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卖方把房子抵押给高利贷,买方市场与卖方市场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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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正在经营的门面被他人用虚假的手续进行了房产登记
标签:常德&&官员李德伟
常德市房产局
武陵区法院&
官商勾结 司法合谋 黑社会联手 这才是黑社会
一个房屋已经购买7年之久,而且办理了水电立户,正在经营的门面,尽然被他人用虚假的手续进行了房产登记,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能耐?
为什么一个涉黑放高利贷的人?能串通房产局,用虚假的合同(合同12处被划破涂改),虚假的发票(只有复印件),而且没有卖主(房产公司)在场盖章(签字)情况下,居然办理了房产证!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利益面前、在他们眼中,都形同虚设。
通过到房产局、房产公司、放高利贷的人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本人涉案的房产,是由一个名叫梅恒的(涉黑放高利贷)人到房产局用虚假合同、复印件的发票、在房产公司不知情、没有参与的情况下,由梅恒单方在房产局办理了产权证。梅恒的幕后保护伞是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利,正处级的官虽不大,但权大、能耐大。坐镇常德规划十三载,有在司法局当局长的妹夫撑腰,加之其社会资源,在常德是黑白通吃。为谋取钱财,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涉黑利益集团,涵盖社会闲杂人员、司法、法院等人员。其通过女儿出面,网络一批黑社会马仔,高闽泽、梅恒、梅德运等人员,由他们出面放高利贷、搞黑撤迁、打黑官司。在法院有王秀峰、张孝春、杨冬初等法官为他们保驾护航,形成赤裸裸的涉黑利益集团。
在常德只要涉及规划、国土、房产领域的人犯案,都会涉及到李迪伟这个关键人物。李迪伟敛财有多少,只有纪委去查了。我就本人涉及的房产被抢劫一案披露出他们是怎么敛财,如何与涉黑人员勾结、串通房产局进行虚假登记、伙同黑法官打虚假官司,来抢劫百姓财产,捞取不义之财,让合法购买人无法维权。
一、黑色势力联手
不择手段捞钱。李迪伟作为规划局局长,通过涉黑人员向房产开发商放高利贷。把持常德城市建设规划大权的他,房地产领域开发等都需要他的点头。敛财肯定在房地产这块,开发商需要求他,对开发老板的情况他是了解的。为什么他会网络一批放高利贷的社会人员?涉黑人员追随他,因为在他手下大有敛财渠道。
在年期间,在位的李迪伟坐,其女儿李莹留学回来无职业,在李迪伟的帮助下参与洗钱,伙同涉黑人员梅恒给原华星宇房地产公司老板周业华个人借钱30万,后被劫持,周业华便将别人已经购买的十来套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给梅恒(当时也只是开具了一张假发票),公司也就拖着合法购买房屋的业主办不了房产证,(公司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合法购买者使用,虽然业主催公司办房产证,正因上述原因,公司工作人员也只能拖。业主是边经营边催办房产证)。
从常德市检察院的司法鉴定、房产公司的财务凭证看:法人周业华个人向梅恒借30万元钱,(是法人周业华在长沙创办湖南华星宇传感公司借款)。账目显示:2006年4月至08年4月,由旗下的凯通公司代其归还借款本息73万。按理说借款的抵押物应该返还给公司,买房的业主办证才对。但事实是,梅恒通过李迪伟建立的关系,串通房产局工作人员,在公司没有参与的情况下,常德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转让人)没有签字,用肉眼就能看清涂改达12处的合同,无法查实流向的不动产发票(复印件),用虚假资料,单方面在房产局把十来套房产进行了产权登记。(湖南省委巡视组指出:《常德房产管理混乱》,正是有李迪伟这样一批黑心官员暗中勾结、彼此串通。通过放高利贷给房产开发商,然后以名为买卖、实为抵押,导致合法购房户办不了产权证。随后采取不正当手段,串通房产局个别人员,在房产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据为己有。为转移赃款,恶意串通交易,转移给第三人,他们就是使用这些伎俩瞒天过海,于日将房产转移登记在自己女儿李莹的名下)。
就常情而言,购买房屋一定会到房屋现场去看,知道自己买的房屋在哪儿,而真实是买房人李莹没到现场,也不知道自己的房产是那些、在那里。这是一个团伙有预谋的诈骗,李迪伟一伙有选择的给开发商借款,收取几角的利息,导致开发商来回借贷,最终因非法吸收存款而入狱。他们通过这样的预谋诈骗了多少房产本人不知情,就本案知晓的而言至少由3人,涉及房产有十来套。当合法购买人把房屋装修好,经营好以后,时隔数年,再以有房产证为名索取房屋,不仅将房产而且将他人装修一并霸占。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常检技鉴2010》53号司法会计检验报告,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常德分所《湘天正鉴字2010》第020号司法鉴定报告)证实本案梅恒没有在华星宇公司购买房子的任何依据,与房产公司也没有借贷关系。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0)武刑初字第410号刑事判决书“明确了华星宇公司与放高利贷人员所签订合同均系名为买卖,实为抵押,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有关抵押物所有权转移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
