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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ABS大盘点阅读//5b.cdn.sohucs.com/images/e3d86a74cf4eacb29d7d6aef083b36.jpeg政策吹风下,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蓬勃发展,从贸易类应收账款ABS、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ABS、保理ABS到新经济企业供应链金融ABS,创新不断,本文作者将对这几种主流模式逐一梳理,供读者参考。
随着鼓励供应链以及供应链金融的政策不断出台,基于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蓬勃发展,供应链金融ABS成为近两年内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于“供应链金融ABS”这一概念,目前还没有官方定义。除了少数在项目名称中包涵“供应链”或“供应链金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外,很多证券化产品的底层资产和交易结构实际上也符合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点,我们将符合这一特征的证券化产品统称为“泛供应链金融ABS”。
从市场实践来看,泛供应链金融ABS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日,国内供应链金融ABS已累计发行218单,发行规模达1924.42亿元。
一、贸易类应收账款ABS
?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通常以债权人(往往是核心企业)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
在此模式中,初始债权人一般为核心企业或者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当初始债权人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时,需要通过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应收账款债权转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受让基础资产成为原始权益人。由于核心企业信用评级较高,增信措施一般为核心企业提供的差额支付承诺。
2014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日,已发行贸易类应收账款ABS项目总计53单,发行总额为630.64亿元。其中建筑建材类央企和医药企业凭借其信用评级较高、应收账款体量大且质量好的优势,成为发行贸易类应收账款ABS的主力军,合计发行规模占比高达62.1%。
以华润医药为例,发行的两期应收账款ABS产品合计规模为40.7亿元,其基础资产为是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多家公立医院提供医疗物资后形成的应收账款,资产质量较高。
二、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ABS
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以银行对于多个中小企业贸易类应收款债权或票据收益权为基础资产,通过嫁接银行信用进行增信。
在此模式中,银行往往承担多个角色:票据/信用证增信方、原始权益人的委托代理人、资产服务机构等。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日,已有12家银行开展了此类业务。
根据基础资产的不同,具体可分为票据收益权ABS和贸易融资ABS。
1、票据收益权ABS
票据收益权ABS中,由银行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代理人,以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于真实交易产生的票据收益权为基础资产。此模式中,银行通过提供票据承兑、保证背书、保贴函、保兑函为基础资产进行强增信。
2016年3月,江苏银行和华泰资管合作发行了全国首单票据收益权ABS产品——“华泰资管-江苏银行融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贸易融资类ABS
相对于票据收益权ABS,贸易融资类ABS的区别在于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于真实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此模式中,银行通常采用开具信用证或者付款保函的形式为基础资产进行增信。
2015年8月,民生银行与广发资管合作发行了全国首单带有银行增信的贸易融资类ABS产品——“广发资管-民生银行安驰1号汇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自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民生安驰系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累计发行22期,发行规模达143.74亿元,同时开启了储架发行的贸易融资ABS的创新模式。
三、保理ABS
保理资产证券化通常以保理公司受让持有的保理资产(初始债权人出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或保理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根据发起人不同,保理ABS可分为正向保理ABS和反向保理ABS。
1、正向保理ABS
正向保理ABS中,原始权益人为保理公司,基础资产往往是保理公司受让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这里将其称为“正向保理ABS”主要是为了和目前市场上比较火热的“反向保理ABS”模式区别开来。
与原始权益人为具备较高主体信用的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ABS不同,正向保理ABS项目往往需要有较高的超额抵押,必要时还需要引入差额支付承诺、第三方担保、基础资产回购等增信措施。
2015年5月,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首单保理ABS——“摩山保理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此后,多家保理公司陆续发行此类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日,全市场共有11家商业保理公司(包括兼营保理业务的公司)主导发行了25单正向保理ABS产品,发行规模达197.33亿元。(正向保理ABS产品发行情况详细列表请见文末)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金融-华泰资管2016年第一期保理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首次创新采用了京东推出的针对京东商城互联网平台供应商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服务 “京保贝”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也是国内首单互联网保理ABS产品。
该模式中,京东依托独有的平台优势,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的交易记录,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整合,对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实时监控,实现了风险的有效控制,同时也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2、反向保理ABS
与正向保理ABS相对应,反向保理ABS中,发起方通常是作为债务人的核心企业,底层资产为多个上游中小企业供应商对于核心企业(或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这是一种围绕核心企业信用而反向衍生的“1+N”的反向保理模式。“1”即核心企业,“N”为上游供应商。
反向保理ABS一般采用无追索权保理(即发生信用风险时不向债权人追索),以提高上游中小企业转让应收账款的动力。同时母公司对应付账款逐笔出具《付款确认函》成为共同付款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为项目增信。更重要的是,该模式对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要求较高。
