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四年,没签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但是养老保险有交,今天公司将我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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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公司工作了快4年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和我买社保,失业等保险,现在我要辞职,
你好,我在一公司工作了快4年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和我买社保,失业等保险,现在我要辞职,
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相关说明:
我以和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啊,有工作牌,和工资表啊
  日之后,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计算,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在职期间社会保险。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和第82条,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1年内的双倍工资,但是由于从08年开始,到09年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再追溯08年1月到09年1月之间的双倍工资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期。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单位违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文件如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按照劳动法,你公司严重违法,你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揣饥编渴妆韭表血勃摩倍的工资。同时公司应该补缴你社保。建议你操作如下:1、以公司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提出书面辞职。同时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双倍的赔偿金、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2、书面辞职最好快递给公司,并保留快递证据。如果公司人资部肯签收就更好。3、如果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你赔偿金,你可以先想劳动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举报信中不仅要说明公司违法事实,同时还要提供你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牌、考勤表等,越多越好),还要在信中将你的要求列明,如支付赔偿金、补缴社保等。4、如果劳动监察处理速度慢,你举报后,再想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你应认真读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监察条例。有备而来,你才能少走弯路,同时跟公司谈判时才有依据。
首先要看你是哪一年入职的,从日后开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给你,也就是说一年12个月工资就变成了24个月工资了.你赚大发了.公司要赔你2008年1月后的每个月的双倍资,还有就是月工资总额(按所在市的统筹缴费标准)的社保费.另外,如果你想做下去公司就必须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实拿钱走人最好,免得公司整你,现在你要收集好证据,然后去仲裁投诉.如果能私了少拿点也无所谓,你可以去劳动局咨询或律师所咨询.
首先恭喜你发财了!失业保险就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哦,单位要从你上班满一个月起从次月到现在在支付你一遍工资也就是双倍工资的意思,也就是从日起到现在,计算每个月的工资(就是你近期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这4年的社保也是要给你补齐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你不愿意想辞职的话,注明辞职理由(就是你上述单位违法的情况)单位还要支付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祝你维权成功!
假如主动辞职的话是没有赔偿的。所以你应该先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这个情况,同时要求赔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牌、工资表等可以作为证据的。
找同事或者其它能证明你正是进入公司入职的时间,你的工作成果也行,文件资料之类的。入职时间确定,接下来是确定你的离职时间。 这期间的时间为你在公司工作时间。如果你不是从事的特殊工种,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照所在地平均值取。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公司赔偿你多少钱,要根据你工资,所在城市,单位,和你在职时间等综合计算得出。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到当地劳动和会保障部门申请维权,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祝你好运!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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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私人公司上班,签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时间是08年7月,公司没给买养老保险和医保。我准备一月份辞职;我想问一下我辞职时可不可以要公司给予补偿,5年大概能补多少?
按有关法规你可要求公司给你补交2年保险,超过2年的是补补到的了。
至于你想要经济补偿的话,那就是你跟公司私下协商的问题,法律上来说是没有说经济补偿的只是要求补交而且只能2年内!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补缴是按照当地的基数比例来缴纳。
你用劳动合同就不怕了,这个是最好的证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2008年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辞职是无经济补偿。
故如准备一月份辞职,你可以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2年的养老保险,而且你自己需要交的那部分也要补缴2年的才可以,至于可不可以把公司应交的那部分用现金的形式给你个人,就要你自己去跟公司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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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四年,没签劳动合同,但是养老保险有交,今天公司将我辞
没签劳动合同我在公司上班四年,但是养老保险有交,今天公司将我辞掉
但办理养老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没有办理社保,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你在公司上班4年,你就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那么被公司辞退
冷饮店运营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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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五年,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现我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五年,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现我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你可以公司未和你签订书面劳动阀掸脆赶诒非错石氮将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要求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或赔偿公司应负担的缴费金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没有效力的合同不是我们界定的。任何的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条款是有效的。阀掸脆赶诒非错石氮将与未签任何协议包括合同或者约定是两回事。一方违约解除协定,另一方有权追责。辞职只要履行了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可以索取入职至今的双倍工资。2、主动提出辞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职的理由:公司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3、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公司不会认可,所以主张合法权益,得到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你好,要是没签合同,当然可以要求得到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如果没买社保还可以主张社保。希望可以帮到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视为“正式职工”。收到《劳动合同法》保护。你提出辞职,怎么还会得到赔偿???除非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方式用工方的,否则你不能提出赔偿,因为没有依据的。如果是用工方提出的辞退,是可以申请公司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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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以去当地级县或市劳动保障局投诉,要求公司补偿36个月工资及补交社保。投诉后一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向公司辞职,辞职是拿不到赔偿金的)并要求公司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你一共可以要求公司向你赔偿40个月的工资赔偿及社保的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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