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户业主,年收80万物业告业主不交物业费费,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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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不到300户物业公司半年支出500万 业主吓尿了
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张贴的收支表物业公司仅半年时间就花费掉了500多万元的费用,乍眼一看让人不得不感叹物业的“大手笔”。3月17日,网友“风二帆”在论坛发布了这么一则帖子,“今天看到物业贴出一张单子,吓尿了,2015年6月交付至2015年12月底,半年足足花了500多万。要知道,这个小区现在正式入住的不过两三百户。”网友质疑小区入住不过两三百户网帖中所说的物业公司是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海创家园管理处,所在的小区就是曾被誉为“宁波东南部第一大盘”的中海国际社区,位于鄞州区下应板块,东至金达南路,南至鄞州大道,西至下应大道,开发商为宁波中海创城有限公司。按照网帖上所说,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小区,目前正式入住的不过两三百户,物业公司是如何花掉那么多钱的?在帖子里记者还看到了网友贴出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表”,两张表格的所属期限都是2015年6月至12月。其中前一张表格列出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房屋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和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的收支情况,这里三项的收支情况还都是有结余的,问题就出在后一张表格。半年物业费支出500多万元在“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表”里记者看到,物业服务费用收入为4902004元,支出却高达元,最终的收支余额为负29万多元,物业是怎么来算这笔账的?表格里支出费用包含了人员费用、公共能耗费等,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人员费用这一项支出为元,为此发帖人是这样描述的,“半年人员工资316万元,想想物业才几个人,按照这个比例,一年得630万元。人均三四千工资的物业人员,加上社保也就五六千一个月,一年一个人的用人成本差不多在七八万,难道你养了近90个人?”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的费用支出,网友分别也提出了异议:“卫生清洁费用42万,一个月平均7万。就住了这么几个人,群里业主三天两头喊,垃圾放了三天都没人清理。”“办公费用29万,每个月近5万,不知道花哪了?之前去物业办理材料,看到你们的A4纸都是正反面印的啊,而且印一张我们交1块钱。”交付半年多的时间里,物业费已经显示为负数了,该网友担心钱怎么够花,“不知道是不是还得补交。等小区人员入住多了,这点物业费怎么够花。”公司解释半年当期收入300多万元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中海国际社区,在一期西门的公告栏里,记者除了看到网友贴出的两张收支状况表外,还看到了一则宁波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收费财务公示的通知”,原来两张收支状况表是该通知下的两份附件,看来物业公司是按照住建委下发的通知附件填写的收支公式表。其中的“填表说明”对每一项费用支出的名目做了解释,网友所关注的“人员费用”是指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面对网友的质疑,物业公司是如何回复的?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的物业负责人邵先生,他向记者介绍说中海国际社区总面积约98万平米,2015年一、二、四期交付的面积有近60万平米,目前三、五期还未交付。邵先生表示本次公示是按照政府要求及标准表格进行的首次公示,表格里物业服务费总收入并非指半年所收的近500万元的物业费,而是指当期所收300多万元的物业费和100多万元的前期开办费总和。这里300多万元的物业费邵先生说是一期的,有800多户业主交的物业费。其中关于开办费,邵先生说是物业公司筹建之初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地产公司支付用于筹备公司的费用,这里100多万元的开办费是指一、二期审批下来的,四期的开办费还没算进。支出涵盖了小区二、四期关于人员费用支出300多万元,邵先生解释说这里的人员不仅仅是一期的工作人员,还包含了二期和四期的物业工作人员,“我们在交付前两三个月就开始进行筹备工作,算进的话其实从去年3月份就已经开始了,有9个月的人工成本。”他说交付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最多的时候有100多人,包括了安管、工程、管理、门卫等等,“还包括了三个区域管理处组建的各项费用。”为什么一期收进的物业费要用于二、四期?邵先生说整个中海国际社区都是一个物业公司在管理,虽然各期的财务是独立预算的,但打个比喻就是一个大锅里吃饭,目前收进的是一期业主的物业费,等到今年二、四期的物业费收进还是会用于整个小区的日常支出的。邵先生告诉记者因为项目各期房屋的交付率还不是很高,导致物业费收交率不高,目前小部分亏损是暂时的,后期物业将严控成本,实现减亏为盈,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用支出有任何异议,邵先生建议可以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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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winnie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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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图)
  莲湖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贴出的收费通知。
  本报记者 张召旭 摄“不交明年的物业费就不收今年的取暖费,可我们的物业费一直交到了2015年年底,物业公司没有理由提前两个月收费。”28日,城区莲湖花园小区业主李女士致电本报8451234问暖热线,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捆绑收费。
  本报记者 张召旭
  业主>> 取暖费物业费捆在一块儿收
  李女士说,10月中旬,小区物业公司贴出通知,收取今年冬天的取暖费,同时要求业主一并缴纳2016年的物业费。“我们去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公司表示如果不交明年的物业费就不收今年的取暖费。”李女士说,他们家的物业费已经交到了今年年底,物业公司没有理由提前收取物业费。
  28日,记者在莲湖花园小区门口看到了小区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通知表明:2015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接热力公司通知,今年热力公司收费标准仍为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同时物业公司在通知上备注表明,交纳取暖费时一并交纳2016年物业费。