2016年7月,“平安证券-万科供应链金融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成为国内首单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日,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产品共发行80单,累计发行规模达745.49亿元。
在当前房企融资渠道收紧的条件下,该模式成为众多房企青睐的融资工具,数家排名靠前的房地产企业的项目相继落地。目前已发行的80单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中,仅有“平安-四川广电供应链金融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单产品的核心企业不是房企。其中,万科和碧桂园的发行规模较大,合计共占该类产品总规模的87.78%(不含储架额度)。(已发行反向保理ABS的房地产企业列表详情请见文末)
另外,同样采用反向保理ABS模式的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供应链ABS“平安-云南交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17年12月获得上交所无异议函。
四、新经济企业供应链金融ABS
随着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新的经济形态不断出现并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支持新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下,2018年3月,小米(智能家居)、比亚迪(新能源汽车)、蚂蚁金服(互联网电商)、滴滴(出行方式转变)等代表性新经济企业的供应链ABS项目相继获得了交易所(储架发行)无异议函。供应链金融ABS的内涵进一步丰富,核心企业类别大大拓展。
需要关注的是,对于新经济企业而言,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的优势更加明显,基于优质资产本身,可以实现较低信用评级的企业获得较低成本的融资,对于当前“重主体信用”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而言,更接近资产证券化的本源。
延伸阅读1:供应链金融 链在风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升级”,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上升到产业链、供应链,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以如今低迷的实体零售业为例,一家全国连锁性质的大型超市,上游供货商可以达到上万家,且大多数为中小企业。一般而言,生鲜农副产品、加工类的上游中小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由于无法提供有效质押,加上内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因素,很难从银行渠道获得资金支持,资金短缺问题一直存在。
倘若巧用供应链金融,或许能激发新一轮市场潜力。供应链金融能够为上游供应商注入资金,提高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其对于激活供应链运转有重要意义。
供应链金融3.0
中融信托《供应链业务研究报告》显示,以应收账款为例,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已由2005年的不到3万亿元增加到了2016年的12.6万亿元,11年增长了3.2倍,年均复合增速接近13%。尽管如此,供应链金融在我国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0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可达15万亿元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宋华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供应链金融不是一种“纯金融”,它依托于真实交易背景,基于企业应收应付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进行融资,补充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反过来利用金融工具,强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有利于全产业链的相互协作与协调。
理论上,中小企业的最佳融资对象是银行,但从收益风险配比角度看,由于银行倾向于“牵手”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缺少主流金融机构的覆盖,只能“富贵险中求”,寻找融资成本高的民间借贷,结果使得经营发展再增压力。当下无论从供应链环境下的产业发展态势还是从各项政策来看,开展供应链金融都是大势所趋。
相较国际供应链金融发展而言,宋华表示,我国供应链金融已经默默走入第三个发展阶段。
据了解,早在2002年,平安银行就提出供应链金融理念,它依据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撑,完成对一众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授信支持,不过这种模式因为审核抵押纰漏和企业操作风险等问题,并没有形成长久的生命力。事实证明,单一的金融机构并不能支撑起供应链金融发展。
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出现变化,进行产业联动,即核心企业运用上下游的供销业务,为自己的上下游提供融资平台。银行融资依旧是核心,资金往来则被默认,例如海尔集团为了实现人单合一,将原来的大批发商拿掉,直接面对市场经销商,为此海尔向下游缺乏资金的市场经销商提供相应金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型企业强行做供应链金融,并将供应链金融作为盈利的来源,可能会出现‘流氓’行为,譬如将应收账款期限延长,拖长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流,强买强卖金融产品,并且大型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客户不一定是中小企业,也许实力不弱,那么供应链金融很难渗透到真正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宋华这样分析供应链金融第二阶段的局限性。
到了供应链金融3.0阶段,服务平台的搭建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宋华表示,当前我国已形成多个主体参与、多种形式、多种属性、多种组合的供应链金融。
解信用风险难断之忧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新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的结合应用也成为发展新趋势。
在供应链金融场景方面,一些企业或机构已经有了一些尝试。如平安银行开发了核心企业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去鉴别供应链中的资产,实现资产信息链内公示并可追溯,不可篡改、不可删除。
供应链金融运行模式
上海文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事业部总经理王志修向《经济》记者讲述了具体的应用案例,在其经手的纳爱斯项目中,当中小经销商缺少资金时,企业负责把数据提供给金融机构,融到的资金直接用来买货。从2017年下半年至今累计实现放款超过10亿元,既解决了经销商的订货问题,又帮助核心企业提升销售业绩。
在这个案例中,金融机构之所以愿意给此类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一方面依托的是供应链场景下融资需求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来源于经销商收款的保障性,其中数据起到重要的作用。
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仍是一片尚未被充分开发的大市场,新的金融模式、新的技术应用都可能彻底启动行业崛起的阀门,或是催生新的风险出现。
去年还投资数十亿元在国内布局生产基地、与俄罗斯第一大燃气仪表制造商联合在俄建厂的大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机床),今年的发展形势却急转直下,在今年年初因急需资金却融资受阻,引发了一系列恶性循环的债务危机而满目疮痍,不得不破产重整。
