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没有能力还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怎么办?他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未供完,银行会怎么样处理?

贷款没还完 这样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_通用攻略_贷款攻略 - 融360
公积金政策
贷款没还完 这样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遇到有风险的情况,切忌不要轻易下决定。二手房买卖,经常会遇到卖家的房子还没有还完,不确定能不能过户办理房产证,也不清楚能不能贷款?带着这些问题,和融360一起来分析一下,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过的方式还清房贷再进行交易。那么剩余的房贷由谁还?怎样还才安全呢?
1、由卖家还清剩余房贷
  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按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走就行,不会有什么风险。
  如王女士看中了李先生位于上地附近一套两居室,房屋价值400万。李先生是10年前贷款100万买的,当时贷了20年,还剩余约一半的房贷。李先生目前有一定积蓄,他取出积蓄,向银行申请了提前还贷,还清剩余全部房贷后,拿出了在银行抵押的房产证并解除了抵押。现在王女士可以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流程购买李先生的房子就可以了,即,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过户&&贷款&&打余款并完成交易。
2、卖家资金不足,需要用买家的购房款支付剩余房贷
  如果卖房人提出,要你付一部分房款或者先付全部房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然后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李先生目前现金不够,需要王女士付首付款120万,然后去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拿回房产证再继续交易;此事风险相当高,你可以找专业靠谱的房地产中介活律师全程陪同或知道办理。
  融360提醒:买房有风险,交易需谨慎!买房时卖家要求先交房款用于还贷时,一定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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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贷款一万元分期还,这一个月还不了,会有坐牢的后果吗?&
贷款一万元分期还,这一个月还不了,会有坐牢的后果吗?
提问者:@a.***
城市: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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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有关黑户的,可根据借贷者本身的条件来选择:
1、,这种情况贷款公司在办理贷款时,有可能会让借贷者提供更多的还款能力证明,如会通过考察借款人名下是否有抵押物,是否有房产、工作性质是否稳定等多种情况,贷前审核会更加严厉。同时,黑 户申请贷款,贷款机构还有可能会提高借贷者的,或降低借贷者的,具体要视情况而定
2、黑户想要申请贷款,可以尝试通过当地贷款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黑户申请贷款的一种渠道之一。
3、找贷款公司。贷款公司通常不看重个人的信用,更看重抵押物。如果借款人通过贷款公司贷款,并且能够提供抵押物的话,会比较容易获得资金的。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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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贷款没还清,想要转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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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提前还贷,买家,或者你自己先垫出去双方都没钱就找垫支公司,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贷款额)至于楼上所谓的转按揭,,还是别想了吧,现在基本没人能够做到的了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方法一: 你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还贷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交易。因为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  如果买方不同意怎么办?你可以向他人借钱来还清贷款。再不行,可以向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种情况要注意转利率问题,就是前后...
方法一: 你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还贷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交易。因为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  如果买方不同意怎么办?你可以向他人借钱来还清贷款。再不行,可以向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种情况要注意转利率问题,就是前后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转让钱到手后再还钱。  方法二:转按揭,只要你的买家想贷款,而你的所贷款银行又可办转按揭的,就可以办理。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你把房产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跟银行请变更借款人,把剩余的按揭转到这个二手买家身上。至于怎么转按揭,可以详细问下银行。
二手房经纪人
第一;如果您现在已经找到客户,您可以先向您所贷款的银行申请提前还贷,然后您让您的客户在首付里给够所欠的数额。您就可以把房本赎出来了。第二;您客户以及您都不够存款,您可以寻找垫资公司。至于利息一般都是千分之三。(所贷款的总额)至于楼上所说的转按揭,目前是不许允许银行做转按揭的了。
二手房经纪人
理论上,按照我国政策,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但实际操作中有变通之法(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二手房交易)。有两种办法可以转让:  方法一:先将所贷房款还清,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再卖出去。  这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因为大多数人就是因为经济原因才转让房产的,哪来的钱付清房贷!  其实不然,你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
理论上,按照我国政策,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但实际操作中有变通之法(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二手房交易)。有两种办法可以转让:  方法一:先将所贷房款还清,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再卖出去。  这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因为大多数人就是因为经济原因才转让房产的,哪来的钱付清房贷!  其实不然,你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还贷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交易。因为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  如果买方不同意怎么办?你可以向他人借钱来还清贷款。再不行,可以向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种情况要注意转利率问题,就是前后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转让钱到手后再还钱。  简而言之,这个方法的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先从银行拿回房产证,再进行下一步交易。  方法二:转按揭  这是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只要你的买家想贷款,而你的所贷款银行又可办转按揭的,就可以办理。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你把房产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跟银行请变更借款人,把剩余的按揭转到这个二手买家身上。至于怎么转按揭,可以详细问下银行。  注意:有些地方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在转卖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了解清楚。参考资料:http://loans.cardbaobao.com/news/loansnews_3627.shtml
二手房经纪人
有什么可以帮你
二手房经纪人
你好,我是合业地产的江生,!这是我的电话,有任何房地产的疑问都可以打电话来咨询我的,我会用我的多年地产经验来解决你们的所有疑问!谢谢!垫资赎契,或转按,是可以交易买卖的!
