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互联网金融排名p2p平台是放高利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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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钛媒体来源: 凤凰网 09:51:36
P2P网贷“网金宝”在成立短短四个月后,已成为又一家网站无法打开的跑路平台。该网站之前显示累计成交金额超过2.6亿,目前已有200余名受害的投资者组成维权群,损失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网贷之家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我国新增29家P2P网贷平台,当月有8家平台跑路或关闭,包括马上有钱、日升财富、信誉财富、中信创投、股民贷、仁信贷、威泰创投和弘昌创投等;仅2013年9月至11月,全国多地有超过40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目前全国已有近千家P2P平台,行业状况良莠不齐。如果以诈骗为目的成立P2P平台,这个行业的门槛极低:通过十几万买套软件系统,找个代买架子就可以成立一个平台;但如果想要做成事业,P2P网贷是门槛极高的行业。消费者如何识别P2P诈骗?如果你能了解一个正规P2P借贷网站的运作原理,几乎可以对P2P平台的真假可以做大概的判断。骗局并不高明,《商业价值》记者总结了以下几种判断P2P网贷是否是诈骗平台的基本方法:一、明显造假和错误信息首先要核实平台的真实性,包括真实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地址和真实信息。最早的纯诈骗平台“淘金贷”,上线3天平台就关闭了,事后调查,平台所有信息都是假的;而最近跑路的“网金宝”办公地址是摩码大厦22层,但该大厦最高只有20层。众多网金宝的受害者上当受骗的原因是该平台宣称“与央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接受央行北京支行的监管”。如今P2P行业的监管方向是央行指导,银监会出政策,地方银监会落地监管,但监管机构从来没有发布监管细则,何来的监管? 何况其所谓的同央行合作照片亦属PS造假。二、利率高低高息平台一定危险,低利率不一定就没问题。优质借款人对利息是敏感的,也是P2P平台的核心争夺对象,这些借款人借钱渠道很多,资质越好越容易拿到平台优惠。而非优质借款人还款能力差,才会许诺高收益回报以获得贷款。一般来说, 平台借款人的主流融资成本由三块组成:理财人受益、平台服务费、担保费。假设一个平台给投资人的利率是20%,平台服务费2%,担保费2%,借款人需要承受的成本是24%的利息,对于这种资质的借款人,担保公司往往因为风险高收取更高的担保费用,担保费远不止2%,真实借款成本可能达到30%-40%,此利率已达到高利贷利息,因此高息平台一定有问题。就目前市场利率而言,15%已是较高的利率,20%以上是绝对高息。跑路平台网金宝的短期标的收益率13-15%,长期标的年收益率高达20%。当然,低息利率也不一定安全。低息平台也有可能是给理财人的收益低,但收取了高额的平台费用和担保费用。三、资金池和第三方托管所谓资金池,是指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流入平台,再由平台借给借款人。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是典型的资金池模式,资金池本身并无好坏,但会使资金的流向不透明。最新的监管措施明确规定,P2P平台只能是中介平台,不得建立资金池,这就需要资金接受第三方托管, 几乎所有的P2P平台诈骗都会使用资金池模式。纯粹的P2P平台应该是点对点方式,是投资者A可以直接借款给投资者B,资金由第三方机构托管。资金池模式可以使平台随意挪用资金,因此随时可以卷钱跑路;同时,资金池也是掩盖“庞氏骗局”的最好方式——明明平台已经入不敷出,但如果不想让大家知道平台有坏账,只需要每天借新还旧即可,这很有可能造成歌舞升平的假象,但平台实际已经出现了问题。去年深圳的鹏城贷就是此类问题,该平台没有真实业务,用后面人的钱还前面人的钱,于去年11月倒闭,老板潜逃国外。如何判断平台是否有第三方托管机构?在资金池模式下,用户只有一个平台账户,它既是平台账户也是资金账户;而第三方托管方式下,每个用户必须有两个账户,一个是P2P平台账户,一个是资金托管方的资金账户。有些平台会混淆“资金托管方”与“网关”的概念。