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有没有做山西省跨境电商商的?

买全球卖全球 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上线运行_新浪山西_新浪网
  8月18日,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运行启动仪式举行,这是我省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标志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新生外贸模式在我省落地开花。对市民来说,在家门口就能购买到物美价廉的进口商品;对企业来说,名特优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有了更便捷的通道。省政协副主席刘滇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在刚及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运行启动仪式。
  该平台的上线运行,不仅将大幅推动我市跨境电商发展,加速传统商贸转型升级,树立外贸电商竞争新优势,更将从各个方面加快走向世界的步伐,促进山西“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加快形成“太原服务+全球市场”“太原制造+全球资源”的开放发展格局,对我市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扇门——山西太原又打开一扇对外开放之门
  “这个进口保温水杯实际交易价格比商场售价便宜了约三成。”平台运营后发出的首单业务,拉近了我们与世界的距离。“这是我省对外贸易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展示山西太原形象的新窗口,为山西太原又打开了一扇对外开放之门”……对于平台的上线,省、市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发改、商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高度评价。
  为积极响应国家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号召,提高我省对外开放程度,积极落实“两个走在前列”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工作。作为承接单位,太原武宿综保区管委会积极申报,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编制了工作方案。该方案根据省商务厅、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海关总署科技司备案。今年3月14日,海关总署科技司复函,同意太原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
  5月,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招标,6月1日平台正式开工建设。7月份,平台项目整个系统和硬件的内部联调完成,与海关总署统一版系统的对接和联调完成。8月初,与海关总署统一版的正式对接工作完成。一条线——实现政企数据互联互通
  “通过‘多批次、高速度、低成本、网络化’的电子商务运作方式,将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相关数据与各监管部门全面互联互通。”太原武宿综保区党工委书记尤天拴介绍。
  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一期投资2600余万元,包括海关监管系统、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监管仓配套设施、卡口系统改造、机房改造、商品展示体验中心等。约3000平方米面积的报关与查验仓库里,智能查验分拣线、扫描枪、X光机等设备一应俱全。该平台物流区域负责人张晓梅介绍:“仓库是保税备货模式,货物品质有保障、节省物流成本、递送时效高,市区内客户下单,当天就能收到货物。”据介绍,整批货物空运或海运方式到天津、北京等一线口岸,办理转关申报后直接入仓。根据货物种类进行理货、安排库位,录入仓库管理系统,等待订单信息出货。客户在电商平台上下订单后,根据订单信息拣货、包装、打印运单后,货物上自动分拣查验线,过机后交由快递公司。
  货物入综保区前,电商企业发送货物信息到物流部门,办理转关申报,货物入库并录入仓库管理系统。订单信息同时发送到公共服务平台和仓库管理系统,在拣货、打印运单后,运单回传给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将运单、订单、支付三单信息发送到海关、国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放行。一通道——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今后,消费者在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线上下单,商品在武宿综保区通关后,将快递到消费者手中,跨境电商质优、价廉、保真的优势尽显。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促进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外贸综合服务功能,可帮助我省企业快速拓展海外市场,为我省名特优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打开了通道。海关、检验检疫、质监加大创新力度,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有利于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条形码,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质量监测机制,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或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可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目前,参与太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电商企业有全球蛙电子商务、金卡众和电子商务;支付企业有银联商务、通联支付;物流企业有嘉里大通物流。前期销售的货物品类主要是生活用品、食品等。太原日报记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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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跨境电商发展意见
作者: 省政府网站来源: 省政府网站 10:21:1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以示范、培训和政策支持为抓手,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建设,形成多平台推进、多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二)工作目标。实施跨境电子商务“113工程”,到2018年,力争建设1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3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1.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施“跨境电商千企培训”计划,引导中小企业体验“互联网+外贸”商业模式。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退税、结售汇、物流快递、仓储、融资等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和服务中心,为传统外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平台开发、品牌创建、网络营销、技术咨询、融资创投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经信委、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金融办、省邮政管理局,中国信保山西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市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等载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电商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物流快递配送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申请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各市人民政府)3.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对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上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支持企业在武宿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设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体验店等,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经信委、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省国税局,各市人民政府)(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我省电子口岸建设,推动关检合作“三个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建设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通关报检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商、物流快递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产业集群优势和区域品牌优势,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专业平台。鼓励企业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境外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经信委、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各市人民政府)2.