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调高,提取标准7月1日起调整,租房提取最高超过6万/年。详情可见下文。
2018年佛山公积金提取新标准及办理流程一览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规定的普通住宅面积标准及佛山市2017年普通住宅市场租金指导标准,确定我市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以上租房提取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的提取方式和要求,仍按照《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16〕63号)执行。
按照144平方米租房来计算,
租房最高一年可提取公积金超6万元!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以上无房提取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该时间段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一个年度申报一次,申请提取以个人为计;申请时提供由市住建部门出具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与此同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给予年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通知》,对年结转后仍存于专户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给予补贴。所谓年结转,指年底时点。补贴率为年),或者下载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佛山住房公积金”进行申报哦!
1、可拍照、扫描上传影像,可利用手机或电脑登陆网站申报;
2、在申报的界面均有提示对应提取类型所需上传的资料、上传资料的格式、大小等;
3、无房提取必须上传申报的影像资料(带星项),选择了必要的影像资料后(点“浏览”),记得再点“上传影像”按钮,然后在屏幕上方点“保存”,之后才能点击“申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