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买方卖方违约,卖方要求买方卖方写悔过书才能延续合同,怎么写?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买方违约,卖方要求买方写悔过书才能延续合同,怎么写?_百度知道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买方违约,卖方要求买方写悔过书才能延续合同,怎么写?
我有更好的答案
买卖协议双方,都是平等的如果一方违约,按照约定就可以没有规定写悔过书,纯属刁难一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你的具体情况不详,建议当地咨询律师
买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卖房要求买方写写悔过书可以延续合同,这是卖方的条件,应当满足。悔过书的格式:格式悔过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悔过书的标题通常是在第一行居中写上“悔过书”三个字。正文。悔过书正文需写明以下一些内容:首先,写清犯错误的基本过程,同时交待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造成的危害性。在叙述事情的过程时,要求要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清楚。其次,在分析所犯错误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正的决心和改正方案。改正方案要具体可行,以备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执行。落款。落款要求悔过人写出自己的姓名,并签上日期,需注意的是姓名前一般还需加上“悔过人”三个字。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买卖房屋双方(通过中介购买)已经签订合同,卖方要毁约,买方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买卖房屋双方(通过中介购买)已经签订合同,卖方要毁约,买方该怎么办?
咨询这方面的律师专家,请教一下,买卖房屋双方(通过中介购买)已经签订合同近2个月,定金2万元已经交付,这两个月一直在走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卖方突然说要毁约,他认为现在签订合同的这套房屋现在已经升值,比当时出售的时候贵了许多,所以不想卖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个人认为,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涨价、跌价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是双方当时订立合同应当有所遇见的,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履行过户手续,您有权向对方主张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标的比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活动,准备好相应证据。若有问题,欢迎追问。
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的10%,但我们更倾向于想要买房子,本身已经耽误了好久时间,这中间也会产生很多损失是不能表述的,关键是很耽误我们的事情。如过因为房子升值而毁约,除了违约金之外,由于升值造成的中间差价可以提出赔偿之类的吗?另外,我想知道,如果我们强调要履行合同,这样可以吗?
在诉讼过程中,您当然可以提出正当的诉求,但对方有权直接违约。故您应当向对方另加一条违约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因违约行为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XXXXX元(经济损失按照订立合同时房屋市场价评估,以及暂计XXX年XX月XX日时间点房屋市场价评估,的差价)。
目的:即使对方因为房屋涨价了不履行,但是您有权利要求对方将涨价部分赔偿给您。请采纳,谢谢。
现在是对方给我们发来通知函了,说是合同条款规定在某月某日办理公积金手续,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一次性付清款项,在30日内没有付清的,算是买方违约,解除合同。他现在就认为我们已经超过30天了没有付款,所以说我们违约。但是我们去公积金提交资料了,公积金系统升级无法办理业务,所以导致现在贷款还没办!这样是我们的责任吗?是我们违约吗?
仅仅从通知函应对角度考虑,那你们应该书面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并承诺手续办好后几天内完成办理公积金手续。
建议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诉讼准备。
采纳率:67%
毁约可以啊,双倍赔付定金好了,想毁约多卖钱,又不想赔违约金,没这样的好事
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或者双倍偿还定金。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二手房买卖业主违约,合同有写卖方违约,买方可选择成交价20%或双倍返还定金,能赔20%吗?业主提出签附加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浏览次数:0
二手房经纪人
20%在法律上是执行不了的,双倍返还定金可以执行,法院一般都以协商解决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通常双倍返还可以实现,20%实现不了
二手房经纪人
主要看合同内容,一般情况是单方违约的话是需要赔偿对方15%的楼价以及定金双倍返还的,主要还是看合同拟定的相关内容,附加协议有双方签名的话即有法律效应!
