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旅分时度假心之旅欺诈欺诈案可到朝阳分局经济大队查询吗?

分时度假骗局再露头 北京80多位老人被骗百余万_网易新闻
分时度假骗局再露头 北京80多位老人被骗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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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分时度假骗局再露头 北京80多位老人被骗百余万)
合同合同代金卷合同记者近日接到爆料,至少84位老人共百余万元现金,都被北京一家旅行公司“骗”走。这家公司主打“分时度假”的旅游产品,称只要一次性缴齐会员费用,便可成功入会,享受5年共35天不等的全球度假旅游,然而交了入会费后,这家公司却悄然消失了。2014年10月,63岁的赵先生接到推销旅游业务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心之旅国际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属于易游天下的分支,公司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一项分时度假的旅游业务。办公地点也非常“高大上”,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只要一次性缴齐会员费用,便可成功入会,赵夫妇即可享受旅行社提供的5年35天全球度假旅游。只要根据自己选择的旅游地点支付来回的飞机票,其他费用一律算在会员费中,按次数扣取。公司接待员承诺此项服务只针对老年团,并保证为老年人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吃住按照旅行社的高级标准。为保证真实性,接待员还出示了许多之前顾客出游的照片。喜欢旅游的赵先生事后回忆,自己当时已经一步步跌入对方所设的圈套当中。低价产品只是该公司吸引客户的第一步,随后该公司经理又提出可以为赵先生打折,并赠送旅游抵扣券。面对诱惑,赵先生立即支付了10000元押金,和该公司签订了《心之旅畅游尊享权益承购服务协议》。第二天,公司相关负责人又亲自上门用pos机刷走了23800元产品尾款。事后赵先生多次提出出游计划,均被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而旅行社提供的旅行路线赵先生也不满意。同时,在咨询时,赵先生发现旅行社要求愿意出游的老人额外交取与其他旅行社差不多价格的旅行费用,从而引起赵先生的质疑。赵先生拨打了易游天下旅游公司的电话,得到证实心之旅国际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不是其下属分支。心之旅该行为属于盗用商标。2015年4月开始,赵先生多次去心之旅交涉,要求履行合同,否则退钱。心之旅国际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一直未给予肯定答复。期间,赵先生在建外派出所报案,警方将其归为民事纠纷进行协调。日,心之旅给了赵先生一份盖章的特殊回复。回复中称,本公司资金链断裂,暂时不能为赵先生提供合约中的出游服务,将在资金恢复正常后再兑现承诺。之后便关停位于建外SOHO的店面。8月9日,心之旅统一给会员发送短信,称其在朝阳区龙湖长楹天街的一栋商业楼的一间办公室短暂恢复接待,但赵先生去后才知道,只有一名接线员在工作,几天之后又消失了。赵先生将相关情况反映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那里他联系到多位前来举报心之旅的消费者,这些老人陆续在心之旅开通分时度假的会员,并表示上当受骗。该旅行社与他们签订了金额不等,业务雷同的合同,却从未履行过合同中的出游计划。目前统计到的受骗人数共42对夫妇。据重案组37号探员了解,警方于2015年12月抓获心之旅企业法人常仁君。据赵先生了解,心之旅还存在拖欠多位员工工资的现象。此案因立案证据不足,进入取保候审阶段,警方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近年来,一种新型的旅游方式——分时度假,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畅游世界”、“15年使用权”、“每年至少一周以上的度假享受”、“不使用还可以出租、收益”,分时度假真如像宣传的那么美好吗?房山法院梳理近年来的分时度假纠纷案件,提醒大家这里面可能暗藏的“陷阱”。案例一:预约使用酒店受限,随时随地度假难实现2009年11月,王先生与天伦公司签订《天伦个人度假卡会员合同》,约定交纳购置费31 800元后成为天伦逍遥度假卡会员,在未来15年里,每年交纳年费336元,王先生和家人就可以在隶属于天伦度假网络的任意金冠级和银冠级酒店或度假村免费入住,消费限定数量内的度假点数。之后,王先生仔细查看会员手册、章程、度假村指南等发现签订合同时天伦公司承诺的很多内容都没有体现,同时,天伦公司自有的酒店、度假村很少,预定酒店先到先得,至少得提前14天到两年时间预定,从2009年到2014年王先生就没有顺利预定到过酒店,至今没有享受到任何会员权益。法官点评:分时度假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公寓的使用权分从若干个周期,按1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消费者。分时度假中,旅游公司往往会承诺买方可以任意选择其旗下隶属的酒店和度假村进行旅游,而且买家对于酒店的使用权还可以用于住宿交换权、赠与、转让、继承、收益等等,听起来非常诱人,似乎对于买家来说是稳赚不赔的。但是,在权利的具体行使过程中,我们发现承诺的酒店或度假村地理位置偏僻、数量过少、景点冷门、预约人数过多、预约时间漫长、假期时间难安排等等往往使买家很难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度假服务,因此产生的纠纷也较多。案例二:异国使用权交换有前提 想畅游世界有风险李先生和妻子范小姐二人在一次“分时度假”推介会上,经不住销售人员的游说,与京瑞公司签订了《承购合同书》。京瑞称只要购买分时度假,就会自动加入泰达国际度假俱乐部,而泰达度假公司同时又是美国RCI公司的成员,所以李先生和妻子可以“在全球100多个国家、3700多家度假酒店的国际度假交换网络中尽情享受精选假期”。2007年4月,RCI公司终止与泰达度假公司的合作协议。李先生认为,既然RCI终止与泰达的协议,自己交换联盟酒店住宿无法实现,自己无法享有“分时度假合同”项下的完整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分时度假合同。法官点评:畅游国外是分时度假吸引广大旅游者的一大重要原因。环游世界的愿望很美好,但是现实却很骨感。打着国际分时度假公司旗号的旅游或度假公司不在少数,以假乱真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广大旅游爱好者要注意甄别与国际分时度假公司的合作或联盟的真伪。不过如本案例中所提到的那样,即使是真的联盟,国内度假公司一旦失去RCI的会员资格或者解除与国外度假村的合作,国内购买者享受国外分时度假的权益就很难保证了。国内分时度假交换与国外交换条件和成本往往也有不同,与国外度假权的交换需要额外支出交换费用。同时,受出入境管理局限,涉外的分时度假在中国受到一定限制,拿不到签证,就算是分时度假的会员也无法充分享受分时度假的待遇。案例三:合同内容多处限制买方权利,消费者“入”易“出”难2011年何小姐与天伦公司签订合同,向天伦支付会员费32 800元后成为“天伦分时度假会员”,在未来30年中,何小姐每年享有在隶属于天伦度假村网络的金冠级和银冠级酒店/度假村免费入住,消费一定会员点数的权益;天伦向何小姐提供包括交换权、储存/预借权、赠予权、补点权、优惠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益。此后,何小姐参加了天伦组织的两次旅游,体验非常不好,难以实现自己想通过旅游娱乐身心的目的,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天伦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称合同中已经约定双方争议由仲裁机构裁决,且约定买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则承购款不予退还。
法官点评:分时度假中购买的是15年甚至更长的度假产品,合同履行时间较长,解约、变更的可能性增大,旅游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对于合同解除进行一定的限制,约定仲裁机构裁决增加买方纠纷解决的成本,约定不享有任意解除权或约定高额违约金等等。在审理分时度假合同纠纷案件时,考虑合同具有服务性质,不宜强制履行,如果消费者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合同,分时度假公司不能强迫其接受服务,故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消费者提出解约,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往往于消费者提出的其他索赔要求不予支持。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杜磊_NN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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