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保险多少钱过期机动车允许上道吗出了交通事故负不负全责

六种行为应负交通事故全责 行车需改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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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驾驶员的一些交通陋习如强行加塞、强行超车等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如果是由于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驾驶员还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负全责的话,驾驶员应该承担对方的所有损失费用,包括车辆的拖车费、停车费、维修费等。如果人员有伤亡的,特别是造成死亡的,按照《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驾驶员可能被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附带民事赔偿,精神赔偿等。昨日,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员详细解读了6种驾驶员应负交通事故全责的行为,以引导驾驶员规范行车。追撞前车尾部的追尾是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一种,在拥堵路段发生几率最大,复杂地段次之。驾驶员在拥堵的路段一般会变得烦躁,个别驾驶员还会鸣笛示意前方车辆往前挤,进而加剧拥堵程度。有些由于跟车太近,未能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首日,泉州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就发生了135起的追尾和刮擦事故。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考虑到道路情况或交通情况没有提供超车的条件,如果强行超车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车。交叉路口直行未让右方车辆的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直行车辆出路口时,应礼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如果未避让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应负全责。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在进入左转或者右转车道时,很多驾驶员会加快速度变更车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民警介绍,有时,变更车道可能会导致车尾被后方车辆的车头撞上或刮擦,虽然这和追尾事故很像,现场容易混淆,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判断:发生事故前事故车辆是否在同一车道上行驶,如果事故车辆一前一后行驶在同一个车道而发生碰撞,那就属于追尾事故。超越前方正在超车车辆的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遇前车正在超车的,不得超车。因此,事故中的A车超越正在前方超车的车辆,A车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另一超车车辆没有责任。交叉路口左转未让直行车的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如果在信号灯指挥下,左转车辆驶入左弯待行区后应根据信号灯指挥及时驶离交通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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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再负全责(图)
10:52:28 CCTV《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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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稿》人大表决现场
拓车撞人现场
奥拓车撞人案庭审现场
  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交法实施办法的节目,以下是节目内容实录:
  有一个话题:交通事故赔偿,近来成了关注的热点。今天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稿》进行了表决。我们注意到,这个修改稿比北京市7月份公布的《办法草案》,有60多处修改。今天会前,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一个是机动车负全责的规定到底怎么改?另一个就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那么,今天的表决会对这两个问题,有什么说法?
  新闻:人大表决新交法
  表决稿第72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错误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这项修改意味着,机动车在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事故中将不再无条件的负全责。下午3点30分,会议表决开始。表决结果,应到63人,实到53人,赞成51人,反对1人,弃权1人,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稿》。
  与会的很多人大常委表示,在审议中大家非常慎重,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最终做出了这样的修改。会上的另一个焦点是新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很多代表表示,目前虽然机动车不用再负全责,但是由于新交法实施的同时,人生损害赔偿的标准也大为提高,而目前的第三者责任险表准则很低,这样就会给新法规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北京市人大常委吴秀萍表示:“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保险这一块,我觉得应该尽快出台,关于保险方面我觉得还有,不完善的制度,我觉得应该尽快完善。”
  记者了解到,与新交法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由中国保监会起草,目前已经几易其稿,但时至今日,一直没有出台。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说:“(第三者责任险)一旦碰到像五六十万元的赔付,那怎么来承受,所以我说现在还处在,这么一个矛盾的实情。”
  王嘉彦告诉记者,他们对新交法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也很着急,北京市的实施条例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而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国家正在加快新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和专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制度的制订。
王嘉彦表示:“明年1月1日之前,新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据我得到的消息应该是出台的。”
  负责修改草案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对广大市民的意见,能采纳的尽量采纳,是修改草案的重要原则。今年5月1日,全国实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出了交通事故后如何赔偿。今年6月10日凌晨1点,发生在北京地铁四号线工地现场的一起五死三伤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我们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景。6月9号晚上十点,在北京西直门外大街由西向东主路的最右侧一条车道,北京市地质工程公司设置了围挡,8个工人在里面进行地铁四号线施工。6月10号凌晨一点四十,一辆黑色奥迪车从西往东高速驶来,从地铁施工单位在前面一百多米设置的交通标识开始,一路撞飞了所有的标识,直冲进正在施工的围挡里,将8个施工人员全部撞倒,一直撞到处在围挡最东端的钻机,才停下来。孟胜利是当时在围挡里施工的工人之一,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他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一霎那的巨响。
  调查:奥迪车祸
  孟胜利是当时在围挡里施工的工人之一,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他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一霎那的巨响。伤者孟胜利告诉记者:“啥车我当时都没有看到,听到一辆车唰一声,我只听见一声响,我往边上靠了两步,就躲那两步,就给我挂翻摔在地上,就不知道什么了。”
  孟胜利往后这两步,让他和死神擦肩而过,但围挡中的其他工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这次事故共造成了5名工人死亡、3名工人受伤。经过交管部门检测,肇事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4.6毫克,相当于喝了一斤50度的高度白酒,属醉酒超速驾车。
  经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肇事司机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事故造成的伤害却将5名死亡工人的家庭拖入了深渊。
  由于肇事司机本人也在事故中死亡,他原来工作的公司、奥迪车的车主和肇事司机的妻子3方被推上了被告席。这起索赔案,涉及金额180万元,远远超出了普通交通事故的索赔金额,那么,这么高额的索赔数字,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受害者家属能不能拿到赔偿呢?