不仅如此,大连机床还被挖出一桩疑似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016年9月至11月,大连机床通过虚构应收账款、伪造合同和公章等方式,从信托机构“骗取”资金7.59亿元。
相关信息显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中江国际·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发行时间是日,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但最终大连机床的“萝卜章”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绝大多数投资者无法正常收到投资收益,大连机床也已触发多起债券违约事项。
王志修表示,供应链金融风控包括贷前准入授信、贷中放款与贷后预警等方面,主要涉及信息的来源与风控方式。在风控模式中,针对企业的融资业务需要对企业法人和企业主体本身进行资质审核,会涉及央行征信、财务信息、第三方征信数据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的一些相关数据。
在这种逻辑下,供应链金融业务会涉及两个不同层面,即基于业务流或信息流管理的物理供应链和基于数据金融服务的金融供应链。
“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核心就是交易数据征信,交易数据搭配金融机构擅长的信贷表现数据,可以全方位协助金融机构实现贷前、中、后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王志修如是说。
巨额投入难获产出
供应链金融蓝海将至。众多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早已争分夺秒,纷纷加速布局,推动市场持续升温。不仅如此,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产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保理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等也纷纷跨界供应链金融,各施长技,发挥创新,搭建生态圈。一时间,供应链金融市场呈现多方打擂、白热化竞争态势。
“供应链金融,仍然是一个累活。通常规模几十亿元、上百亿元的大项目,获利比较丰厚,在金融圈里更加抢手,而一个供应链金融项目,具体到每一个中小企业,借款金额可能只有几万元、几十万元,利润比较薄,吸引力不够。”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坦言,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他告诉《经济》记者,核心企业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选择,也是很挑剔的。一般来说,核心企业会综合考虑服务商的股东背景、企业资质、金融科技水平、历史业绩等因素,合作的门槛较高。
道口贷合伙人、市场部总监安克伟对这一观点表示赞同,从做生意的角度上讲,供应链金融谈不上是一门好生意,其业务流程复杂,项目琐碎,操作成本高,中间收益低。
安克伟在向《经济》记者表述风险时谈到,供应链金融市场主体跨行业的横向发展,面临业务多样性的挑战,扩展难度大、规模受限制;受助核心企业或单一行业的纵向业务延伸,上下游产业交叉感染风险加剧,需要面对风险集中度过高的问题。
那么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哪些准备工作?周治翰表示,企业需要新建一套供应链服务系统,涉及人才储备、系统搭建、风控模型设计、吸引资金等方方面面,基础投入至少需要上千万元,从前期立项到最终产生收益,是一个费时费力的过程。另外,系统日常运营还会产生维护费用,对一些规模不大的企业而言也是一项不小的负担,市场开拓并不容易。
“总体来看,供应链金融还处于传统模式,涉及上游的应收账款、订单、动产融资,下游的在途货物质押等。在传统模式下核心企业为降低自己的资金成本,针对上游会选择尽可能延长账期,针对下游尽早把库存转移出去,进而来降低自己的资金成本。”安克伟如是说。
随着主体多元化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于真实的贸易背景,企业实际生产的流通场景,透明度会更高,风险更可控。
着眼智慧监管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微观金融活动,发展状态像一座天平,天平的两端是资产和资金,天平的梁是产业供应链信息,而支撑整个天平的底座就是风险管控。”宋华表示,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把握三对关系:共银链、共盈链和共赢链。
提到金融监管,首先要完善供应链金融的制度建设。宋华认为,供应链金融切忌过度神化概念,许多供应链金融平台“不是饿死的,而是撑死的;不是慢死的,而是猝死的”。
上世纪80年代,供应链金融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相较我国供应链金融“冷热并存”的生存状态,国际上一些国家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生态环境建设,值得我国吸收借鉴。
1998年英国出台的《延期支付法案》,为了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针对中小企业交易债务占款问题,规定低于50人的小企业可以对大企业和政府部门应付交易款收取利息,使拖欠中小企业货款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保证中小企业回款的安全,防止资金链条的断裂,日本还特别制定了《防止拖延支付转包费法》作为《禁止垄断法》的特别法(补充法),旨在保护从大企业中承接订单的中小企业的回款权利。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双重叠加,具有高度的复杂性,供应链金融的监管在于‘智慧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要完善商业信用建设,监督企业金融业务合规行为,针对不同的风险来源,采用不同的降低风险的手段。市场的行为让市场解决,各主体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宋华说。
除此之外,宋华认为,供应链金融风险可以从业务闭合化、管理垂直化、收益正常化、交易信息化、风险结构化以及声誉资产化六方面进行管理,对供应链活动实施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并且相互制衡,互不重复或重叠,结合自身发展现状,促进金融活动稳定。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微观金融活动,发展状态像一座天平,天平的两端是资产和资金,天平的梁是产业供应链信息,而支撑整个天平的底座就是风险管控
不过难做的好生意还是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
周治翰认为,解决目前的发展难题首先需要解决企业信用传递的问题。与核心企业联系紧密的一级承运商、经销商,往往也是规模较大的企业,融资能力也较强;但与核心企业关系稍远的外围承运商、经销商以中小企业居多,更需要金融的支持。供应链金融“迎难而上”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破解企业信用逐级传导、确权的难题,使得核心企业信用价值可向外传递,让更多外围的中小企业也能够享受到好的金融服务。
其次需要创新服务下游经销商的融资需求。由于有较强的核心企业的信用做担保,行业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做应收账款融资比较成熟。周治翰强调,对下游经销商的应付项目融资同样需要关注。
