳动监察处: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侵害您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沫沫:我刚做了个手术,目前在家里休息,但人事说我必须上班,请病假也不行,但明明有规定医疗期,我就想知道这个医疗期具体怎么规定的。
咨询服务中心: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沪府发(2002)16号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注: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1、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2、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3、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沈洁:昨天下午接到人事通知说:“公司于年底(日)不在进行相关业务的经营,现综合管理部正式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日期为日”,我想试问,像这情况,我们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关系处:您好,如果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妮莎:我的工伤认定书已经出来了,工伤7、8级,现想申请工伤康复治疗,要怎么办理,带些什么材料?
福保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近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刘邦:再下班直接去亲戚家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福保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知其:我是协保人员,07年6月份退休的,这次加养老金能补到多少钱?
养保处:为适当提高协保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今年10月底,我局发布了《关于对本市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41号),从今年11月起,对本市企业协保退休(职)人员采用按退休时间分段办法增加养老金补贴。具体标准为:日及以前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日至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日至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日至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日至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此次对协保人员属于一次性增加养老金补贴,通知下发后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协保人员,自发放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按规定标准增加养老金补贴。
林家行:我最近看新闻看到协保退休人员加养老金的消息,那我今年8月份企业退休的,养老金可以加多少钱?
养保处:目前,本市正在结合国家关于调整基本养老金相关要求与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2013年养老金增长办法。
知夜:我是被征地人员,已经一次性缴满小三金15年,现在我找了一份工作,单位能不能帮我缴纳5险呢?
养保处:一次性缴纳了15年镇保的人员,在单位就业的可以通过单位缴纳城保,目前也可以只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但自明年1月1日起应当缴纳城保五项社会保险费。
戚纯。罕救松虾1镜鼗Э冢ノ挥胛掖尤ツ晔潞贤┦鹬掌穑鞑⑽唇赡缮缁岜O眨慈稹W越诓诺弥ノ徊⑽唇赡缮缁岜O帐乱耍虻ノ灰笊绫=鸩菇桑ノ灰恢蓖涎影炖怼O纸峁贤延诮衲晔轮兄梗绫=鸾霾菇涣俗詈罅皆拢投植岷屯斯さサ娜掌诙加胁钜欤斯さト掌诮鲇凶詈罅皆碌墓ぷ魇奔洌投植崮涿钚闯闪私衲1月到4月,向劳动局咨询被告知如申请劳动仲裁被告知即使仲裁胜诉,也无法强制单位执行补缴,而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此事,我该如何维权?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带好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冯艳:我在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13年了,我的前份合同到今年12月底到期,因为我已在这家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所以我在11月初通过邮件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人事部当时回复我说12月续签的工作是在11月下旬开始,到时会邮件通知。但是前二天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说因为公司战略调整,我们部门要大批量优化人员,让我更新简历给公司,公司再看情况安排我去其它部门面试,如果最后无法安排到其它部门,12月31日就不和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会按工作满1年赔1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我经济补偿,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要求公司必须和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系处:您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劳动者也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郭金鹏:公司现在由徐汇要搬迁到张江了,5号通知员工,6号就要去张江上班。现在合同未到期,合同中工作地点是:上海。因路程太远,员工不想去,现在员工能以合同中“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向公司申请补通金及经济赔偿吗?
仲裁处:公司搬迁,如对工作时间,交通车辆,津贴补贴等有一定安排的,一般认为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员工按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取得经济赔偿。
matsa2318::我所处的公司是港企,一九九七年开业至今,车间的工人每月的加班时间都保持在一百小时以上,甚至有一百六十多个小时的,有职工举报了或来人检查了,马上就隐藏加班及生产数据,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怎么办?
劳动监察总队:请你通过12333电话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考勤卡等,也请你一并向监察机构提供,便于监察机构进行查处。
王亮:你好,请问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我个人不愿意缴纳社保,可以不交吗?
劳动监察总队:不可以。
guilver: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有吗?公布一下,还是说必须要信函和来访才行?
劳动监察总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是12333,如果是自身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他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王为:2010年上海市的平均工资是多少?
综计处:您好: 2010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
瞿涵海:连续工作12年(开出租车),“病假”多少时间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处:您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设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的医疗期超过规定的期限,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苗渠横笙:孕妇想在怀孕期请连续病假8个月,已在单位工作6年,但单位只允许请六个月,该怎么办?
关系处:您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设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当然劳动者须提供相应的医院病假单来证明这段时间内劳动者正处在患病状态。如果劳动者怀孕期间,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区县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
小熊夫人-玻何10年6月毕业,7月进入F公司上班,进去2月后,交进劳动手册,经多次催促,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签订实习期协议,直到11年3月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我7月离职,拿到劳动手册后才发现,该公司交金是11年3月才开始帮我交的,我能申请他补交吗?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你可以带好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证明你进单位工作的事实),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徐根方:我是上海松江的,2012年7月工伤,工伤鉴定为7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 沪府发〔2011〕34号 ”文件,7级好像是13个月,发放基数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为何社保只发放了12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到底工伤7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多少?以什么作为参照。请相关领导为我解惑。
福保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 沪府发〔2011〕34号 ”文件规定,因工致残7级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按照上述办法计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12个月乘以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王筱菁:合同到期终止合同,合同补偿金的问题:我2000年3月-2006年5月劳务派遣在宝钢国际财务部工作,由于宝钢内部体制改革,2006年6月业务板块重新成立了宝钢贸易(后改名宝钢资源)有限公司,一直到2010年10月,我又被派到下面的子公司宝钢钢铁资源财务部,到2012年12月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了,请问一下我的劳动期限应该怎么算的?
仲裁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连续工作年限是根据您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不是根据劳务使用单位的工作经历计算的。
王丹: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已有2年,我如何向公司索赔2倍工资?索赔金额如何计算?
关系处: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您认为单位严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携带证据向区县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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