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消防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走

滨江花园外墙墙皮脱落居民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_新浪新闻
滨江花园外墙墙皮脱落居民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
  滨江花园外墙墙皮脱落严重 多数居民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
  受连日来的降雨影响,滨江花园小区1号、2号、6号楼外层墙皮掉落,楼下是小区的主要通道,这样很有可能发生伤人事件。为此,小区居民赵女士带头,希望和居民及居委会商议解决此事,却不料困难重重。
  8月4日,赵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近日为了这件事花费了不少精力,却没有得到其他居民的理解。
  滨江花园1号、2号、6号楼共6层,记者来到小区看到,这3栋楼楼顶处好几块墙皮已经脱落,露出了水泥层。破损部位周围被雨水浸过的墙皮,看起来也随时都可能掉下。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张副主任介绍,最近降雨量大,好多居民楼的6楼都漏水严重,外层墙皮也不断脱落,檐角也有部分水泥块掉下来。小孩子经常在楼下玩耍,这样很容易发生危险。为此,赵女士建议动用维修基金对外层的墙皮及檐角进行修缮,并主动跑上跑下同居民协调,希望能拿到大部分居民的签字,申请到维修基金。
  但是,赵女士的建议没有得到大多数居民的认可,最后只有23户居民签了字,其他居民均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因远远没有达到动用维修基金的要求,赵女士最后只得作罢。
  “6楼的墙皮掉落应该由6楼的居民来修,凭什么动用大家的钱?”小区居民刘女士坚决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
  据了解,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但现在与维修项目无关的居民并不积极参与决策,因而无法达到条例规定的投票率和通过率。
  “要获得2/3居民同意太难了,但拿不到维修基金,居民更不会自己掏钱去解决,一旦出现问题,造成人员伤亡,会带来更大的麻烦。”张副主任对此也表示堪忧。实习记者 陈荟繁 实习生 王金景显示法宝之窗
案例与裁判文书 &
***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全文】CLI.C.
***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杭滨民初字第2004号
  原告(反诉被告)***。
  负责人俞方,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孙毅,浙江三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
  负责人蒋勇,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汤理迪,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楼琳,该小区业主。
  被告***。
  负责人赵迎莉,总经理。
  被告***。
  法定代表人赵迎莉,总经理。
  上列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戚凯歌,系公司经理。
  原告***(以下简称万力达杭州分公司)诉被告***(以下简称风雅钱塘业委会)、***(以下简称深和平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和平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风雅钱塘业委会提出反诉,本院依法合并审理。日,本案由代理审判员冯亚景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万力达杭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毅,被告(反诉原告)风雅钱塘业委会的委托代理人汤理迪、楼琳,被告深和平公司、深和平杭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戚凯歌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万力达杭州分公司诉称:日,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达公司)就杭州市滨江区风雅钱塘世纪花园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收到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的中标通知书,10月14日,按通知书规定以分公司即原告名义与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深和平杭州分公司签订“风雅钱塘世纪花园小区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第五条约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具体以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通知为准);第十条约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深和平杭州分公司支付原告870170元。同年10月18日,该工程通过消防审批并经公示;10月22日,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同意使用维修基金支付工程款,同日被告深和平杭州分公司向杭州市滨江区消防大队、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局、杭州滨江区住建局物管科作出说明。合同签订后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深和平杭州分公司未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同年11月27日,原告致函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深和平杭州分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870170元,二被告无故拒不履行。深和平公司应对其分公司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故请求法院:1.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继续履行合同,下达工程开工令;2.被告深和平杭州分公司支付工程款870170元;3.被告深和平公司对被告深和平杭州分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风雅钱塘业委会在庭审中辩称: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与原招投标文件明显不一致,无法继续履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人(被答辩人)与中标人并非同一主体,而且该合同还删除了投标文件关于承包方式的下列承诺:(1)“包整个项目消防系统的调试、包消防验收及备案”的核心条款;(2)删除或变更了工程质量标准条款;(3)合同价款组成;(4)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中的项目经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质量与验收、施工安全、工程竣工与结算、工程质量及管理等重要内容;(5)合同总价也调整为2786200元。招投标文件中已对工程的合同主体、施工具体内容、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到岗情况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但是实际签订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违反了上述招投标内容,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法履行。2.被答辩人超过总合同工期七个多月未能按约完成总合同部分工作。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就消防水系统施工工程约定先行施工,但是被答辩人日进场,超过消防施工总合同约定的整个工程总工期90天仍未完成该小部分工作,答辩人多次催告的情形下,被答辩人仍我行我素,拒不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退一万步说,即使双方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约定先完成消防水系统工程再履行消防施工合同其他部分。但时至今日,水系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答辩人已经支付到位,但被答辩人经多次催告仍然无法完成消防水系统工程。在履行过程中,履行主体非投标文件承诺的总公司、被答辩人也未支付保证金、项目经理从未到岗,因此消防工程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请求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反诉原告风雅钱塘业委会诉称:因为风雅钱塘小区被有关部门挂上了“消防隐患单位”的警示牌,政府责令限期于2014年底整改完毕。