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恶意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的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专利的法律状态是 授权 是什么意思 公开又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专利的法律状态是 授权 是什么意思 公开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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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的是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制度,即初审通过后,公开其发明文本,并在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简单的说法律状态授权就是专利权已经拿下了。公开,则意味实质审查,比初审更加严格的三性审查,50%的发明在此被驳回!
采纳率:37%
可以申请国家给你一个专利权,也叫公布国家会对你的技术审查,如果发明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会授权给你当然,让你享受对这项技术的独占权但你必须先把你的技术公开比如你有一项技术,让大家看到你的技术,然后才能不去侵犯你的权利,这叫公开,比如在你之前已经有人申请了这项技术
专利必须公开,让鄙人可以知晓这个技术的存在;但是要使用必须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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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正常专利申请后续程序是什么,后果是不是很严重啊,对我们企业以后申请专利是不是影响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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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减缓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五)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全部或者部分追缴;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必要时建议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一)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5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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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专利恶意诉讼法律规制研究
关键词: &&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1年
下 载: 92次
引 用: 1次
随着知识产权经济及战略地位的提高,人们对专利也更加重视。伴随权利保护而来的是权利滥用,也逐渐成了一个困扰权利相对人、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学者们的问题。日通过的新《专利法》虽说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有关规定,但是对于专利恶意诉讼依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对专利恶意诉讼问题处理起来只能模棱两可。现代专利制度意义上的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一般意义上的恶意诉讼,指行为人为了实现不正当目的,在无事实根据和合理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恶意告发或提起诉讼,或滥用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专利恶意诉讼是指专利权人在无合法的侵权事实和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提起非必要性的、无诉讼价值的诉讼,致使被控侵权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遭受损害,最终并未获得法院支持的行为。专利恶意诉讼分为非必要性诉讼(随意诉讼)、“无效专利”的恶意诉讼以及懈怠诉讼,具有隐蔽性强、困难、持续时间长、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等特点。造成专利恶意诉讼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专利制度功能的扩张和异化、现行专利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问题专利的恶意利用、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诚信的缺失以及诉讼对被告具有负面效应。利益平衡理论、禁止权利滥用理论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理论基础,说明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专利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竞争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了对专利恶意诉讼进行规制的法律依据。专利恶意诉讼人主观方面为故意、提起诉讼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专利恶意诉讼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是专利恶意诉讼的四要件,认定专利恶意诉讼时要严格遵循这四个方面。专利恶意诉讼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极大浪费了司法资源,因此,对此问题,我们要积极寻找对策,对症下药,在当前形势下找出一条规制专利恶意诉讼之路,规制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建议从完善专利恶意诉讼反赔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不侵权确认之诉制度、严格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制度,提高专利质量以及强化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完善我国专利恶意诉讼。本文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经过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特别是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以期能对专利恶意诉讼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我国当前专利恶意诉讼所面临的问题作出切实可行的分析研究,同时也为日后研究作出理论探讨。
摘要&&4-6Abstract&&6-111 引言&&11-17&&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11-13&&1.2 国内外文献综述&&13-15&&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15&&1.4 本文的创新之处&&15-172 基本问题考察&&17-28&&2.1 专利及其诉讼保护&&17-18&&&&2.1.1 专利&&17-18&&&&2.1.2 专利的诉讼保护&&18&&2.2 恶意诉讼及其控制方法&&18-19&&2.3 专利恶意诉讼概述&&19-23&&&&2.3.1 专利恶意诉讼的概念&&19-20&&&&2.3.2 专利恶意诉讼的特征&&20-21&&&&2.3.3 专利恶意诉讼的类型&&21-23&&2.4 专利恶意诉讼成因分析&&23-28&&&&2.4.1 专利制度功能的扩张和异化&&23-24&&&&2.4.2 现行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24-25&&&&2.4.3 问题专利的恶意利用&&25-26&&&&2.4.4 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诚信的缺失&&26-27&&&&2.4.5 诉讼对被告具有负面效应&&27-283 专利恶意诉讼的理论基础&&28-33&&3.1 利益平衡理论&&28-29&&3.2 禁止权利滥用理论&&29-30&&3.3 诚实信用原则&&30-334 专利恶意诉讼规制的法律依据&&33-36&&4.1 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33&&4.2 民法中的相关规定&&33-34&&4.3 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34&&4.4 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34-365 专利恶意诉讼的&&36-41&&5.1 主观方面为故意&&36-37&&5.2 行为缺乏合法依据&&37-39&&5.3 损害事实&&39&&5.4 因果关系&&39-416 完善我国专利恶意诉讼法律规制的建议&&41-51&&6.1 完善专利恶意诉讼反赔制度&&41-42&&&&6.1.1 对专利恶意诉讼提起人撤诉申请的审查&&41-42&&&&6.1.2 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42&&&&6.1.3 完善相关撤诉制度&&42&&6.2 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42-45&&&&6.2.1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依据&&43-44&&&&6.2.2 惩罚性赔偿金额的确定&&44-45&&6.3 完善不侵权确认之诉制度&&45-46&&6.4 严格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制度,提高专利质量&&46-47&&6.5 强化相关配套措施&&47-51&&&&6.5.1 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在解决专利恶意诉讼问题中的作用&&47-48&&&&6.5.2 强化专利恶意诉讼培训&&48&&&&6.5.3 建立专利恶意诉讼风险防范机制――思科诉华为案的启示&&48-517 结论&&51-53参考文献&&53-55致谢&&55-56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56
,D922.2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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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www.xueweilunwen.com131被浏览12,719分享邀请回答32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6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专利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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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非正常行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5)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
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当进行专利转让或者进行专利投资时,或拥有专利的企业合并或破产时,都必须对专利权进行评估。专利评估考虑的因素包括权属的完整性、法律的保护程度以及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而言,权属越完整,体现的价值就越大;法律保护程度越高,相应的价值越大;使用年限越长,拥有的价值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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