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砍头息法院怎么处理,还想不想备案了

(原标题:你我贷备案路上的拦路虎:砍头息质疑犹存)  日消息,在网贷备案当口,你我贷(注册领红包)近期舆论不断。近日,有投资人反映,你我贷借款端存在“砍头息”情况,审批7500元,实际到账仅有6300元。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你我贷母公司嘉银金科收到监管问询,要求披露网贷平台运营情况、整改验收情况、备付金大幅减少及利润分配问题。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备案当口,“砍头息”质疑、监管问询等负面舆情将影响平台备案进程。
  “砍头息”质疑犹存
  借款人李志辉(化名)表示,因为筹备婚礼,手头有些紧张,于1月27日在你我贷平台申请借款,审批结果显示借款7500元,当时也一直没在意,以为借款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是一致的,后来查看银行卡交易流水发现,实际到账金额被砍去1200元,只有6300元。
  根据李志辉提供的交易截图显示,借款金额是7500元,借款期限12期,年利率为10%,每期应还借款847.52元,总共应还10170.24元。李志辉认为,当时是看年利率10%才借款的,而现在还款金额将近是到账金额的2倍了,年利率远超36%。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1CN聚投诉平台上,关于你我贷的投诉有496起,投诉类型集中在“砍头息”、高利率以及暴力催收等方面。
  据了解,目前对于“砍头息”并没有明确定义,而业界一般认为“砍头息”是指者或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称之为“砍头息”。
  在监管层面,针对这种变形的“砍头息”,在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你我贷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公司严格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调整优化产品设计,并于2月初进行了调整,目前平台上所有的借款产品均不存在‘砍头息’”。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网贷资深分析人士表示,“砍头息”以及暴力催收情况恐影响平台备案进程。
  备案当口母公司遭问询
  事实上,你我贷近期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公司。除产品合规问题外,来自母公司的舆论不断。3月1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嘉银金科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嘉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披露P2P平台(注册领红包)你我贷的运营情况、整改验收情况、备付金大幅减少及利润分配问题。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嘉银金科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经营数据或财务数据,以及你我贷平台2017年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用户数量、产品数量、借款总额与平均借款金额、平均借款期限、平均借款利率、平台交易集中度等;借款产品种类和借款抵押物的管理,并按照产品类别披露借款余额及利率范围;对借款人的风险分级及风险管理措施,并按照风险等级披露借款余额、交易费率、利率范围;对逾期借款的管理措施,并按照借款人风险等级披露逾期借款金额、逾期期限、逾期率和坏账损失率;结合经营管理模式披露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费收入的细分构成、收入确认方法,以及中介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及标准。
  你我贷方面称, 股转公司发布问询函,是监管要求企业信披完整和规范的常规手段。公司高度重视股转公司发来的年报问询函,已经由相关部门汇总整理说明材料,并在股转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报送情况说明,截至目前,股转公司并未对说明内容提出异议。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利润分配方面,截至日,嘉银金科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亿元 ,货币资金余额为4.45亿元,流动负债余额9911.78万元。一位网贷分析人士指出,公司分红的最大受益者是实际控制人严定贵。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严定贵直接持有公司58%的股份,并通过上海金木水火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5%的股份。
  对于上述分红情况,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说明利润分配是否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是否影响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及偿付能力。你我贷方面表示,分红是上市公司的一项重要义务,国家监管部门历来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尤其是现金分红。嘉银金科的分红方案,严格遵循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现金流充沛,分红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针对监管问询对于平台备案的影响,上述不愿具名的网贷资深分析人士直言,虽然证监会不监管网贷,但网贷监管部门目前也呈观望状态,证监会问询函肯定是会影响平台备案进程的。
  不过,一位上海网贷行业资深研究员表示,你我贷和大多数平台一样,正在积极整改,但有很多历史违规的存量资产短时难以处理完毕,虽不至于不给备案,但肯定在备案进程上会有影响,比如不能首批备案。
  终止挂牌新三板后的图谋
  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问询函之前,今年3月初,你我贷母公司嘉银金科发布公告称,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在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看来,新三板终止挂牌的原因基本上可归类为:转板、强制摘牌、因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摘牌以及被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因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摘牌的比例最高,这是一种相对体面的退出方式。 网贷天眼研究员郑常怀则表示,早期各家平台挂牌新三板,主要目的是为了增信,因为当时国内无一家平台上市,直到宜人贷、信而富等赴美IPO之后,团贷网、积木盒子、爱投资曲线借壳上市,新三板已基本失去增信意义。因此,各家平台又纷纷退市,你我贷与积木盒子类似,实控人或集团控股上市公司,虽然互金业务没能装入上市公司,但半只脚已踏入上市公司的门槛。未来,一旦行业备案工作完成,互金企业在A股、港股上市都将成为可能,此时曲线上市也是提前布局。