李迪伟首先是通过其女邀集涉黑人员上门闹事。涉黑人员到现场恐吓租户,每天骚扰让你无法经营,并且殴打业主,本人就被高闽泽儿子打伤,导致腰椎盘突出,至今未愈。其次是通过涉黑法官来打虚假官司。
在闹事、恐吓下没有摆平业主,他们就通过法院的关系直接告租户侵权,他们打伤了房主却和租户打侵权官司。为什么能进诉讼程序?他们就是通过涉黑人员高闽泽找到涉黑法官王秀峰,因为有李迪伟这个保护伞,他们是无所不能。在门面现场,涉黑人员高闽泽气焰嚣张的叫到:“和我打官司,在常德没有我打不赢的官司,法院的人不按我说的做,就叫他们进号子。”这也是为什么在他们起诉租户侵权官司的时候,作为房屋利害关系人的我和租户先后12次到法院,有6次找到经办法官王秀峰要求将本人作为利害关系人纳入诉讼程序被拒绝的缘由,严重侵害了一个合法公民的权利,在他们控制下的法院,可有法制可言?
无奈之下,针对房产局,办证程序违法,本人起诉房产局的行政官司,厉害的是涉黑人员无处不在。起诉时,行政庭法官张孝春就要撤掉第三人华星宇公司才同意立案,明白人都清楚,法律也有规定,是利害关系人都要纳入行政诉讼,正因为张孝春的操纵,行政官司被驳回,遗漏了重要的利害关系人房产公司这个卖主。为此事,写信到最高院周强院长反映。
二、金钱利益至上 法官合谋保驾。
一个门面官司,在武陵区法院个别法官的戏弄下,导致5个官司。
1、李莹起诉租户余珍蓉侵权的民事官司。李莹在明知道有租主的情况下,通过涉黑人员高闽泽找到涉黑法官王秀峰,起诉租户余珍蓉侵权官司。知情后,我和租户先后12次到法院,6次找到王秀峰本人要求将我作为利害关系人纳入诉讼,却被王秀峰无理由拒绝,“这是有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的关键是,王秀峰这个社会败类,“在日,武陵区纪委作出决定王秀峰调离审判岗位”,我的行政官司立案,民事官司已经中止,在我一直处于上诉期间,王秀峰采取欺骗手段要租户到法院了解情况,租户上交租赁合同等资料,并讲:“要求将租房主纳入诉讼,我一个租户不存在侵权”。可恶的是,已经失去审判资格的王秀峰居然于2015年元月29日下达(2014)武民初字第00998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余珍蓉将房屋返还给李莹并赔偿18000元使用费这样一个错误的判决。
2、我起诉房产局的行政官司。被王秀峰拒绝参与诉讼后,我只得起诉行政官司,因为行政官司立案,民事官司中止了。“(2014)年武行初字第00022号行政判决书记载:日,原告在常德华星宇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其开发的楠沙小区105栋102、103门面,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约支付了购房款,取得了上述门面的实际使用权和占有权。2014年李莹向法院主张上述门面产权,原告才得知,常德华星宇实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周业华个人与梅恒存在高利贷借贷关系,由此开具虚假发票,并于日,被告通过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另查明,原告蔡某某于2013年对该门面进行装修,并出租至今。还查明,2014年6月本案第三人李莹以侵权为由,已向本院民事庭起诉该门面承租人,要求腾房,该案已中止审理。”行政官司因法官张孝春的操纵,有意遗漏重要的利害关系人房产公司这个卖主,于日行政官司被判决驳回。本人上诉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李迪伟的干预,于日,(2014)常行终字第76号中院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上诉湖南高级法院,于人(2015)湘高法行监字第196号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日(2016)湘行再1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常行终子第76号、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2014)武行初字第00022号行政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重审。
3、租户余珍蓉起诉我解除房屋租赁的民事官司。因王秀峰违规违纪判决,于2015年元月29日下达(2014)武民初字第00998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余珍蓉将房屋返还给李莹并赔偿18000元使用费。我的租户为规避涉案其中,起诉与我解除合同的民事官司,缘由是原告余珍蓉与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实际承租之后,据此双方之间成立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该租赁房屋因权属争议问题导致承租人余珍蓉影响经营。另查明原告向被告支付2014年租金18000元。于日武陵区法院作出(2015)武民初字第00786号民事判决书。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连带赔偿原告余珍蓉66039元。正是由于王秀峰违规违纪、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错误判决,导致案子复杂。