  前面我们看到,一个醉酒的司机,驾驶奥迪车闯入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造成了5死3伤的惨剧。受害者家属按照新交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提出了180万的高额赔偿。昨天,这起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庭审现场的情况。
  调查:奥迪车赔偿案
  由于这起案件是按照新交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提起的诉讼,索赔总金额高达到180万,因此引起了人们格外的关注。
  这起交通肇事事故共造成5死3伤,分成8个案子进行诉讼。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的死亡赔偿金计算都由10年改为20年,原告方提出的5名死者的赔偿金最低27万,最高44万,总金额达到了180万。
  在现场,记者看到死者家属及伤者坐满了旁听席。庭审一开始,三家被告便表示拒绝赔偿。被告永达房地产公司代理人表示:“肇事的车辆和我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连带关系,由此可见,原告诉请我公司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肇事车原车主胡某代理人说:“战传保有合法取得的驾驶证,并有驾驶能力,所以答辩人将车借给战传保使用并无过错,至于是酒后驾车是个人行为,和答辩人无关。”
  在高额的赔偿金面前,三家被告都极力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责任。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肇事司机借来的车到底归属于谁。
  肇事车的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是永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胡某;而胡某称车辆是他买来放在单位用的。
  这样一来,出现了一个令受害人家属没有想到的局面,那就是,他们在失去亲人后,又将面对经济损失由谁来赔的难题。
  从刚才庭审的情况来看,目前这起奥迪撞人案,尽管索赔金额很高,但很可能会陷入无人可赔的僵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项,第一是丧葬费,第二项是死亡赔偿金。第三项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近期公布的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居民最高赔偿额可以达到85万元,而农村户口最高赔偿额最高是15万元,这和以前的旧交法相比,赔偿额高出了两倍以上。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提高赔偿额可以体现对生命的重视,而在实施过程中,这样的规定又面临哪些具体问题呢?今天我们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他参与过新交法的制定。
  专访:
  记者:从刚才的节目当中,我有一个感觉,似乎是原告很难拿到足够的赔偿,总体上看虽然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巨大,提出的赔偿数额也巨大,但是到底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马怀德:还是要看具体的加害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本身的财产状况,以及他与车主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这一系列因素综合来考评。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肇事的司机的单位,应该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马怀德:如果车辆是单位所有的,或者单位指使这个副总经理,去执行公务,履行公务,为工作业务去驾车行驶的话,造成了这种损失,我想单位是要要承担责任的,这当中还有一个被告,他就是借车给肇事人的车主。
  记者: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他应该来承担责任?
  马怀德:车主我把我的车借给别人去开,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你把车借给了一个没有证照的人,或者说是车主看到别人,是醉酒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别人去开,肇事人他自己也死亡了。
  记者:那么现在他的妻子成为这个被告,那么她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呢?
  马怀德:我想只能是,以他(妻子)可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去安排,受害人的损失赔偿问题,如果他(肇事司机)的家属,所承担的遗产的限额很低,或者说遗产的数额很低,不能满足原告的。
  记者:赔偿请求额的话,那么我想他的家属,也承担不了多少责任,也没办法承担太多责任,很有可能受害者,还是拿不到足够的赔偿。
  马怀德:对,我想差得很远,因为受害者,现在赔偿要求是 180万,我想跟真正他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相比的话,差距一定会很大。
  记者:那你觉得这样公平吗?
  马怀德:不是很公平,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尤其是一些重大的伤亡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的时候,受害人确确实实很难得到有效的赔偿,那么如果要是说,解决这种不公平的话,有可能出路在什么地方,要完善我们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也就是当赔偿,事故发生之后,我们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救助基金,也就即使没有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这个救助基金,应该发挥作用,及时地解救伤员,保障受害人受伤人员,能够得到相应的,这种医疗或者救护。
  一些司机朋友告诉我,现在开车的风险越来越大,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大大提高了,而配套的保险办法却迟迟没有出来。在今天北京市人大表决新交规的时候,关于是否强制实行第三者责任险,成了大家讨论的焦点。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到底能不能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呢?