二手房经纪人
那就要看协议上面有没有注明买卖双方,一方违约需赔偿另一方双倍定金这条,业主提出签的附加协议看当时双方是否有达成共识,同意签署,如果达成共识,双方都签了的话,那就有法律效应。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4,asku:1,askr:412,askz:28,askd:91,RedisW:0askR:1,askD:539 mz:nohit,askU:0,askT:0askA:542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合同后,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_百度知道
合同后,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事实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房屋过户
,也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采纳率:67%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卖方违约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黎荣杰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981帮助人数
黎荣杰律师
个人网站: |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真实案例分析>Successful Cases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后买方要求继续履行
| 发布者: | 点击:1170次
案情简介马先生与刘先生与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了由马先生购买刘先生名下的涉案房屋,房屋合同价为229万,约定于日过户。其余未做约定。同时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定金为5万
案情简介马先生与刘先生与2015年9月19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了由马先生购买刘先生名下的涉案房屋,房屋合同价为229万,约定于2015年12月19日过户。其余未做约定。同时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定金为5万元,实际成交价为267万,其中首付款117万,剩余150万由刘先生配合马先生办理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时间双方并无书面约定,仅口头约定待马先生自有的房屋出售后拿到钱款即可交付给刘先生。涉案房屋内另有银行抵押贷款125万,双方口头约定待马先生首付款到位后由刘先生去提前还贷,涤除涉案房屋之银行抵押贷款。当天,马先生支付定金5万元。到了2015年12月19日,双方因首付款未能交付导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其后双方通过电话、短信交涉。刘先生告知马先生因房价上涨,不再出售该房屋,马先生表示要求继续购买涉案房屋。2016年3月10日,马先生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先生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其办理银行贷款,并在涤除涉案房屋抵押后配合马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搬离涉案房屋。马先生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涉案房屋。刘先生在收到诉状后同过律师向马先生邮寄了律师函,称因马先生怠于支付首付款,要求马先生在一个星期里支付剩余全部房款,否则将解除合同。同时刘先生向法院提起反诉,称马先生至起诉之日仍拒绝向其支付全部房款,系以其实际行为表示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致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要求解除双方就涉案房屋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约定实际成交价为267万元,却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记载房款为229万元,该条款无效,双方均有过错,但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当事人仍应按约履行。双方签订合同是约定了过户时间却并未对包括首付款在内的房款支付时间作出约定,并且被告方明确同意原告方对117万以外的余款以贷款方式筹措,现原告已付清117万元,向法院缴纳了剩余1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积极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履约的情况下,以原告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没有依据。据此,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求。争议法律焦点马先生迟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是否可以导致合同解除?马先生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约定由卖方刘先生配合买方马先生办理涉案房屋银行贷款事宜,该条款是否可诉?卖方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方?双方未约定涉案房屋交房事宜,买方是否可以要求卖方交房?律师评析第一,买方马先生迟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是否可以导致合同解除?针对这一问题,关键点还是在于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及其简单,仅仅约定了房款、首付款、过户时间。其余包括首付款付款时间、违约后果、合同解除条件等均未做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买方只要在起诉前支付首付款即可,退一步讲,买方迟延支付首付款构成违约,但双方未约定违约可解除合同,在该合同可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买方自可要求继续履行。但同时双方约定了房屋的过户时间,这个时间是明确的,因此卖方不在约定的过户时间配合过户即构成违约。《合同法》第六十条明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如何处理? 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在本案中,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现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问题,因此理应继续履行合同。第二,合同双方约定,剩余的150万由卖方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支付。现卖方不愿意履行卖方义务,自然也不再配合办理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判决强制卖方配合办理银行贷款?由于办理银行贷款,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贷款银行提供相应材料方可,在卖方不配合的情况下银行无法取得理应由卖方提供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强制要求卖方配合办理银行贷款。同时,法院考虑到买方尚未有150万余款未支付,未免之后买卖双方就该余款发生纠纷,在贷款不可行的情况下,法院要求买方现金支付150万到法院账户上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三,买卖合同双方未对交房做任何约定,应如何处理?在本案中,买卖合同双方未对交房做任何约定,因此买方在本案诉讼中一并要求卖方在配合过户后即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在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后,房屋的物权人为买方马先生,马先生自然享有相应的物权,即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诉累,买方自然要求卖方交付房屋。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对交房时间未作约定,但在过户与付款义务均已经本案处理的情况下,原告主张交房,并无不当,予以支持。结论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如今上海房价日益上涨的形势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家在利益驱动下以各种理由毁约,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惜支付违约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在合同订立阶段,最好咨询律师,起草一份内容详尽的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价款、定金、首付款及相应的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均作出明确约定,这样即使以后纠纷发生也可按约解决。其次,在卖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及之后的履约过程中要做一个有心人,积极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协议、付款凭证等,这样才能在诉讼中牢牢把握主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律师认为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进步的根本,也是人最美好的品德。买卖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应预见可能存在的房价涨跌,这亦是商业风险的一部分。双方均应承受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卖方不能因为房价的上涨而想尽办法去毁约,这既不为法律所容忍,也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最终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文章了。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没有更多文章。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黎荣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地区优秀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离婚,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诉讼案件。专业能力强,业务熟悉.思路敏捷,取证牢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方市场与卖方市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