4、我起诉房产公司确权的民事官司。合议庭经合议后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3-8真实有效,于本案有关联,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1、2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依法不予采信。5、原华星宇公司财务账薄9页影印件,拟证明梅恒无房屋买卖关系;6证人熊先进(原华星宇公司会计)证词,拟证明梅恒无房屋买卖关系,蔡建林有房屋买卖关系;7、梅恒转移房产办证登记资料(房产局提供),拟证明梅恒出具的资料是假的;8、楠沙小区105栋销售明细表,拟证明涉案门面出售给原告的事实。日(2015)武民初字第01547号判决:1、原告蔡建林与被告常德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楠沙小区第105栋102、103号门面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二、驳回原告蔡建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5、本人为了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作出的结论,经审查认为:“你向我局报案的被诈骗案,我局依法审查案件材料,认为本案可能涉嫌的犯罪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故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请求依法以侵占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因无法找到梅恒送达文书而被裁定:“本案不予受理”。
三、无视党纪国法 只因一个利字
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会变成这样?在李迪伟的搭桥牵线下,涉黑人员高闽泽、梅恒、梅德运(他们从事放高利贷、搞黑撤迁、打黑官司,这些公安都有案底)等人员,结识法院王秀峰、张孝春、杨冬初等法官十几年,与他们是称兄道弟,经常吃喝在一起,不仅是涉黑人员接待法官,而且法官在有人吃请的时候,通常是把他们邀请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称兄道弟,而是鱼水之间的的关系,每起案子他们都有利益输送的回报。
1、王秀峰在法院工作以来,一直违规违纪办案,到处索拿卡要,其违纪金额从网上百姓反映已上百万,但对他的处理就是调离法院,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对他办理的冤假错案予以纠错。在本案中,王秀峰作为主审法官,在接审案子后,为达到为黑社会保驾护航的目的,居然在日晚上8点多,到门面恐吓租户。说:“我是法官,不是吓你,懂味的早点搬出去,”此事,政法委已经调查取证。事实清楚,但未结果。综合上述:就本案而言,本人认为:李莹起诉租户余珍蓉侵权的民事官司,因本人的行政官司已经中止,虽然于日被武陵区法院驳回,本人即刻上诉常德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于日,(2014)常行终字第76号中院驳回我的诉讼请求,随即上诉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湖南高级人民法院于日(2015)湘高法行监字第196号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每次上诉都给民事主审法官王秀峰递交了中止书面报告。但王秀峰不顾事实真相,不肯接收,在产权都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于2015年元月29日下达(2014)武民初字第00998号民事判决书,正因为王秀峰违规违纪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而且是诱使租户余珍蓉,说是到法院问情况为由,下达的判决书。如今导致生效判决,造成案情复杂化。在此,要求对王秀峰审理的案子进行纠错。
2、披露行政官司审案内幕。在起诉行政官司时,起诉状是将房产局作为被告,房产公司、梅恒、李莹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然行政庭法官张孝春要求将第三人全部册掉,才同意立案,经过合议庭后,认为不妥,要求再次写诉状,张孝春硬是主张第三人房产公司不纳入进来才同意立案,最后就是第三人只有梅恒和李莹。在庭上,法官张孝春直言:“行政庭,不管房产登记资料的真伪,不查事实真相,只要有提供登记资料齐全就认同”。这也就导致房产局出庭的人讲:“房产局无法辨别真伪,只查资料是否齐全,就是登记资料是假的,房产局登记了就是真的讲话”。大家都讲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法院的座右铭是:以事实为依据,一法律为准绳。为什么一个理字、一个法律天平在他们眼里就什么都不是了呢?申请房屋登记是有法可依的,明确规定:共同申请,合理审查。资料齐全不得伪造,然而在这些利益之徒面前,党纪国法、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一张废纸。有他们的合谋,自然我的行政官司被驳回也不足为奇了。