  而你我贷方面回应,嘉银金科此次拟终止挂牌,为配合资本市场长期发展规划,谋求更大业务发展,帮助投资者创造更多收益的主动行为。拟终止挂牌对平台备案没有影响。关于资本路径,公司还在探索,最终将结合公司战略方向开展。此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你我贷宣布自4月1日起,有道智投将暂停申请再投,嘉薪宝产品将暂停定制服务。据悉,嘉薪宝是你我贷平台推出的,为工薪族用户打造的,用户授权系统自动投标、自动复投、到期发起转让的智能投标服务。
  你我贷表示,下线相关产品、服务均为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充分履行保护出借人义务的正常合规调整操作。
  针对砍头息以及监管问询对平台备案的影响,你我贷方面回应称,目前正在按照《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等相关规定,逐条对照监管条例,积极进行合规化改造。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的时限提交相关材料,以期早日完成备案。此后你我贷还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优化业务结构,以合规运营为首要原则,同时实现良好的商业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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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宜人贷回应砍头息:自媒体有误读 全力准备合规备案
作者:亓宁
宜人贷资料图
  金融界网站讯 备案关键时刻,宜人贷出麻烦了。
  近日有报道称,宜信旗下美股宜人贷在、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如火如荼进行之时仍然在顶风收取“砍头息”,金融界网站第一时间就上述报道向宜人贷求证。
  宜人贷内部人士回应称,“主要个别自媒体人对于行业的理解还有问题。但是我们现在正在备案阶段,所以暂时又不方便回复,我们备案后会开合规的发布会。”
  所谓“砍头息”,主要方式是以手续费等贷前服务费的名义先行扣除部分本金,使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低于名义本金。比如申请借款10万元,在放款前被一次性收取“砍头息”5万元,即借款金额15万,实际到账10万元。媒体报道称,宜人贷2017年促成借款总额为414亿元,其中包括前期服务费(也就是“砍头息”)73亿元。
  而这正是2017年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令禁止的。
  此外,早在2016年底,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但网贷备案登记节奏直到2017年12月网贷监管“1+3”制度体系的形成以及上述通知发布才明显加快。
  按要求,各地应在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当前网贷行业已经进入合规备案的关键时期。上述宜人贷内部人士也在对金融界的回应中称,“监管机构将于月底进驻公司推进落实,所以我们现在就是全力做好备案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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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功守道
金融科技公司花费巨大代价,让金融资源得以下沉到原本覆盖不到的人群,是这个行业的功劳和苦劳。但很快,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发现,用砍头息这种瞒天过海的办法,躺着也能赚钱,这并不是久长之计。如今,随着上市潮来临,全行业不应该再这样自我堕落了,也到了该断奶的时候了。
——财经功守道
文 | 董云峰
在此过程中,经过与一些行业人士的交流碰撞,以及对多家平台的调研测评,我们逐渐获得了一个相对全面和深入的认知。
在现代金融环境下,砍头息是一个并不严谨的概念,导致相关探讨很容易出现鸡同鸭讲。而新兴的P2P借贷模式,更让砍头息问题变得复杂。
最终,砍头息成为一个社会争议极大,但在实际中却又横行无忌的顽疾。在此过程中,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以及金融监管规定,成功地被从业者架空,乃至沦为废纸。
本文从四个问题出发:1、P2P平台预扣的费用是砍头息吗? 2、为什么互金平台喜欢砍头息? 3、砍头息对借款人有何影响? 4、砍头息对P2P出借人有利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信息中介的定位,成为P2P平台攫取砍头息的护身符。通过砍头息,P2P平台得以凌驾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上,不仅旱涝保收,在法律上更是一身轻松。
在这里,新金融琅琊榜建议:针对放贷人主体,进一步明确将砍头息纳入36%利率红线,并鼓励不收和少收;针对P2P等信息中介平台,在36%利率红线的前提下,借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精神,严格限制平台从借贷本金中预先扣除包括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诸如要求不得超过本金的5%,并鼓励不收和少收。
P2P平台预扣的费用是砍头息吗?
鉴于宜人贷的信息披露相对充分(绝大多数平台不敢公开真实的借款成本明细),此处依然以宜人贷为例,但并非针对该平台一家。
这是宜人贷官方网站提供的线上借款计算器。假如你的信用资质一般,申请金额10万元,期限3年,在通过申请并满标之后,宜人贷在放款之前会一次性收取前期服务费19047.62元。
于是,你的银行账户收到的金额还是10万元,但是你与出借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金额为元,这才是你的真实本金。
真实本金与实际到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就是所谓的前期服务费,属于砍头息吗?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这里,P2P平台的身份优势得以显现。作为名义上的信息中介平台,在面对砍头息质疑的时候,宜人贷们咬住服务费并非利息就能撇得干干净净——无论砍得有多狠,但那不是利息,所以不能算砍头息。
上周五,宜人贷官方在雪球访谈中公开回应:“作为服务平台,公司会在前期为借款人提供信息验证、信用评估等服务,为覆盖相应的成本,公司会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前期服务费,符合监管要求。”
看到没,“作为服务平台”,“符合监管要求”。颇有点“窃书不是偷”的味道。
去年12月1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禁止P2P平台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本以为这个文件揪住了P2P平台的辫子,事实证明我们又一次天真了。
中国式监管的好笑之处在于,无论是蚂蚁借呗,还是宜人贷,都可以自称并非现金贷。既然不是现金贷,这个文件对它们来说就是一张废纸。
中国式P2P的好笑之处在于,给投资人12个点的收益,平台自己拿走24个点(很多时候不止24个点),然后口口声声信息中介,没有刚兑,完全合规。这么看来,P2P真是一张好“牌照”。
尽管如此,新金融琅琊榜坚持认为,按照穿透式监管理念,P2P平台收取的前期服务费,其本质就是砍头息。从《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对此达成了某种共识。
为什么互金平台喜欢砍头息?