延伸阅读2:供应链金融不同阶段的各种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简称SCF)是一种独特的商业融资模式,依托于产业供应链对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降低整个供应链运作成本,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供应链的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供应链金融是实业与金融的结合,也是互联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之一。金融自身的创新,也能够创造新供给,从而增强国民经济的整体活力。处于资金链断裂困扰中的众多企业都亟需供应链金融服务,巨大的需求催生了供应链金融的蓬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传统产业都在积极布局供应链金融,纷纷看好这一市场的前景。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经常会发生在采购、经营和销售三个阶段。在采购阶段,一方面具有较强实力供应商往往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要挟下游购买商尽快付款,供应商的商品价格波动也会给下游企业采购带来巨大资金缺口。在日常运营阶段,中小企业因为库存、销售波动等原因积压大量存货,占用大量流动资金,给企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在销售阶段,如果面对的是具有较强实力的购货方,货款收回期较长,也给企业带来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与这个过程相对应,银行融资的切入点分三个阶段。即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生产阶段存货融资,以及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融资量身定做了几种业务模式以解决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问题。
一、采购阶段的供应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采用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使“支付现金”的时点尽量向后延迟,从而减少现金流缺口;在日常运营阶段,采用基于动产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弥补“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期间的现金流缺口;在销售阶段,采用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弥补“卖出存货”与“收到现金“期间的现金流缺口。
从产品分类而言,预付款融资可以理解为“未来存货的融资”。因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预付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预付款项下客户对供应商的提货权,或提货权实现后通过发货、运输等环节形成的在途存货和库存存货。提货权融资的情况如担保提货(或保兑仓),这是指客户通过银行融资向上游支付预付款,上游收妥后即出具提货单,客户再将提货单质押给银行。之后客户以分次向银行打款方式分次提货。对一些销售状况非常好的企业,库存物资往往很少,因此融资的主要需求产生于等待上游排产及货物的在途周期。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承运,银行一般会指定中立的物流公司控制物流环节,并形成在途库存质押;如果卖方承运,则仍是提货权质押。货物到达买方后,客户可向银行申请续做在库的存货融资。这样预付款融资成为存货融资的“过桥”环节。
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也可指定用于预付款,而且广义上,预付款融资包括了银行对客户采购活动的信用支行,如信用证得开立。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银行一般会要求授信申请人提供不动产质押或担保以覆盖敞口。显然这与供应链融资中的预付款融资的概念不同。在供应链融资的预付款融资中,融资的担保支持恰是融资项下的贸易取得,因此对客户融资的资产支持要求被简约到了最大限度。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从上游大企业处获得的货款付款期往往很短,有时还需要向上游企业预付账款。对于短期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运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来对其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金融机构短期的信贷支持。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其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1、中小企业(下游企业、购货方)和核心企业(上游企业、销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协商由中小企业申请贷款,专门用于支付购货款项;
2、中小企业凭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仓单质押贷款,专门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该项交易的货款;
3、金融机构审查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若审查通过,则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
4、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5、核心企业(销货方)在收到金融机构同意对中小企业(购货方)融资的通知后,向金融机构指定物流企业的仓库发货,并将取得的仓单交给金融机构;
6、金融机构收到仓单后向核心企业拨付货款;
7、中小企业缴存保证金,金融机构释放相应比例的货物提货权给中小企业,并告知物流企业可以释放相应金额货物给中小企业;
8、中小企业获得商品提货权,去仓库提取相应金额的货物;不断循坏,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中小企业将货物提完为止。与此项融资活动有关的回购协议、质押合同相应注销。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实现了中小企业的杠杆采购和核心大企业的批量销售。中小企业通过预付账款融资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货的权利,其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从而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缓解了解决了全额购货带来的短期资金压力。另外,对金融机构来说,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以供应链上游核心大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条件,由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从而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同时也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收益,实现了多赢的目的。
二、运营阶段的供应链融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信贷款的业务。由于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的强流动性以及我国法律对抵质押生效条件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对动产的物流跟踪、仓储监管、抵质押手续办理、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这给金融机构贷款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动产一向不受金融机构的青睐,即使中小企业有很多动产,也无法据此获得贷款。基于此,供应链融资模式设计了供应链下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供应链下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动产作质押,并借助核心企业的担保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融资业务模式。在这种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会与核心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或质物回购协议,约定在中小企业违反约定时,由核心企业负责偿还或回购质押动产。供应链核心企业往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所以能够通过担保、提供出质物或者承诺回购等方式帮助融资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困难,从而保证其与融资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稳定的供货来源或分销渠道。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的保管、价值评估、去向监督等服务,从而架设起银企间资金融通的桥梁。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实质是将金融机构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主要是原材料、产成品)转变为其乐意接受的动产质押产品,并以此作为质押担保品或反担保品进行信贷融资。