3、武陵区法院执行局个别法官藐视省高院做出的裁决,为黑社会保驾护航,做坚强的后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在2016年元月23日作出了(2015)湘高法行监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我与常德市房产局及李莹的行政登记一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因此,李莹与余珍蓉的执行案件,应中止执行。本人也写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书和案外人执行异议起诉状。但武陵区法院法官杨冬初迫不及待地要对1、李莹起诉租户余珍蓉侵权的民事官司,2、租户余珍蓉起诉我解除房屋租赁的民事官司强制执行,本人已经提出执行异议。然而,法警杨冬初不执行上级法院裁决,强行执行。即使是按判决书,余珍蓉也只应该支付18000元,杨冬初却冻结了余珍蓉全部银行存折单,并扣划5万多元钱,为什么杨法警敢于知法犯法?
问题:1、杨冬初对抗上级法院判决。执行书到杨冬初手中后,本人递交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在2016年元月23日作出了(2015)湘高法行监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我与常德市房产局及李莹的行政登记一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杨冬初言到:“省高院管不了我”。
2、在给杨冬初送日(2016)湘行再1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常行终子第76号、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2014)武行初字第00022号行政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重审。和公安局的立案通知书后,保驾护航的杨冬初,是迫不及待确保黑社会人员先下手,由黑社会人员高闽泽一人晚上7点左右,到门面进行查封,当周边的群众问道:“省高院已经撤销了,怎么由你混混个人来查封,是不是假的?”高闽泽言道:“老子就是法院,老子养活他们十几年了,今天就是老子查封,怎么了?和我斗。”一个法官是拿着人民的俸禄,却被黑社会的人员养活着,这是为什么?难怪百姓眼中:法院是压在老百姓头上的“黑蛇”!
3、杨冬初为什么能胆大妄为视党纪国法不顾?无视组织纪律,,将高院判决视如一张废纸?完全丧失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原因不外乎二条,1、本身就是黑社会的中坚力量,为利益集团工作。二、正如涉黑人员高闽泽所言:拿了几十年的不义之财够了,不需要人民的俸禄了。
本人坚信:邪不压正,假的永远都是假的。坚信,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这些隐藏在政法队伍的蚊子苍蝇危害社稷、危害人民、道德品质败坏、贪污腐化、形成黑社会利益集团之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友评论(共63条)
原罪的暴露,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一直是在社会上和黑社会人员鬼混的,由于有家庭背景,进入法院后,司法权利成为他勾结涉黑人员打虚假官司,从中牟利的私人工具。
评论者:反腐风云 &
16:32 & 第63楼
问题:1、杨冬初对抗上级法院判决。执行书到杨冬初手中后,本人递交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在2016年元月23日作出了(2015)湘高法行监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我与常德市房产局及李莹的行政登记一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杨冬初言到:“省高院管不了我”。
2、在给杨冬初送日(2016)湘行再1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常行终子第76号、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2014)武行初字第00022号行政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重审。和公安局的立案通知书后,保驾护航的杨冬初,是迫不及待确保黑社会人员先下手,由黑社会人员高闽泽一人晚上7点左右,到门面进行查封,当周边的群众问道:“省高院已经撤销了,怎么由你混混个人来查封,是不是假的”高闽泽言道:“老子就是法院,老子养活他们十几年了,今天就是老子查封,怎么了和我斗。”一个法官是拿着人民的俸禄,却被黑社会的人员养活着,这是为什么难怪百姓眼中:法院是压在老百姓头上的“黑蛇”!