没有机构不喜欢砍头息,就像没有企业不喜欢预付款。
砍头息可以掩盖高利率,给借款人制造一种利率幻觉。在监管不太严格的时候,可以用来规避36%利率红线,通过手续费、服务费、信息费等名目增加实际借款成本。
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平台提供的计算器,都是装模作样,充满误导性。
下图为某平台网站提供的借款成本计算器,仅在底部以灰色小字提醒“以上结果不含借款服务费用”,然而除非借款人资质极好,否则服务费用才是借款成本的大头。
平台给出这么一个计算器,就可以诱导用户点击“立刻申请借款”,交出他们的个人信息;在审批通过之后才会告诉用户实际的借款成本,这时候哪怕用户放弃借款,个人信息也被人拿走了,并且很可能被各种贩卖。
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如上所述,就像皇帝的新衣一样,大家都不承认自己是现金贷,于是这个文件漏洞百出。随便找一个P2P平台,它们做到事前、全面公示了吗?
砍头息的存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一位从业者曾告诉我,砍头息这种前置收费形式,与互金行业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关。
他的解释是,当借款人提交申请的时候,对平台来说往往已经产生了费用,诸如导流成本、反欺诈成本等,它们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外部合作机构,在结算周期上相对偏短,因此当贷款业务期限比较长的时候,在账期上会出现严重错配,这对平台的现金流带来了压力。基于这一点,互金平台需要预先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以维持正常运营。
另外,许多平台设置了类似于风险准备金的质保金,这部分资金需要在放款后不久进入质保金账户(一般按月提取),平台去垫资不太现实,更有自我担保之嫌。
我承认上述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是,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砍头息站不住脚,因为它不仅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而且在P2P模式下对出借人有害无益。
有没有砍头息,对借款人都一样吗?
当然不是。砍头息对借款人不利。
依然以上述宜人贷为例。在存在砍头息的情况下,用户申请10万,到账金额10万,但是合同金额为元,用户每月还款4579.81元,3年下来总共还款元。
如果没有砍头息,用户申请10万,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都是10万,用户还是每月还款4579.81元,3年下来总还款金额还是元。
对用户来说,不管有没有砍头息,实际到账金额都是一样,每月还款也是一样,现金流不变,似乎没有差别。
真的如此吗?其实,唯一的差别在于合同金额,也就是本金。在有无砍头息的情况下,借款本金相差将近两万元,这意味着什么?
魔鬼藏在细节里。根据宜人贷线上借款计算器,假设在借款到账后没过几天,你想要提前结清全部借款,这时候你需要还的金额是元,远远超过你实际到手的10万元,多出来的金额高达21867.25元。
在债务关系上,砍头息的存在,使得借款人从一开始就额外承担2万元本金——被P2P平台预先扣除的费用。一旦出现纠纷,按照合同,用户要面对的不是10万元债务,而是12万元。
请问,这能是一样吗?
有没有砍头息,对出借人都一样吗?
当然不是。砍头息对出借人不利。
通过砍头息,P2P平台提前拿到一部分乃至大部分的费用(极端情况下,诸如宜人贷的线下借款,平台会一次砍掉全部服务费),而不用等12期、24期或者36期逐月获取,不管从什么角度,对平台百利而无一害。
对P2P平台最有利的地方在于,它可以旱涝保收。仍然以上述宜人贷的例子,在存在砍头息的情况下,假设放款后没过几天借款人失联,出借人面临的是元的投资损失(只有10万元到达借款人手中),而平台早就锁定了19047.62元的服务费收入(来自出借人)。
真正诡异的是——P2P平台是信息中介啊,在法律上对违约是毫无责任的,这和小贷公司、银行截然不同。
尽管宜人贷这类平台会启动质保金进行刚性兑付,但这是有限责任,并且质保金本身就是从服务费尤其是砍头息中提取出来的。
如果没有砍头息,P2P平台只能分期拿到属于自己的服务费用,在借款人出现违约时,平台与出借人的境遇一致,利益高度趋同。理论上,这样平台更有动力做好风控和催收,对出借人更有利。
总之,通过收取高额的砍头息,P2P平台得以凌驾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上,在损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同时,平台能够提前锁定自身利益,还可以旱涝保收,并且在法律上一身轻松。
那么,被架空的金融监管,什么时候动真格?
题图引自:姜文作品《鬼子来了》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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