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加快全省物流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配送网络建设。启动国际邮件互换、国际快件一体化监管中心建设,优化进出境邮件和快件通关流程,提升寄递时效。争取中国邮政集团支持,增加国际普邮包裹、航空挂号线路和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快递直封、直发邮路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海外仓在境外建设物流快递分拨中心。(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美国、巴西、欧盟、东盟等重点市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电商合作,通过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网络,构建境外物流供应链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信保山西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我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引导行业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守法经营,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商品可追溯体系和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各种违法侵权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国税局、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省经信委)(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体系。1.优化海关通关作业流程。加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流程,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管理模式。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以及跨境交易、支付、物流、仓储等平台对接。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时限要求,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纳入海关统计。(牵头单位:太原海关)2.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加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行备案管理和分类监管。实行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管理,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采信力度,监督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评定。(牵头单位: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推进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推进省内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机构申报互联网支付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和采取行邮、包裹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可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和运输单证(或代理进出口合同)等有效凭证办理贸易收结汇。(牵头单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省金融办)4.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建立适应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对资信好的企业优先办理退(免)税。积极争取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国税局、太原海关)(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利用现有财政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园区建设、海外仓等重点项目的支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完善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体系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跨境电商企业推广基于诚信的融资方式。鼓励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商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保监局,中国信保山西分公司)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山西省跨境电商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明确分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要向联席会议和省人民政府报告。(二)强化统计监测。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一次备案、跨部门信息共享、全流程使用”备案登记制度。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将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贸易量、商品信息、结售汇、退税等数据纳入统计范畴,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三)务求宣传实效。加强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报道,推广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园区,营造有利于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驻外经商机构、广交会、“山西品牌丝路行”等载体积极向境外客商宣传推介我省跨境电商平台、园区和公共海外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各市、各部门要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切实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支持政策,定期开展总结评估,逐步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监管体系。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努力做好主体培育和园区建设,推动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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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政策频道
电商服务推荐作者:牛慧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来源:贸易金融公众号,华贸融出品一、山西省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一)跨境电商的概念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包括进口和出口两种模式,主要的交易方式有B2B、B2C、C2C三种。跨境电商的发展契机主要源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随着2013年相关扶持政策的推出,持续向好发展起来,并日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增长点。(二)山西省的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从全国来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成为当地外贸新的经济增长点。可是山西省由于一直没有自己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在全国跨境电商年交易总量中占比很小。截止2016年11月,山西省进出口增速全国第一,主要是传统加工贸易增幅较大,而跨境电商年交易量占进出口比重较低。目前山西省的跨境电子商务正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面临一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经济环境,发展空间仍然很大。虽然山西省起步偏晚,与周边省份乃至其他试点省份相比没有任何先发优势,但可以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少走弯路。2016年山西省政府在《关于促跨境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为实施跨境电子商务“113工程”,到2018年,力争建设1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3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二、山西省跨境电商面临的问题(一)收付汇问题跨境电商的发展需要多种形式的跨境收付服务的支持。当前的跨境收付形式除了依托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收付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队伍在不断壮大。2016年8月,山西省首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在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正式上线运行,为跨境电商提供了一站式的通关环境和网络化的通关平台。