3、杨冬初为什么能胆大妄为视党纪国法不顾无视组织纪律,,将高院判决视如一张废纸完全丧失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原因不外乎二条,1、本身就是黑社会的中坚力量,为利益集团工作。二、正如涉黑人员高闽泽所言:拿了几十年的不义之财够了,不需要人民的俸禄了。
评论者:民主与法制评论员 &
10:37 & 第62楼
当法院的法官成为涉黑利益的保护伞后,何谈依法治国,何谈公平公正
评论者:冷眼看世界 &
15:37 & 第61楼
如果抓住规划局的李大贪贪,常德国土、房产开发腐败案就会浮出水面
评论者:常德房产黑暗 &
20:51 & 第60楼
中央第五巡视组对此案进行督办,但武陵区法院个别法官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当儿戏,对抗党的领导、藐视民意,充当涉黑组织的保护伞,居然为保护涉黑利益,在被省高院撤销判决后,强制执行合法购买人的财产。对省高院判决重审,对抗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一拖再拖,不给予纠错。
评论者:法制周报评论员 &
12:43 & 第59楼
评论2:这是一个典型的公权私用,为涉黑利益服务,法院成为某个人的机器。原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之女李莹,邀集3批社会闲杂人员,每次达10人左右,到门面闹事。最后邀集涉黑人员高敏泽一群人到现场闹事(在派出所都有案底的),在当事人出面调解时,将当事人打伤。由于有涉黑法官王秀峰的帮助(涉黑人员高敏泽这伙人一直和武陵区法院 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东初等法官涉嫌黑官司),起诉当事人承租户的侵权官司,当事人知情后,先后12次找到承办法官王秀峰要求纳入诉讼,被无理由拒绝。王秀峰充当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在进入官司程序后,王秀峰于6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到门面找到租户进行恐吓(此案武陵区政法委也做了调查,但一直没有处理)。当事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针对违法登记行为,起诉行政官司,然而被行政庭法官张孝春无理由要求遗漏重要的利害关系人房产公司,才允许立案,导致一审被驳回的错误判决。问题是法官张孝春在庭上明确表示法院没有义务查明案情事实。众所周知: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地方。然不顾事实真相的判决,能起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评论者:民主与法制评论员 &
13:49 & 第58楼
评论1: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员、司法、黑社会合谋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利益集团。案中涉黑人员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东初,黑社会人员梅恒、高敏泽、梅德运,保护伞就是原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涉黑放高利贷的梅恒在没有买卖关系的情况下,将3名合法买卖房屋业主的房子,用虚假的资料串通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办理了房产证(至今该小区的合法买主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买主7年的时间期间一直在打理门面(水电立户、门面装修、出租)。追责 1、为什么梅恒能在卖主不存在的情况下,仅凭自己一人能在房产证办理产权登记?众所周知:如果是买卖,必定有卖方才会有买方。房产公司已经证实梅恒没有在公司买过房屋,公司即没有梅恒购房的缴款凭证也没有梅恒买房的流水登记。
评论者:民主与法制评论员 &
11:38 & 第57楼
此案:首先是涉黑性质的组织犯罪(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涉黑人员梅恒用虚假的资料,通过在房产局做事的梅德运在没有买卖的情况下,串通将他人的房产办理产权证。没有李迪伟官方,普通人是做不到的。再通过涉黑人员高敏泽邀集社会闲杂人员到合法购买者经营门面闹事。一计不成,再通过涉黑法官王秀峰《此人已经被处理,调离审批队伍,但审批的冤假错案没有纠正,》在省高院判决撤销武陵区法院和市中院的判决后,执行局法官杨东初通过涉黑人员高敏泽将判决执行,强行占有合法购买者的门面。这是典型的官员涉黑性质有组织的集团)。
其二,典型的司法涉黑勾结,打虚假官司谋取钱财。武陵区法官和王秀峰、杨东初等法官和涉黑人员高敏泽勾结打虚假官司已有十多年,已经形成利益链,公开地知法犯法,对抗党纪国法。
其三,对李迪伟和武陵区法院法官做出的荒谬判决要进行问责。不处理涉黑恶势力,此案的官司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没有买卖关系,用假的资料骗取房产,老百姓的财产有何安全可言)。
评论者:法制周报 &
21:21 & 第56楼
常德规划局局长李迪伟涉黑与涉黑人员、房产局内鬼勾结,用虚假的资料进行房产登记诈骗他人房产一案,希望纪委帮助给予查出,为老百姓做主。
评论者:法制周报 &
21:42 & 第55楼
常德规划局李迪伟的腐败,将牵扯到常德腐败之源头
评论者:反腐风云 &
21:52 & 第54楼