真实的案例是,在旺旺贷跑路前,当有消费者询问其是否有托管方,它一直强调“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但实质只是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充值提现,只是支付渠道,钱最终进入的是该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账户。如果一个公司宣称拥有多个“托管方”,且不需要开设两个账户,几乎都是资金池模式。此外,还可以通过资金的接收方必须与借款合同上是否是同一个人,且通过资金托管方网站来查询钱的流向。如今很多并没有资金托管方的P2P平台为了混淆视听,也会宣称自己有第三方托管资金,比如通过明显的业务关联方控制中间账户,或者寻找毫无资质的资金托管方。因此?资者还需要查询第三方托管的资质。如今P2P网贷比较主流的资金托管方是支付宝、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目前还没有银行进军这一市场。四、真假标的即使平台没有资金池并使用了第三方托管,依然可能造假。造假的方式是发布假标,一般平台在跑路前或者坏账高企时,会自己发布大量假标自创自融。判断真假标的的方式是看信息披露程度和造假成本。判断造假的关键是看造假成本。比如有些标的直接写上“企业扩大经营借款20万”,少有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这就是造假成本太低。对个人贷款,做一个假身份证不难,但身份有公安系统认证、与身份证相关的银行记录、与该银行卡相关的网络消费就不易。对企业来说也一样,造假的财务报表很容易,但如果能同时披露与财务报表匹配的税务单、采购购销的合同、银行流水、供电所、税务局等上下游材料就很难造假。如今正规的P2P网贷平台,除了公开披露尽可能详细但不触及隐私的信息,同时也在尝试建立线下观察团,投资人可在开放日来查询平台上标的的真实材料。如果一个P2P平台不建资金池,有第三方托管,且提供方法让消费者可以透明审查是否有真假标的,这样的造假几乎就很难了。此外,好的P2P平台还需要很强的技术保护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在高频次交易下不会崩溃。曾有P2P平台因为技术问题导致网站页面打不开而被错认为跑路,最终因为投资者信心不足而倒闭。P2P平台的风险有两种: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以上都是防止P2P网贷诈骗道德风险的判断方法,真正好的平台还需要拥有良好的风控技术去防止信用风险。去年有75家P2P平台出现问题,其中经营不善导致的提现问题占到80%。信用风险即违约风险,即借款人没有及时、足额的偿还贷款。正规P2P竞争的焦点就是如何通过更高效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把坏账率降到最低。信用风险最终需要靠技术解决,但至今为止真正对信贷不良率控制技术最好的还是银行。一方面,银行经过多年的积累,拥有了大量的数据。如今,P2P公司审核个人信用也需要央行的征信记录,而对企业经营状态和行业周期,银行有过多年的积累和经验,即使是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也并不是所有行业和业务都抢,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特长去积累特定行业的客户。此外,基于银行已有的资金成本优势,最主流的优质借款人第一选择还是银行,最终银行不想做或者做不了企业和个人才会去寻求P2P网贷帮助,因此P2P的客户可能本身就有一部分是银行不愿意做的信用风险较大的客户。P2P存在的机会也正是银行自身的局限性。在美国,P2P的借款人多是连信用卡都还不起的群体,因为银行对个人和企业借贷的支持比较有效。而中国企业信贷方面,银行做小微的动力不足,P2P正是在尝试切入这一市场,谁是这个细分市场的胜利者,只有时间可以验证真金。即使是正规的P2P平台,并不代表着没有风险,信用风险是P2P网贷行业面临的问题。高收益永远与较高的风险相伴,消费者可以学习基本的理财知识,通过分散投资的策略来缓解高风险。在很多P2P网贷平台中,并没有进行有效的风险披露,反而以100%本息担保、100%安全等话语诱导消费者,平台无风险的错误宣传加上投资者的投机套利心态,正是大部分人被骗的原因。这个市场最可怕的风险恰恰是消费者的无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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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神可以回答P2P投资和放高利贷有什么区别吗?