  我们看到,提高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后,如何赔?谁来赔?赔多少?引发了很多争议。让我们再来看看5月1日新交法实施后北京市的第一案:今年的5月9日,北京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北京南二环路的菜户营桥主路,5月9日晚上9点左右,四川来北京务工的吴军发和妻子,在横穿全封闭的南二环菜户营桥主路时,他的妻子曹志秀被一辆在内侧车道行驶的奥拓车撞倒,当场死亡。车祸之后,事故双方对当时的情景,各有说法。
  奥拓撞人案
  吴军发告诉记者,“想走这到那边,一个老乡在那住,这怎么能过马路,不知道。”奥拓车司机刘寰表示:“我觉得当时她往前,走两步就过去了,当时她横穿马路的,踩刹车来不及了,因为我想她往前走两步,就过去了。”
  对这起事故,北京市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曹志秀违法横穿机动车道,但同时,司机刘寰发现情况后也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结果应该是双方负同等责任。但是对这样的责任认定,双方都不同意。奥拓车司机对交管部门的认定不服,他认为事故主要是因为死者违法,横穿封闭的二环路。刘寰说:“
我觉得我是无责,我有什么责任呀。”
  但是死者家属却认为,事故调查显示,司机刘寰在100米远就看到了死者,是应该有机会避免灾难发生的,并且事后检测奥拓车的刹车存在问题,因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刘寰。吴军发告诉记者,“
车速太快,他也没采取必要的措施,必要的措施根本没有,他也没有鸣笛,没有紧急刹车。”
  北京奥拓撞人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调解奥拓车车主刘寰向遇难者曹志秀的家人赔付20万元,尽管双方进行过多次协商,但是事故双方始终无法就事故责任与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因此,事故发生后不久,死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司机刘寰赔偿23万9618元。
  奥拓车车主刘寰表示,他只愿意承担30%的赔偿责任,大概是7万多元。而受害者家属却坚决要求他承担80%的责任,大概是20多万元。两个数字相差甚远,那法院究竟会怎么判呢?
  奥拓车撞人案
  9月29日,在奥拓案发生4个多月以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奥拓车车主刘寰向遇难者家属赔偿15?6万元。这是不是机动车负全责以后的赔偿金额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没有就此接受记者的采访,但是在判决书中可以看到,法院认定双方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而赔偿金额的确定正是在这一前提下做出的。一审律师曹剑峰表示:“在分配谁来承担多少损失的时候,它也是按照,它确定的责任比例来分担的,都是按50%来分担的。”
  武良君是遇难者家属的代理人,他告诉记者,虽然法院判决是半责赔偿,但是和以前的交通事故相比,赔偿的金额还是明显提高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同时,对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也同时提高。武良君告诉记者,“就拿死亡赔偿金来说以前是10年,现在是20年,比以前总的比例翻了一倍以上。”
  虽然并没有按照全责赔偿,而是按照同等责任,但是奥拓车司机刘寰对这一结果感到无法接受。刘寰说:“出于道义上的考虑,我愿意赔30%,7万2千元。”
  目前刘寰已经上诉,而对方的律师表示遇难者家属对判决同样无法接受,他们也已经上诉。对方律师说:“我们提出的是对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这次上诉我们还是,坚持我们的这一要求。”
  刘寰原来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因为这起事故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起交通事故,为了不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加上整天要忙着打官司,他自己主动辞去了单位的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不说,为打官司他支付了4万多元的费用。刘寰表示:“对于曹志秀不幸,对于我,我的家人也是不幸,对于两家人都是灾难,包括我母亲,60岁的人了,又有糖尿病,又有这个事,也是到处奔忙,而且说实话,我现在花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她养老金里拿出来。”
  刘寰告诉记者,15万6千元的赔偿金是他根本无法承受,因为他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有5万元,目前保险公司准备赔偿的金额只有4万多元,如果要赔付15万6千元,他自己要拿出10多万元,而现在他已经是一无所有。刘寰说:“从个人财产上说,一分钱都没有,现在就是没有什么办法。”
  刘寰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寄希望于二审法院改判。而死者家属吴军发也在等待,吴军发和妻子是今年3月来北京的,自己做木工活,每个月的收入大概是1000多元,妻子做保洁工,每个月的收入是500-600元,没有想到一个多月以后就出了事,失去妻子的悲痛的他无法再正常工作。吴军发说:“心中都格外的难受,因为毕竟两人都生活了差不多十年了。”
  由于无法继续在北京打工,吴军发来到了天津,借住在一个朋友租来的房子里,靠朋友的接济生活、打官司。前不久,租赁的房屋到期,他就和朋友一起搬到了这个工地上。
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案子赶快审结,自己能拿到赔偿金回家。吴军发表示:“我妻子的骨灰,还在北京的殡仪馆里存着吧,也想早点回家把她安葬了。”
  记者:在节目当中,我们看到最初的判决,已经改变了刘寰的生活,在这个案件当中,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能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马怀德:保险公司首先应该承担,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记者: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机动车的保险来讲,那么一般来讲,最高赔偿额可以达到多少?