共63条记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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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
说到买房卖房是个大工程,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情况,比如,有的买房人着急买房,但手头短期能周转的钱不够,办理银行贷款周期又比较长,卖房人又着急给银行还款,完成房产解押,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中介往往会主动提出快速贷款服务。不过,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中介提供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央行规定的上限,有的年化利率竟然高达48%。这俨然变相成为了一种民间高利贷。这种民间的高利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房屋中介贷款的时候,背后藏着哪些风险?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要达到30%及以上。但记者发现,如果购房者短期内资金不足,且能够提供相应抵押,并证明短期内资金即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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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公证。中介看似便利的短期贷款服务背后,是高额的贷款利率。如果月利率达到3%,年利率即为36%。而央行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是“同期同类
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目前,6个月内银行短期贷款的年利率为5.6%,4倍的民间借贷较高利率是22.4%。中介贷款36%的年利率远高于央行规定的
22.4%的上限。&工作人员:如果贷款月利率是3%的话,乘以12,一年下来就是36%,要远远高于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的房贷应该是六点几,这是年的,这样它比它高将近五到六倍,可以说这就是民间的“高利贷”。房屋中介的短期贷款不仅针对急需用钱的购房者,也针对卖方贷款。按照北京出台了二手房交易的资金监管规定,北京的二手房没有完成过户之前,首付
款需要在银行账户中进行监管,类似于网购中的支付宝。虽然首付款安全了,但对于部分没有还清房贷的卖房者,没有首付款,就不能完成解压,更不能进行后续的
交易。这时房地产中介也会提出,可以提供短期的贷款服务。&有媒体报道称,中介提供给卖房者的贷款的月利息更高,达到4%。无论是月利率3%还是4%,如此高的贷款利率,为什么仍有人问津?北京购房者吴先生说,作
为周转,一般短期贷款的时间不会很长,最终的利率很难达不到按年计算的36%,加之的价格一直处于上涨趋势,这促使一些刚需购房者急于出手。吴先生:有一个考虑,就是如果现在二手房不把钱交上的话,和亲戚朋友把钱筹来,这个房子可能就卖了,可能就没有了。出于对于房子的考虑来说,要
是过一个月再交这个钱,房价上涨也赶上这个利息了。权衡一下,如果对房子特别着急,又不是那么缺这些钱的话,可能会考虑房产中介提供贷款服务。很多人仍然会选择这种方式,原因就是拿钱快,但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却提醒消费者,花高利息解决燃眉之急,快速但并不安全。邱宝昌:最关键的一点,因为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就是未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或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比如贷款业务、存款业务都是禁止的,中介机构没有权利,没有法律资格去从事贷款业务,它所从事的贷款业务的合法性是受到质疑的。&&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触犯了刑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认为,如果是双方自愿的民间借贷,虽然违法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洪道德:不违法,我认为不违法就是双方自愿的问题,贷出来以后,将来如果这个贷款人还不了这么高的利息,那么诉诸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中介的,会支持这个贷款人。法院会在这个4倍范围之内给予支持,超过4倍的法律法院是不会给予支持的。现在,一方面各地银行房贷政策在不断收紧,另外一方面,对于中介类似于高利贷的行为,很多消费者就算清楚这高利贷背后的风险,但是迫于现实,快速贷款也是个无奈的选择。邱宝昌认为,要想治理房产中介的高利贷行为,不能仅靠消费者的自律。邱宝昌:我认为这个责任,不应该让消费者注意什么,因为他很无奈,他需要贷款,政府应该加大监管,企业应该自律,如果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去进行处罚、规范,同时向民间融资的渠道,应该要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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