很多人说P2P和放是一样的,但我说不准,有大神可以回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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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了信息中介的P2P平台,就是互联网高利贷公司?
前段时间微信朋友圈有一篇挺火的文章:《情商高、脾气好,还有个诺贝尔奖老公给她干家务,这个宣布美联储加息的女人是什么来头?》,说的是美国美联储主席耶伦。2015年10月份,“Bloomberg Markets”杂志评选了全球金融界最有影响力50人,第三位是苹果的CEO库克,第二位是习近平主席,第一位就是这位美联储主席耶伦。“给她干家务”的老公是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同另外两位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史宾斯(MichaelSpence)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一起获得了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们三位是信息经济学的奠基人,也为金融的信息中介功能提供了理论基础。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传统的经济学和金融学假设信息是对称的,但事实显然不是。就像我们经常说的,“买的没有卖的精”,卖方要比买方更了解商品。又如我要向你借钱,我愿不愿意还钱,有没有能力还钱,显然我比你要清楚的多。也就是说存在信息不对称。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名获奖者在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其中,阿克洛夫证明了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史宾斯研究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具备信息的一方采取何种行动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斯蒂格利茨研究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具备信息的一方如何选择有信息的一方。阿克洛夫教授的论文通过一个简单例子,阐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理论。他以二手车市场为例。假设市场中只有两种类型的二手车:质量好的二手车和质量差的二手车。假定好车的卖家愿意以10万元出售好车,差车的卖家愿意以5万元出售差车。如果买家能够分辨每辆车的质量,那么市场就会正常运行。但是,如果买家无法分辨车的质量,只知道存在数量相等的好车和差车,那么买家愿意出的最高价格是7.5万元,也就是好车和坏车价格的平均值。知道自己的车是好车的卖家,就不愿意以7.5万元这个价格出售二手车。因此,市场上出售的将只有差车。买家知道这一点,于是最高只愿意支付5万元。于是,整个二手车市场就没有好车的买卖,只有差车买卖了。好车被驱逐了。这也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我们把阿克洛夫教授的理论用于民间借贷假设有两类想借钱的人(卖方),一类是真正的融资者,另一类是纯粹的诈骗者。显然,诈骗者出的利率一定更高,因为他根本没有想过还钱。如果出借人(买方)难以判断是融资还是诈骗,根据阿克洛夫教授的理论,民间借贷市场最终将只剩诈骗者,而真正的融资者被驱逐了。再进一步讲,如果出借人能分辨融资者和诈骗者。但是融资者有两种类型:低违约率的好融资者和高违约率的坏融资者。融资者自己知道自己的违约率,所以坏融资者愿意出的利率更高。如果因为信息不对称,出借人难以分辨好融资者和坏融资者,根据阿克洛夫教授的理论,民间借贷市场最终将只剩坏融资者,而好融资者被驱逐了。这就是前几年民间借贷问题爆发的原因所在。早期的民间借贷还基本局限于熟人之间,相对而言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所以没出什么问题。但是前几年民间借贷范围扩大,很多人通过高利贷公司(我老家浙江称之为高炮公司),借给了根本不熟悉的陌生人,问题就出来了。我们现在来分析P2P。《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那么,P2P是不是简单地把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P2P能解决民间借贷的上述问题吗?阿克洛夫教授从理论上分析了二手车市场的失灵,但现实当中我们知道二手车市场仍然运行良好。为什么呢?因为二手车市场存在公正专业、并且受买家认可的二手车评估机构。也就是说,二手车评估机构起到了信息中介的作用,从而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显然,高利贷公司没有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从而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崩溃。如果P2P平台不能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那跟高利贷公司又有啥区别呢?