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房屋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请问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来给父母的房子大修_百度知道
请问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来给父母的房子大修
如果能的话,需要什么程序呢?不能的话,把自建房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这样又是什么程序?
房子是县城的自建房,只有土地证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1;4、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相关法规.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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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17: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建造住房)
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出具
土地使用证(建造住房)
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房的,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出具《集体土地使用证》
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翻建、大修)
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出具
房屋安全管理部门鉴定报告(翻建、大修)
在城镇国有土地上翻建、大修的,出具县(区) 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出具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证明
工程造价及预算情况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造价及预算情况
(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情况证明
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贷人自住住房情况证明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
贷款申请表
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补充其他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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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没有了!装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装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花匠装饰百家号公积金用于买房贷款外还能用于租房、销户提取、治疗重大疾病等多方面。根据规定,购房者还可依据所购房屋面积,按照既定标准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及各市规定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一、公积金贷款额度1、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2、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3、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二、公积金用途三、公积金装修贷款注意事项1、一般要求办理装修的房屋面积大于70㎡,房龄以15年之内,以上内容不达标会导致办理成本上升。2、目前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额度标准一般为可贷1000元/㎡,未来可能再度放宽到2000元/㎡。而一旦开放2000元/㎡,办理成本也会相对提高;3、公积金装修贷款没有还清不能申请新的公积金房屋贷款,短期内有购房需求的业主轻易不要做公积金装修贷款;4、公积金装修贷款头2个月的还款是要求现金存入还款账户的之后才能用公积金抵冲,拿到贷款后不要把账户内金额全部取走,至少留下2个月的还款额度,以免造成还款违约。四、公积金装修贷款答疑Q、买房花了一大笔钱装修更花钱,能否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装修房子?A、公积金能用来购房、新建房、租房,此外还有是在房屋大修的时候。Q、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般的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五、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贷款人须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花匠装饰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用心做事,以诚待人!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下次不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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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色字体表示事项未入驻&
县(市、区)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
申报对象:
事项性质:
实施部门: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处室: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和投诉电话:
年审批数量限制:
法定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及依据:
特殊环节:
权责清单:
权力来源:
前置审批:
中介服务:
个人办事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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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正常服务时间;
(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正常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
(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
网上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三星】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四星】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窗口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
【五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一般注册账户
网上申请:窗口收件办理
网上申请:邮递材料办理
提交电子签章材料全程网上办理
一般注册账户
实名认证账户
电子签章账户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事项服务评价
累计评价次数:0 次
材料名称(加*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七)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2)《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4)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保障性人才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应提供:(1)购房合同及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2)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供:(1)购房合同、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委托拍卖行),应提供:(1)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3)拍卖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权属人为委托方)(原件及复印件);(5)评估报告原件;(6)存量房买卖合同(7)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网络拍卖),应提供:(1)委托双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3)拍卖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权属人为委托方)(原件及复印件);(5)评估报告原件;(6)购房合同;(7)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5)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体现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
*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5)翻建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体现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
*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需达到C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4)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审批材料;(5)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6)大修自住住房为抵押物的,还应提供大修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7)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体现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
说明:一、首付比例及执行利率
(一)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5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住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工程总造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二、贷款额度
(一)最高贷款额度
单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5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的贷款最高限额可为上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贷款最高限额可为上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二)保低额度
整笔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二)建造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的十八个月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或大修审批材料后的一年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
(四)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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