二手房经纪人
提前还贷,买家,或者你自己先垫出去双方都没钱就找垫支公司,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贷款额)至于楼上所谓的转按揭,,还是别想了吧,现在基本没人能够做到的了
二手房经纪人
1.你自己把所欠的房款还给银行,把房产证赎出来就可以去房管局交易。2.找个能接受帮你赎契的买房的客人来买你的房子。3.直接办理转按手续。
二手房经纪人
先还清贷款,或转按,才能再卖
二手房经纪人
没事的,还款赎契出来就可以了。
第1-10条,共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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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每日一问:武汉有哪些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问:数据君,武汉现在有哪些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数据君:全款的请往里走,按揭的别堵门口,公积金的把车挪走。这是2017年楼市的真实写照。整个2017年,公积金贷款,在武汉几乎成了摆设。因此各种投诉也增大。武汉城市留言板搜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投诉,可以说是一大堆。对此,今年3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国土局、财政局和央行武汉分行等五部门不得不联合发文,为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撑腰”。因此,2018公积金的贷款情况得到了较大的转变!
五部门规定,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方面,公积金中心将提高公积金贷款效率,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的则应告知理由。
对于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受理,提高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衔接效率。此外,房管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应及时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手续。
在公积金贷款购房权利方面,文件也作了明确。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房,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企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阻挠购房人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避免房企耍花招,变相阻挠公积金贷款买房呢?房管部门将进一步管理销售行为,要求房企在售房时,提供不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并在售楼现场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购房人投诉举报。房企不得以提高住房售价、减少折扣、压缩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等方式,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对于损害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五部门将联合惩治,责令违规房企或中介机构检查、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以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罚。
不得不说,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数据君在朋友圈发起的公积金贷款调查中,发现还是有一些楼盘是可以使用纯公积金贷款,甚至是可以组合贷款的,甚至包括了一些神盘!当然直接拒绝公贷的依然存在。
截止到发稿前,据数据君不完全统计,可以使用纯公积金的楼盘有:旭辉江悦府,红星天铂、南益名仕公馆、鄂旅投书院世家、五矿澜悦云玺,保利新武昌(问号脸),中锐滨湖尚城、海伦小镇、美好长江首玺、东原、欧亚达云台(已清盘)、山海观、阳光城、天汇龙城、保利星河九洲、新城璟棠(已清盘)、泛悦城、越秀翰悦府、千禧城、中建汤逊湖壹号、当代云谷。
可以使用组合贷款的楼盘有:欧亚达云台(已清盘)、千禧城、东原、红星天铂、中锐滨湖尚城、中建汤逊湖壹号、鄂旅投书院世家、五矿澜悦云玺,新城璟棠(已清盘)
请大家以各楼盘售楼部的具体要求为准,可以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楼盘!欢迎广大网友留言补充!
数据君从调查中发现,目前武汉大多数楼盘都申明自己可以支持纯公积金贷款,可以组合贷款的只有少数楼盘,异地公贷目前不支持,楼盘也不会直接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害怕被投诉),但在买房前会做一轮筛查,据网友反应,一些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购房者,热门楼盘的开盘信息或者登记交资料,会直接被置业忽略,不予通知,项目会给这部分购房设置一定的障碍。但只要能买到房的,要求使用公积金贷款,一般都还是支持的!
对于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大家可以直接拨打12329进行投诉!
虽然部分楼盘可以使用纯公积金贷款,但公贷能贷款的额度实在是太有限,而且仅限毛坯的部分,在贷款额度受限的情况下,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得提高首付,这对于大部分刚需购房群体来说,无法承受高首付,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了。
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最高额度是70万,二套房是50万,大家千万不要误以为,所有人都可以贷到最高额度,到底能贷多少,这跟具体的缴纳比例,和缴存年限有关!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每个月交的多的,缴存时间长的,就贷的多,首套封顶70万,二套封顶50万!
在此附上公积金贷款的指南,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缴存情况大致算一下,或者直接登记武汉公积金中心网站估算自己的公贷额度。
最新武汉公积金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一下简称“个贷率”)挂钩,并通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公积金中心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 1,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贷款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注:(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0.8)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 对于6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2.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4.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四、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二)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五、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及结清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借款人自放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并在每月20日前归还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还款方式变更是指由等额本金变为等额本息或由等额本息变为等额本金。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其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还款方式变更除了贷款发放的当月和每年的元月不能办理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
(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随时(无次数限制)到其贷款银行所属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向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贷款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贷款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银行复审
贷款银行对借款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贷款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 银行抵押登记
终审通过后,待相关部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人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贷款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贷款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银行复审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贷款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八步 银行抵押
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第九步 银行放款
终审通过后,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步 贷款受理
1. 贷款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 贷款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 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 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由贷款银行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单身声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 贷款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武汉缴存公积金,到异地申请贷款
在武汉缴存公积金、到借款人户籍地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可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武汉公积金中心所有分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书》,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到户籍地武汉申请异地贷款
在长沙、合肥、南昌及湖北省内缴存公积金、到户籍地武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缴存地房查证明、购房合同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统一到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录入和标识。
七、办理网点
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18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八、政策咨询及查询服务
网址:www.whgjj.cn客服热线: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新大厦B栋1-2层 (武汉大学西门对面)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友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大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小区 24栋商业裙房1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0号(中国银行附楼)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蔡甸区蔡甸街茂兴路3附2号(知音人家小区门楼)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黄陂区前川街百秀街30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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