如果有区别,那也只能是通过互联网,把风险从一个区域扩大到了全国。这不但不是好事,还是坏事。无怪乎很多人说,“P2P平台就是互联网高利贷公司”。很多P2P平台就是这么做的,他们简单的把自己定位成“广告中介”,帮你发布融资信息,进行撮合。事实上,这种“广告中介”是根本没法发展起来的。很多P2P平台宣称,我们做的是长尾端的业务,是普惠金融。我们的融资者是那些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服务的人,我们给他提供了一个融资渠道。我们的投资者是除了存银行其他投资都不懂的人,但银行存款利率又非常低,我们能提供更高的利率。但是,你连身边的人都不敢借钱给他,为什么会借给一个远在2000公里外的陌不相识的深圳人呢?只是因为你原来不知道深圳有这么一个人,今天通过互联网在P2P平台上看到了?事情要是这么简单,那淘宝不就早成了中国最大的P2P平台了,史玉柱不做P2P不是亏死了?但现实是,过去几年,中国P2P规模确实快速增长,好多陌生人之间通过P2P平台进行了借贷,为什么?第一,出借人的轻信所致。身边的人你不借,因为你了解这个人,觉得借给他不放心,但是对于P2P平台这一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它推荐的借款人,你就轻易相信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打着P2P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能够“成功”的原因。第二,好多P2P平台采取了一些中国式的手段。比如担保、保险、风险准备金等等。好多P2P平台上的借款项目都采取了担保公司担保的模式,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则由担保公司偿还。事实上,出借人决定是否借出这笔钱,看的根本不是借款人怎么样,而是担保公司怎么样。我经常讲,这个时候,即使借款人是条狗,出借人也会借钱。“广告中介”的P2P平台是不可持续的,也玷污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目前中国绝大多数P2P平台根本没有能力做信息中介P2P平台必须要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通过自身的大数据风控系统,并借助互联网征信机构和传统征信机构,帮助出借人筛选借款人,降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P2P平台存在的理由就无从谈起。所以,我非常赞成监管部门对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当然,目前中国绝大多数P2P平台根本没有能力做信息中介,所以有那么多P2P平台跑路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中国几乎全部的P2P平台事实上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主要两种表现,一是平台对融资项目提供担保,二是搞资金池。监管部门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未来P2P行业监管的“四条红线”,其中一条就是平台不得提供担保,目前很多平台已经放弃这一做法。但是同为“四条红线”之一的不准搞资金池,几乎所有P2P平台都仍然在搞,不是不想放弃,是放弃了就没业务做,就活不下去了。我们来看目前中国P2P平台的投资期限结构。你会发现,四分之三的投资期限在6个月以内。说白了,投资者根本不愿意在P2P平台上进行长期限的投资。但是,融资期限这么短的项目又能有多少呢?所以,P2P平台就只能“期限错配”,并进而“金额错配”,这就形成了资金池。资金池的做法是,出借人购买P2P平台的所谓理财产品,实质是把钱借给平台(一般是平台的个人),这些钱就归集成了一个资金池,然后平台再把钱借给借款人,出借人和借款人是没有直接一一对应关系的。这事实上是两个借贷行为,第一个是出借人把钱借给平台,第二个是平台把钱借给借款人,这是间接借贷。对,正如你说想的,这不是跟银行一样嘛!这就是问题所在。为什么银行的设立要求这么高?为什么银行的监管这么严?就是因为它的业务是资金池业务。那毫无门槛的P2P平台,监管部门能允许做资金池业务吗?征求意见稿里明确禁止P2P平台的资金池业务,(二)是禁止“金额错配”,(六)是禁止“期限错配”。但是不做资金池,很多P2P平台就会没有业务,因为找不到长期险的投资者,就活不下去,所以就开始转型。怎么转型?做所谓的理财平台,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如信托、资管)实现“期限错配、金额错配”,这就是最近大家所说的“去P2P化”。这条路能不能走通,跟P2P已经没有关系,这里不赘述。最后,再讲两点第一,P2P只是互联网金融的其中一种业务模式,P2P不是互联网金融的全部。而且我一直认为,P2P不会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互联网支付等很多其他业务模式,远比P2P更有发展空间。第二,很多出问题的所谓P2P平台,只是打着P2P旗号的非法集资,不能由此证明P2P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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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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