具体的运作模式如下:
1、中小企业向会融机构申请动产质押贷款;
2、金融机构委托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提供的动产进行价值评估;
3、物流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并向金融机构出具评估证明;
4、动产状况符合质押条件的,金融机构核定贷款额度,与中小企业签订动产质押合同,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协议,并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5、中小企业将动产移交物流企业;
6、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移交的动产进行验收,并通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7、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供应链下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是将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仓储服务三者予以集成的一种创新式综合服务,它有效的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组合、互动与综合管理。以达到拓展服务、优化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和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以及增加整个供应链竞争力为目的的综合服务。
随着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的发展,供应链下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也出现了发展和创新出了动态动产质押业务,即核定库存质押业务,较之静态动产质押(非定库存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银行在动态动产质押中除了对借款企业的货核定质押率,并给与一定比例的授信金额以外,还会根据存货的价值核定个最低价值控制线,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上时,借款企业可自行向第三方流企业提出提货或者换货的申请: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下时,借款企业必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银行的指令进行提货或换货操作;而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借款企业不得随意提取或更换其己质押给商业银行的货物,除非补入保证金、归还银行授信或者增加其他担保。
动产质押也可以仓单质押模式进行操作,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仓单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出质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仓单一般是指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质押一般可以分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两种模式:
1、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质押和注销等。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标准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
2、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非标准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非标准仓单位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三、销售阶段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上游债权企业)、核心企业(下游债务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金融机构损失的责任;金融机构在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上,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
一般来说,传统的银行信贷更关注融资企业的资产规模、全部资产负债情况和企业整体资信水平。而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以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为基础,依据的是融资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和产品盈利情况。此时银行更多关注的是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并非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风险评估。
在该模式中,作为债务企业的核心大企业,由于具有较好的资信实力,并且与银行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信贷关系,因而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也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从而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在这种约束机制的作用下,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维系与大企业之间长期的贸易合作关系,就会选择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避免了逃废银行贷款现象的发生。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克服了其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标准、财务状况和资信水平达不到银行授信级别的弊端,利用核心大企业的资信实力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融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
具体的运作模式如下: 
1、中小企业(上游企业、销货方)与核心企业(下游企业、购货方)进行货物交易;
2、核心企业向中小企业发出应收账款单据,成为货物交易关系中的债务人;
3、中小企业用应收账款单据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
4、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具应收账款单据证明,以及付款承诺书;
5、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成为融资企业;
6、中小企业融资后,用贷款购买原材料和其他生产要素,以继续生产;
7、核心企业销售产品,收到货款;
8、核心企业将预付账款金额支付到融资企业在金融机构指定的账号;
9、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注销。
文章来源:资管云& 经济网& 国信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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