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买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是预售合同,还是现房合同

          
数码娱乐DVD导刊双语学习报
当前位置:
安徽省商品房合同将分预售和现房两版本
&来源:&&作者:
  针对预售时承诺与交房标准不一而产生纠纷等问题,日前,省工商局和住建厅联合下文,要求推广扩充为两个部分的新版购房合同。相比以往,新版合同由一种格式扩充为两种格式,其一为预售合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版本;其二为现房交易合同,为二手房交易签约版本。
  新版合同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购房者查验房屋的环节,明确了开发商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并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在预售合同中,还新增了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开发商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防范交易风险。新预售合同要求开发商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购房者,以便发生侵害权益状况时,购房者能够及早知晓介入维护自己权益。新合同对“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开发商除退还购房者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款一倍或购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①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稿件和图片,独家授权中安在线发布,未经本网允许,不得转载使用。获授权转载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须注明来源,如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的作品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稿酬或作其他相应处理。
24小时新闻排行
安徽国内国际当前位置:
&gt &gt &gt海南购房攻略: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海南购房攻略: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买房之后最让人头疼事应该就是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了,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为了使买房的权益得到保证,需要了解一些注意事项,下面就为大家系统的讲解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是够一定要注意审查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主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定金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一中,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所以,在签订定金合同时,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定金合同的主体还要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一致,还可以通过检查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来确定卖方的身份信息。
  二、认准合同主体
  首先,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仔细的阅读合同,如果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理解或是理解不一致的合同条款与专业用词,可以享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毕竟买房是一件大事,认真、谨慎一点总是好的。
  此外,有的时候,在商品房销售的过程中,很多开发商通常都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楼盘,而最后在签约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签约主体可能就不是开发商,而是中介,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合同主体,保护自己的政党权益。
  三、基本信息要齐全,款项性质要写清
  基本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要齐全,这个应该不用小编多说了,在这里小编要说的是在定金合同中,还要注意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基本信息是否有标注清楚,要记住,房屋的基本信息一定要全面;还有就是在款项的性质方面也一定要多多的注意,像是“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虽然有时候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又很大不同,所以,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以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就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四、相关证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五、明确约定条件和时限
  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是要落实到书面上的,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应明确一个具体的交付时间点,此外,买期房也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在这里海南购房攻略只列出了比较重要的几点,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1.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
2. 本站转载时会注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页涉及面积,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订阅天一.楼盘信息,您将收到楼盘动态、价格、房源变动通知。
扫一扫,实时在线解答
*报名即可享受接机住宿安排!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
·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和本站联系。
客服电话(周一至周六:9:00-19:00)
服务热线:7 / 3
(C) 海南房产专线隶属于海南天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号-4
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将不断改善,为您提供更
贴心的服务。感谢您对天一房产网的支持!
请填写您的购房需求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先注册
您还没有注册
您还没有注册,请先注册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有回复时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
回复您的疑问
您正在预约
请填写相关信息
您已领取过了,请在会员中心查看
请重新领取
您正在领取 南国威尼斯城50万抵40万
请填写相关信息
请填写您的信息,如有该该问题更新信息,平台
会发送相关短信到您的手机上。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新房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购房合同
购买新房前的准备工作
选区域、挑房子
签定购房合同
房屋产权证办理
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开发商签合同。大家都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经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合同。我们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全部条款逐一解读,希望亿房网友能够详细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消费起到一定的提醒和解释作用。
一、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请点此下载新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对合同中涉及名词及填写方式不太了解,可致电武汉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027-82600651。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武汉市开发办(电话)或亿房市场研究中心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关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予以详解: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处理都有明确条款: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此外,购房者还须重视的就是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这就有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面积是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因为核对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非常困难,不良开发商就有可能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也由此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面积的平方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一条款成立的前提是符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11)、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今的很多开发商都在这方面大玩文字游戏。比如他们会填写“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看上去这句话没什么问题,但是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中的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这些条款中,需要明确注明具体的开通时间。虽然煤气的开通受入住率的限制,暖气的开通也受季节限制,但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