反诉原告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14年8月,对本小区消防工程改造委托由本诉被告深和平杭州分公司推荐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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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邮箱:&&&&&&&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本月开始,新修订的《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市民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必须提前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此外,物业公司可以拒绝没有明确停车位的车辆。  作为房屋的“养老钱”,维修资金上缴难、使用难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济南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尚未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一次性缴存。  维修资金使用方面,新《办法》在原有3种应急维修情况的基础上,增加4项内容。济南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对于应急维修的概念有屋面漏雨、电梯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出现故障等,一个“等”字概念比较模糊,一般应急维修只走了上述三种情况。新《办法》在第一种类中,增加了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应急维修的情况。  车位问题也是小区管理的重点,对此新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含共用车库车位和专用车库)应当通过出售或者租赁形式,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在满足业主需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车库对外出租,但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新规还明确,如果因规划建设时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道路通行。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确定停车位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可限制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等特殊车辆执行公务以及临时停车除外。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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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如何申请住宅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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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业委会前副主任卖掉房子卷走30万物业维修基金? 07:27:48
8月7日,滨江钱塘春晓花园业主论坛里,传出了一则消息,“据知情人透露,我们小区业委会去年提取了80多万的物业维修基金,用于消防工程维修,然而这笔维修基金的申领,却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投票同意,即业委会没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取钱。”
这则消息是由小区业主“qcmsn”发在论坛里的,“qcmsn”说:“消防工程一直都没有通过审批,欠工程公司30多万的尾款,现在也不知去向。业委会主任说
不知道这回事,而副主任无故辞职,连房子都卖了,明显是逃了。”
若业主“qcmsn”所说的内容属实,那么业委会私自挪用80多万的物业维修基金,已经违反了物权法,但经记者多方核实后发现,此事并非如此,业委会前副主任携款潜逃,更是子虚乌有。
疑问1:为何消防工程维修需要80多万?
钱塘春晓花园,临近江陵路地铁站。进了小区后,记者在15幢2楼发现,“消火栓”的玻璃柜里空空如也。
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德弟,常年在外地工作,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吴主任,对于小区申请物业维修基金一事,吴主任表示听说过这件事,但具体不是他在着手处理,现在暂管业委会事宜的是,一位名叫王军研的副主任,业主在贴子里提到那位副主任已辞职。
记者联系上王副主任,他表示,申请物业维修基金,业委会都是按照相关流程运作的。
王主任说,钱塘春晓花园于2006年交付,但是自2009年起,连续两年,物业管理处接到两份滨江区消防大队的书面通知,称小区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更换和维修。
此次消防设施维修,主要涉及消防主机的更换、每户业主家门口及公共场所烟感探头的更换和线路的更改。“我们小区有近万个烟感探头,全部更换需要一大笔费用。滨江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维修和更换消防设施可以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消防大队还给我们开具了证明。”
疑问2:没经过业主投票同意,还拖欠30多万工程款?
据王主任介绍,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凡是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维修,需要提取物业维修基金的(例如:消防设施、电梯等)可以走简易流程。所谓简易流程,就是避免了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才能生效的情况,可以节省时间。
在此前提下,2011年10月,业委会面向社会举办了第一轮公开招标。“第一轮招标一共来了3家公司,但是这几家公司的报价都太高,有一家报了120万,还有一家报了100万,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所以在2011年11月底又举行了第二轮招标工作,最终确定了现在这家施工单位,我记得应该叫北京京安。”王主任说。
根据该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业委会向滨江区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提取84万元的物业维修基金。一个月之后,即2011年年底,滨江区住房和房产管理局批准了申请。
“滨江区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先把这笔钱打进了物业的账户,由物业转入我们业委会的公共账户,业委会的公共账户是由社区帮我们开设的。”
2012年年初,业委会将这笔钱的70%支付给了施工单位。“剩下部分资金,我们准备等到工程完工,并且消防大队验收合格以后,再支付给施工单位。”王主任说,当时业委会在小区贴过公示,告知小区业主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
2012年春节前,施工单位开始施工,今年3月,工程完工以后,消防大队检测部分工程不合格。“今年6月,消防大队检查后说有些设施建设不合格,但一直没有正式书面报告,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哪些设施不符合标准。我们也想给施工单位钱,但工程没通过验收,这怎么给钱呢?”
疑问3:业委会前副主任无故辞职,卷款私逃?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帖子中所谓“卷款私逃”的业委会前副主任,朱本巧。
一听这事,朱本巧感觉非常委屈,“卖房子离开小区和此事毫无关系。”朱本巧澄清说,因为儿子要上小学,为了给他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去年8月,他们全家搬到了城西。
尽管已经搬离小区,也辞去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但因消防改造仍未通过验收,朱本巧还惦记着这事。
前段时间,朱本巧还特意从三墩赶去浦沿消防中队,希望能尽快撤案(因小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已在消防备案)。“撤案后,剩余款项会尽快打给施工单位,那事情也就了结了。但有许多小区业主不理解,质疑我收了好处。”
朱本巧说,目前根据消防监理公司的检测报告,小区地下室的消防设施安全指示灯不亮,所以消防大队审批一直不通过。“本来地下室,是归房地产开发商管理范围内的,要是我还住在钱塘春晓,我肯定还会找开发商来处理这个问题的。但现在搬出来了,我也不想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又惹出事端。”
来源:青年时报&&&&作者:时报记者 何笑琳 范昱 实习记者 赵诗语&&&&编辑:实习生 吴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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