  马怀德:最多可能是十万二十万的赔偿额,因为本身机动车上第三者责任险,它是一个特定范围内,特定数额的险种,所以说如果上了这个险,只就这个险发生的损害,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这个赔偿责任一般都是有限额的。
  记者:可行性能有多大?
  马怀德:本身并不是一个很大额的赔偿,这个保险制度随着北京市新交法的实施,对这方面制度完善的要求的迫切性越来越高,所以要完善我们国家的,这种强制责任保险,也就是对机动车要实行强制性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时要提高保费,提高赔偿额。
  我们能感受到死者家属吴军发此刻的心情,而刘寰的遭遇也让人惋惜。毕竟,丢掉了工作、身无分文、前途迷茫,他的滋味也不好受。在新交法面前,双方都面临困惑。我们倡导一种社会公平,但实现这种公平,需要的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当法律迈出了一步的时候,还需要社会其他的方面都能同步跟上,否则法律和公平的距离,并没有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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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孟庆海 周 勇顾平 詹丽清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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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86-532-3059 传真:(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仍然可以获得赔偿_经典案例_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 & & & & & &&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 & &吕军律师
& 2014年7月2日早上7点45分许,张先生驾驶一辆无牌环卫车直行作业时与王先生驾驶的一辆左转弯的宝马750相撞,导致张先生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后张先生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5天。交警本来准备划定张先生承担次要责任王先生承担主要责任的,但因为王先生的强势和张先生的懦弱,张先生自愿向交警承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交警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张先生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先生无责任。经交警调查王先生的车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三者险。张先生出院后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经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计156800元。问题是张先生能否请求对方的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赔偿,可以赔偿多少?毕竟张先生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大多数人都认为全责就是负全部责任,不可能获得对方的赔偿。其实不是这样的,请看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第76条是饱受争议的条款,但争议的焦点不在这一款,单纯从该条规定来看确实本案的张先生承担全部责任,无权请求王先生给予赔偿。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4824.jpg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赔付是不分责任的,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都要赔偿(免赔范围除外),不论承担什么责任,受害人都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只不过赔偿数额有限制。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年2月1日起实施)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综合上述法律条款,本案中的张先生根据交强险可以请求宝马6999.jpg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款12100元人民币。如果善良的张先生不承诺事故责任认全责,根据交强险可请求宝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122000元人民币。自认一个交通事故全责导致张先生在交强险赔付中赔偿款减少109900元人民币。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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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出卖后过户前发生驾驶员负全责的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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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小区碰撞,无交强险承担全责吗
有无保险,和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关系。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双方都有过错的、行人没有过错的,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有过错方的赔偿责任只能全部由自己承担、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购买了车辆保险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在责任限额内代替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造成人身伤亡的。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采取措施,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1·交强是肯定不能少 1100,第二年没出险的话是 9902·然后是车损 一般的磕磕碰碰,撞人撞物这些造成的车的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负责理赔3·三者 5W-50W的居多 ,一般就买20W的 ,就是把对方的人或者物撞了,对方要求赔的话,买 的 20W的 ,最多就赔20W 920左右4.不计免赔,据我所知,上面的2和 3,有的 公司是已经包含了不计免赔,不用你再花钱购买了,有 的公司是没有包含的,那就要你再花钱买了,一般是 100多一项5·座位险 ,我觉得用处不大,保额都是 1-5W左右,保费25一座,单保司机和副驾,7座一起的话单价16左右6.玻璃险,不一定是贵的车才买,玻璃险都很便宜,三十块钱,个人认为,可以买 车船税要交啊 排量一升以上是360,有的地方是420、450一升以下是180、120左右总的来说五菱保下来基本险交强+车船税+车损+不计免赔+三者20W+座位,也就2600多不过这是电销价格业务员的底价是这么多剩下的多报给你的,是他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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