  小区业主王先生说,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最近几天晚上业主都在商议此事,按理说物业费已经交到了年底,就应该年底来收取,物业公司提前收费显然不行。不仅如此,业主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就更不应该了,这两种费用本就是两回事,物业公司不能拿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来制约业主。
  物业>> 取暖费照常收取,有300户业主拖欠物业费
  28日上午,在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处,有几名市民正在缴纳今冬的取暖费。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都是预先收费,现在正好到了收取暖费的时候,而且也马上到年底了,所以才贴出通知让业主把取暖费和物业费一块交上。至于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并不属实,取暖费现在还是正常收取。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有1060户居民,到目前为止还有300多户业主欠缴2015年度的物业费,有的业主是一整年都没交,有的业主交了一两个月或者一两个季度,剩下的就没了动静,他们也曾多次贴通知催缴,可收效甚微。
  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有义务交纳物业费,可现在有些业主既不想交纳物业费,还想继续享受同等服务,显然对物业公司来说不公平。物业只是一个服务机构,不能强迫业主交钱,一遍遍地上门收费,但业主不交钱的话也没办法。
  虽然按照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对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依法追缴,可小区有300多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可能和这些业主一一打官司,只能收取暖费的时候再向这部分业主强调一下,物业公司这样做也实属无奈。
  业主不满意服务质量 物业费拖欠现象很普遍
  记者采访了解到,物业费和取暖费一块收取十分普遍,几乎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而造成这样的原因就是有很大一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
  振兴路一小区业主孙女士说,他们小区有些业主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是对业主的服务不满意,小区卫生打扫不干净,而且每年供暖季物业公司还存在克扣流量的现象,所以才会有很多业主不愿意交纳物业费。
  聊城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城区所有的小区几乎没有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当然一些单位家属院除外。小区业主和物业属于买卖双方,买房总希望以最低的价格得到最好的商品,而作为卖方的物业公司也只有在能收足物业费的前提做好各项服务。
  物业企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而物业费就是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像电费、水费一样具有商业性。但是物业服务不像供电、供水可以因个别居民不缴费用而停止服务,所以物业费的收缴难度很大,一些物业公司针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搭车”收费就是收费难的最好体现。
  本报记者 张召旭
  新闻延伸(来源:齐鲁晚报)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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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物业费仍未退
《中颐海伦堡物业费超标》续闻
◆ 《东江时报》6月24日A20版关于“中颐海伦堡物业费超标”的报道。
本报记者杨建业 翻拍
本报讯 (记者廖桂旭 实习生陈 映)中颐海伦堡小区物业费超标经本报 “价格政策咨询台”栏目曝光后,物价部门当时就作出了责令整改的要求。已过去两个多月了,整改情况如何?近日,仍有业主向本报反映,被多收的物业费至今未退。1 回放
海伦堡物业费1.5元/平方米
今年6月份,本报接到海伦堡小区多位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收费太贵。本来物价部门公布的一级标准的政府指导价为1.1元/平方米,但该小区收1.5元/平方米,“即使是按照最高可上浮30%也应该是1.43元/平方米。”业主们认为,虽每平方米仅多收了7分钱,但也是不符合规定的。业主们还反映,当时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为1.5元/平方米,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这已超出了政府指导价。
市物价局表示,海伦堡虽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为1.5元/平方米,但已突破了价格浮动上限 (即1.43元/平方米),且未经物价部门核准。在接到业主投诉和本报反馈的情况后,物价部门当时已明确责令海伦堡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整改,清退多收费用。
2 收费下调了0.07元/平方米
虽然物价部门在6月份已责令海伦堡小区进行整改,但是近日仍有业主反映,整改并不及时。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直到8月份交物业费开始,物业公司才将标准降为1.43元/平方米,但被多收的物业费却一直未退。
“虽然每平方米多收7分钱不是很多,但整个小区算起来的就是一笔大数。”该业主说,即使按每户100平方米计算,一个月就是7元,被多收了约1年,那每户就是84元。目前收楼的起码超过300户,那就有2.52万元。
不过,另一业主李小姐不是这样算的,她认为物业应该是按照1.1元/平方米的标准退0.4元。“按照规定,物业公司突破基准价上浮是要到物价部门备案的,既然没有备案,那么就不能按1.4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李小姐说。3 物业
每平方米多收的7分钱肯定退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海伦堡小区物业公司经理郑先生,他告诉记者,业主的反映属实,目前确实只是调了标准,但未退回多收的费用。
郑先生说,其实按照该公司目前提供的服务,收1.5元/平方米是质价相符的。不过,由于工作疏忽,未及时备案和申请审核优质优价,可以说是合情不合法,愿意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整改。郑先生还表示,该小区从2009年8月份入伙以来,超出价格浮动上限 (即1.43元/平方米)多收的7分钱肯定会退回给业主的,主要是业主数量众多,核算有一个过程。
4 物业应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邹朝贵律师认为,由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在政府的指导价的范围内实行自由协商确认,故此,物业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不能超过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指导价的最高限价,否则,超过最高限价的部分无效。故此,本争议中,物业公司违反规定收取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超过政府相关部门最高限价7分钱,物业应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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