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属于道路吗开发商的还是属市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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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女士介绍,昨日,她开车到仪莘路办事,就将车停在了路边的人行道上,正准备下车时,一名男子背着挎包向她索要停车费,费用为5元/辆次。陈女士说,这里是人行道,属于公共场所,为何要收费?对方称,这里的人行道属于小区开发商所有,他们已经将其改造成了停车场。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宝胜小区前方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偌大的广场,地面上划有多个停车位,3名中年男子则坐在树荫下,胸前挂着挎包负责收费。据现场一名司机介绍,他在此停车确实有被收取5元的停车费。记者发现,人行道围栏上悬挂着一张收费告示,收费方为宝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停车费为5元,按次收取,单天最高收费为20元。部门:人行道属公共设施开发商无权收费去年,本报曾对此现象进行过报道。宝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广场为小区配套设施,为开发商所有,有权利对其进行管理。记者咨询荔城区住建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对方均表示暂不清楚该广场的所有权归属。对此,莆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市区人行道属于市政工程处管理,属于公共设施,开发商无权在此设立停车场,更不能进行收费,他们将发函给荔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由城管部门处理此事。拨打太平洋保险全国客服热线95500或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cn)可直接购买太平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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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近日,李先生反映,他骑电瓶车去冠亚星城北门办理一点事务,在将电瓶车停放一售酒商铺门前时,服务员死活不让放,还说这门前的地方是他们家的,不准外来车辆停放。无独有偶,在皇营路东一水果商铺前,强女士本想到临家买几个包子就走,却被商家以影响装卸货物拒停商户门前被圈占严重1月6日,记者首先来到李先生反映的吴泰闸路,在路南的冠亚星城北门段,一些商铺及其它一些经营单位门前,有的被放置了锥形帽,有的被设上了路桩,有的干脆用石质圆球进行了围拦。记者也试着把电瓶车停放在李先生所说的一酒坊商铺门前,结果也遭到阻止,当记者推远一点停放时,她又前来阻止说,那是他们的地方。这时,另一位欲停放电瓶车的女士被另外一家门卫安排到了路边处,该女士对此也很不满:“哪儿有空就放哪儿呗,这门口怎么都成自己的了。”该女士有些愤愤然。当记者问询一门卫,为什么不让停车时,他说:“领导说了,怕乱,门前不让停放车辆。”“哪里的领导?”记者追问。“这边的物业。你看,别人把车都停放路边上了。”记者也早已发现,本不该停放车辆的人行道上,停放着许多被商铺及经营单位撵过来的电瓶车,大部分还占压着盲道。一些经营单位门前的空地上,还有一些被地锁设置成了“专用车位”。冠亚星城的北门路西,一商铺干脆把几个枯死大花瓶放在了路牙石的下面道路上,一个停车位就这样被占据了。1月7日,记者走访我市的红星路、建设路、古槐路以及多处小街巷时发现,无论是医院、餐饮业,还是其他行业,不分规模大小,对于门前这块空地多被圈占为“私有”,有些距道路近的商家,还在门前的道路上设置上障碍,进行圈占。如果说,一些商家、经营单位怕乱停乱放,影响形象?影响经营?他们自己私占乱设,不就更影响城市形象?把电瓶车都撵在了人行道上,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通行,占压着盲道,也影响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门前管理人员,能把外来车辆“指挥”到人行道或其它位置,就不能管理让其规范放置?商户门前拒停车已成风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多数商家将店铺门前的空地设为私用,拒停其它外来车辆,尤其是一些餐饮业,门口还专设有车辆管理员,如进他们家就餐,管理员都会很热情地帮着找车位、指挥停车,如果不进他们家就餐,坚决拒停。一位专门负责饭店门前泊车的管理员告诉记者:“我就是专管我们饭店门前停车位的,不是我们家的顾客,就不能停在这里,如果让大家随便停放,来我们家就餐的顾客就没地方停了,如因此再选择有停车位的地方就餐,不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意?”在建设中路,路西一家经营单位的门前,很大一块空地也被用路桩围了起来;在古槐路、红星路,一些商铺和经营单位门前的空地多被私占,尤其是医院门前,人行道都成了商业停车场。在红星路路北二院附近,记者本计划去东边一家火锅店就餐,但看到西边一家店面前有很多空位,便将车辆停放好,刚要向东走,便被门口负责管理车辆的人员叫住,非让把车开走,说什么就不让停,一小会儿都不行:“你去他家吃饭,就停到他家门口去。”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市民开车外出无论就餐还是就近办事,均遭遇过如此被拒停的尴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饮业人员告诉记者,“平时门前‘三包’,都是归我们自己管理的,如果让人乱停乱放,造成脏乱增加了我们的负担不说,如果车辆丢失了,谁承担责任?”他还说,“搞经营,找店面,都是考虑到门前的大环境,当初,就是看好了门前这块空地,停车位多,才有利于生意。”在皇营路的路牙石下面的大道上,也被一些商铺老板拒停。“这道路不属于公共资源吗?咋也被一些经营业户看管着,也成自己的私有地了?”一商铺小老板也很无奈:“我们也没说路是俺的,只是,大家把车往这门前一停,就挡住了门面,对做生意人来说,挡了门面就等于挡了财路,很忌讳。再说了,我们有时还要装卸东西,也不方便!”为拒停外人车辆,一些商家就故意放置一些障碍物,他们认为,“门前放障碍物,不仅可以避免车辆停放,也可以减少和车主发生不必要的争吵,如果是自家人或自家顾客需要停车,直接挪开就行。”据说,此法很受店主喜爱,也很受用。【法律解读】商户门前这块“寸金之地”所有权到底归谁?有“三包责任”,是否就可以将门前空地设为私用?对此,记者查阅了有关资料,资料显示,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起一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一包’门前市容整洁;‘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积雪,无污迹,无渣土等;‘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而没有明文规定,门前空地使用权归商家自己所有。而对于商铺门前的空地,则要弄清是市政用地,还是小区规划内的用地。若属市政用地,则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若属于小区的公共用地,其使用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不属于商铺店主,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无权将其使用权交给商铺店主。对于店铺门前的道路,我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工程处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市政道路,应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拥有的车辆越来越多,但车辆不可以束之高阁,总要找个停车的“地”,在公共停车场地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一些道路边、人行道,便渐成了人们选择的停车“地”,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则是违规的。本报民生版,曾多次对道路上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过监督曝光,我们也经常看到执法人员对乱停放车辆拍照贴单。我市一交警也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但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若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则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临时停放。”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说,路边店铺的店主在门口设置障碍影响交通也属于不妥行为。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属违规;店主在门口设置障碍,也不该。但在现实的城市管理中,车主们明知道路上不准乱停乱放,但仍冒着被贴罚单的危险而为之;而一些店铺门前的空地仍被私占着。在采访中,一位高先生就很感慨:一边是有车无地停,一边是一些公共资源被私占,为何不将公共资源统筹管理起来,用标线规划出一些停车位,多停放几部车辆,即使不能较好地减少一些路边乱停放现象,能把公共资源管理起来,拒绝私设乱占,即能提升一些店铺业主的公共意识,也能较好地维护道路两旁秩序,提高城市文明规范形象。但愿咱们的城市管理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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