(12)、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到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武汉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尽量高些。
(13)、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因是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不应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武汉市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买受人要力争。
(1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开发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建议在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开发商常约定1%)同时,购房者还应知道,根据武汉市房产局武房市〔2004〕7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据市〔2004〕7号文如没有备案和不予备案的,一般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
  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18)、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此三条和该合同第十三条一样为政府  格式化条款,在此就没有必要注解。
(19)、合同第十九条――单方解除合同
  建议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双方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约定,其违约金的比率应保持一致,保持权益的对等。
(20)、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千般会选择仲裁,一则是仲裁具有高效的特点,一裁终局符合市场经济迅速解决纠纷的要求,开发商不必花费太多精力;二则开发商实力相对较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谋划策,赢得仲裁。对于购房者而言,最好选择诉讼,一则诉讼费用相对低廉,相对于开发商,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诉讼时间可以不计,但诉讼成本则会考虑;二则诉讼具有可救济性,如果仲裁裁决实体错误,也只能一声叹息、后悔,而若诉讼裁决实体错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再审改判为其讨回公道。
  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争议的解决方式上,尽量不要约定仲裁条款,目前我市包括我国的仲裁程序还不完善,救济途径不太畅通。
(21)、合同第二十一条――附件中的约定
  1、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平面图:应要求开发商包括方位图及分门分层平面图等,而且还要用红笔将所购房屋圈红,并注明房间面积,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此外,还应附上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的原设计及规划图纸,而不应将此项空下,空下就是以实际环境为准。
  2、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当前,在所有的购房纠纷中,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部分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故意大做文章,从而使购房者的权益受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确定公摊面积的数字,此外,还要约定公摊面积包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
  3、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说明:此为开发商的格式话、公文话语言,一眼带过既可。
  4、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如果装修的标准太笼统,粗装修可能就会没有室内门和不粉刷,这可是需要很大花费的;而精装修就可能用国产材料代替进口材料、用普通材料代替品牌材料等。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
  5、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五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约定: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总之,购房者应当时刻谨慎、小心,秉着宜细不宜粗的原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当然,如果你能聘请律师帮你办理相关事情,那是最好的,因为在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聘请律师能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阱,虽然这需要支付部分费用,但却可以降低购房的风险。
  6、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中我们建议购房者补充以下几条:
  1)应当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明确地写进补充协议里
  购房者在购置商品房,尤其是购置期房的时候(当前武汉市场多为期房),往往是在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后才决定购买的。售楼书中有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份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的一种要约邀请,但是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常见的就是绿化率达不到标准,相关配套设施没有建设,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宣传资料中的标准),因此,购房者要将此写入附件六中。
  2)否定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约定
开发商与购买人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效力及理解都作了有利于购买方的规定,开发商为回避法律的规定,常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双方理解一致,不产生格式合同的法律后果&等条款,如果合同中有以上条款,建议购买人不要签约。
  3)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每份合同的约定都应填写一致,应要求开发商当面签章,以避免&阴阳合同&的产生。否则可能在购房人主张权利时,购房人提供的合同与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不一致。
(22)、合同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
  格式化条文,在此不多做详解。
(23)、合同落款――合同印鉴、签字
  注意开发商的印鉴名称(都应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所一致)、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亦应注明具体签约时间。
Copyright & 2007 FD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亿房公司 版权所有急!谁知道购房合同与预售房合同的区别?
全部答案(共7个回答)
和期房之分,购期房用预售合同,购现房用销售合同。预售合同是你交定金给你的临时合同,购房合同是你交完首付签订的正式合同,期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般拿这个合同去房管局备案等,
都是购房合同的名称,只是各所在地市的称谓不一样
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测绘科是会重新测量面积,根本你的合同开发商出据补充协议,按测绘面积(一般正负3%的偏...
房屋有现房和期房之分,购期房用预售合同,购现房用销售合同。预售合同是你交定金给你的临时合同,购房合同是你交完首付签订的正式合同,期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般拿这个合同去房管局备案等,
都是购房合同的名称,只是各所在地市的称谓不一样
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测绘科是会重新测量面积,根本你的合同开发商出据补充协议,按测绘面积(一般正负3%的偏差,大了你补钱,少了退你钱,超出3%的白送或者双倍补偿你)给你办房产证(也就是所谓的房本)现房:一般为商品房现房合同,买了就可以直接办理房本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 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但是,预售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产的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是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预售合同在法律上属于延期履行的合同,与其他方式的“正式”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区别在于,延期履行期间如果遇...
一般商品房买卖的格式合同在签署时需要注意:1、业主姓名要考虑好,以后不容易更改;2、付款方式要和开发商协商好,是分期、一次性、按揭,其中按揭的成数、年限、银行都...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钻研业务理论,立足工作实际,团结同志,勤奋工作,兢兢业业,能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胜...
答:在购买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订预售合同;当购买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时,签订现售合同。
我之前也是宫颈糜烂,医说要做个leep刀,我刚开始打算做的,后来医生又问生孩子没有,我说没有,医生就说算了你保守治疗吧!没生最好不做,现在几年了一直蛮好
答: 1、投资需谨慎,不要想当然地以为买了房子,土地的所有权就是永久的。一定要看清楚包不包含土地。如果土地部分是另外卖,就是说卖给你的只是土地上面的房屋建筑,这样的话...
答: 1.如果只有丙肝病毒指标阳性,而未发现任何肝脏功能损害的证据,尤其是肝活检组织病理
无明显肝细胞破坏时,则诊断为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正确诊断丙型肝炎,全面掌握...
答: 刚撞后24小时内可以冷敷,24小时后热敷,以促进消肿,复位一般在肿消退后,(大概受伤后一周左右),一定不要超过10天,否则,可能会引起畸形愈合,再复位就比较麻烦...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