但是在实际交易中,跨境电商的收付汇核查可能存在下列问题:1.跨境电商交易的外汇收支统计方面由于传统的外汇管理机制只涉及到银行和当事主体,因此监管部门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相关统计,但是在跨境支付的领域中,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是跨境交易的收付款方,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对外汇收付的统计造成一定困难,。2.跨境电商与货物贸易总量核查机制的匹配方面货物贸易总量核查机制要求企业出口后应及时足额收汇,进口后应及时足额付汇,物流与资金流大致匹配。但是跨境电商由于物流与资金流的环节不能完全匹配,可能造成二者的脱节。3.跨境电商的交易真实性审核方面因为跨境电商的销售渠道多样化,交易和收付都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完成,交易双方及收付款人都在虚拟环境中交易、交流,因此存在许多虚拟信息,缺乏书面凭证,不利于银行的对于交易背景及交易双方身份的审核,以及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的审查。4.国际收支申报方面由于申报数据以支付机构自主申报为主,而支付机构的客户既有中小企业,也有广大个人消费者,此类消费者存在交易金额小、商品多样化、笔数多的特点,逐笔核对的成本比较高,数据录入的工作量大,因此容易出现迟报、漏报或错报。5.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不完善外汇备付金管理问题在跨境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下,已经日益凸显,但在外汇备付金管理方面国内当前没有专门的制度规定,例如没有明确规定备付金账户的收支范围、没有明确备付金的归属范畴、没有明确同一机构的本外币备付金账户能否轧差等。(二)物流通关问题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目前的物流方式多种多样,但是均存在海运及空运等需要通关的问题,山西的跨境电商主要为进口电商,既存在海运等成本较低运输较慢的物流方式、也存在国际空运快递等高费用高效的物流方式。目前在物流的过程中,仍存在下述问题:1.物流方面由于山西跨境电商以进口方式为主,基本以海外代购为主要采购方式,一直存在不支持退换货、物流流转时间过长、包裹的安全完整性很难保证等问题。2.通关方面与传统贸易批量大、周期长、频率低等特点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批量小、频次高,大量商品通过快件和邮寄渠道通关与现行海关管理制度存在矛盾,导致通关效率低下、偷逃税现象频发。三、推动山西省跨境电商发展的几点建议山西省作为中西部内陆省份,不具备海岸或边境等有利条件,但进出口发展加速较快且消费群体庞大;随着山西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完善,产业转型升级也已初现端倪。针对山西省的特殊情况,各级监管部门可以参考《实施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大力推进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一)完善服务体系首先,应加快制定符合山西省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流程,例如通过推广电子官网、绿色通关、打包通关、规模退税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管理模式,适当借鉴国外海关的做法,根据所购买的进境商品价值来适用不同的通关和管理模式。另外通过系统完善,推动山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以及跨境交易、支付、物流、仓储等平台对接,实现涵盖所有进出口模式下地在线购物、报关报检、缴退税、结汇以及物流监管的全方位信息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时限要求,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同时要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纳入海关统计,通过与国税、检验检疫、外汇等口岸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及信息共享,强化海关大数据信息。其次,推进省内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机构申报互联网支付业务。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和采取行邮、包裹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可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和运输单证(或代理进出口合同)等有效凭证办理贸易收结汇。再次,通过制度文件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通过商业银行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的合作,实现跨境人民币的结算推动,争取以人民币作为主要的跨境电商交易货币。(二)履行审核责任商业银行在与跨境电商合作中作为支付机构,在信息审核方面,应严格按照外汇局及人行的有关指导意见认真核查参与者的身份和交易信息。首先,商业银行应该增加与交易者的信息交互环节,并按照各银行的业务制度,留存客户和商户信息及交易资料至少5年备查。其次,商业银行作为支付机构应按照国际业务收支申报制度要求及其它相关外汇法规,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业务信息上报给有关机构,履行交易真实性的审核职责。若境内交易主体为法人机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应规定为法人机构,申报时间为发生跨境收付当日,由申报主体到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申报;若境内交易主体为个人,应由其将当日办理的个人项下跨境收支数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三)审慎监管原则外汇局作为外汇账户的监管部门,应及时整顿不合规的操作流程和相应业务,明确规定电子支付机构通过外汇备付金专户存取外汇备付金,并实时了解外汇备付金账户明细,对于大额收支信息进行跟踪,保证资金交易的合法性,限制备付金账户的收支范围。支付机构应按照现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定时向外汇局报送备付金收支情况,并将其纳入外汇指定银行的外债指标范围,在未经外汇局批准时不得从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现钞,如果经营方面存在亏损,可以待外汇局批准后,通过自有外汇备付金账户进行外汇补充。(四)创新结算手段在B2B商业模式基础上,可以考虑嵌入最新结算手段BPO,即由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做出的对特定日期、特定事件发生后进行支付的不可撤销承诺。它是利用SWIFT开发的云应用和新的报文标准ISO20022,以及URBPO规则的,能让买卖双方购销数据实现自动匹配的电子化交易平台。这一新的结算方式更为高效、便捷、安全,电子数据可通过TSU系统自动匹配,风险较低,而且依托银行信用,更便于监管。基于山西省新兴的电商平台、以及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快速增长的外贸企业规模,山西省的跨境电商在如今的快速发展态势下仍有较大发展潜力,未来必将承载中小企业的梦想走出一片新天地。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新媒体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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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余商家在太原组建跨境电商联盟
  8月12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家互联网电商商户齐聚并州,参加跨境电商生态圈联盟峰会,将借助全新的网络平台组建跨境电商联盟,打造“互联网+”时代的新兴商业业态。
  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政策举措的不断推出,“互联网+”各种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国家大力支持企业不断适应跨境电商发展,实现观念和生产方式巨大转变。从2016年起,我市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有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现有电商园区(基地)7个,其中,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1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4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9家;拥有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企业20余家。
  作为跨境电商供应链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本次跨境电商生态圈联盟峰会主办方,山西中科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号召,与山西中一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袂合作,积极整合上游4个保税区和15家优质外贸公司仓储的优质资源,与下游跨境电商平台系统软件使用用户对接,在国内率先试行跨境电商软件开发技术共享和平台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模式,全方位、一站式解决从海运、报关报检、仓储物流、集中采购、交易软件部署搭建、电商平台分销等问题。今年,该公司与山西中一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强合作,从贸易公司的统一供货、仓储、物流到软件公司电商系统的免费定制,打造全新的“MCT模式系统”,满足合作商家“低门槛”进入市场的需求。针对本次峰会期间全国百余商家在并组建跨境电商联盟,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联盟组建后,将进一步整合商品供应链各个环节服务,打造新型电商通道,聚集线上消费人群,提升客户的消费体验,为太原经济转型注入活力。
(责编: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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