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享产权 上海 保障房房的价格

  上海的共有产权房好像今年年底可以开始新一轮的申请了。我去年硕士毕业刚刚落的上海户口,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啊。  还有啊,大神们知道共享产权房的房一般都在哪个位置的吗,或者哪里有啊~欢迎老铁们多多指导啊,本人完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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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上海“共享房子”来啦!作为家长,你还在存钱买房吗?
谈到孩子的教育
你有故事或见解想要分享给大家听吗?
我们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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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共享单车之后,
相继出现了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汽车...
前段时间在网上炒的火热的“共享男朋友”、“共享女朋友”
如今,还有什么是不能共享的?
小编今天刷新闻,
“共享房子”都来了!
马云曾在公开演讲中说:“8年后,房价如葱!”但是2017年仍是房价大涨的一年,很多刚需购房者哈不容易凑足了首付,转眼间房价又涨了,很多人不得不把买房转变为租房。现“共享房子”来了,无疑是对上班族的一大福利!
共享房子真的能够实现?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和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由于这个房子的费用是由购房人和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后期购房人可从政府手中购买产权,直到最终取得所有占有权。
上海自2010年起开始试点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申请购买共享产权住房,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上海本地宝”整理的申请购买共享产权房的相关要求,希望能够帮到你们呦~
以下整合来自于“上海本地宝”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周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五)离婚人士,需离婚满3年,方可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在上海申请共有产权房是有门槛哒, 要 同时符合 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
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复审核查与公示
初审和复审的中止及后续处理
申请户登录后的复核
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
不批准的情况
上海保障房分为——
共有产权房
动迁安置房
申请对象不得同时申请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待其中一种类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共有产权房能卖吗?
除特殊情况外,共有产权房5年后才能转让。
5年后,如果你想买卖房子了,你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和材料。
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决定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并在书面通知送达后30日内与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利人签订转让合同,回购价格由你和原住房保障机构共同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质量的存量二手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你支付相应比例的回购款。
决定不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可以向他人转让,你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缴纳相应比例的转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转移登记。
详细政策可登录:http://www.shjjw.gov.cn/gb/node2/n8/
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以后很有可能购买共享住房即可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共享教育,知识共享
在这个“共享时代”,共享精神创造了很多的可能性,谈及共享,最先踏上共享之路的无疑是教育行业,教育行业崇尚知识的共享。但是唯一一点的不同在于,共享经济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但知识的共享,学习掌握的知识以及一些学习方法的精髓都是自己宝贵的财富。
共享住房对于在上海打拼的父母来说是个诱惑性政策,我们都想给自家宝贝最好的教育环境,有时候家长宁愿花数倍时间、精力和金钱在寻找外部优质的学习环境,而忽视了其实最好的教育就是提升孩子自身的能力。
一年前,一些小伙伴陆陆续续的加入了美国私塾这个大家庭,,一年的时间,孩子们的英语水平都有了惊人的进步,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可以和外教们自如的交流,这位小帅哥也成了我们的小小代言人。
与其羡慕别人家的孩子,不如让自家宝贝成为那样优秀的人!
更多精彩关注公众号:美国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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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共享房子来了!上海没买房的恭喜了!可能给你省下一大笔钱!
新媒体管家
问:2017什么词语最火?
答:共!享!
酷炫的共享单车
这个外形看起来灵的哦
骑车还觉得不够酷?那就来共享豪车!
(目前还未上线上海)
下雨?放心!有共享雨伞
再也不怕大雨将整个世界颠倒了
带孩子逛街累了?有共享遛娃小车
熊孩子这下不能乱跑了
共享健身房......这也有?
希望某些立flag的朋友不要再找借口了
手机没电?不存在!共享充电宝
它就是我的命
以后连手机都不用买了?共享手机!
这....惊了
甚至连共享房子都来了!
还有这种操作?!
所谓的共享房子
“共有产权住房”
1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呢?
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凑份买房。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房屋产权按照比例由政府和市民共同拥有。
2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你吗?
买房初期:这个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
买房之后:随着购房人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可以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
简单地说,就是你可以以优惠条件购入的房子,但是产权你和政府共有,将来有钱了,可以慢慢把产权都买回来!
3跟廉租房有何区别?
区别就是廉租房的房证上没有你名字,但是共有产权住房的房证可以有你名!
三种房子的区别
4产权分配比例如何?
产权一分为二后,购买者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能分到多少份额?是自主选定,还是按房屋售价各有不同?具体细则由各个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会面向社会公布。
5共有产权房价格如何?
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等基础上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6房子能卖吗?
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共有产权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不得申请购买完全产权,未取得完全产权,不得上市交易。
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可申请购买完全产权。届时,按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向政府支付政府所占份额的房款。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当地税务部门当年存量房交易价格评税系统价格为基准。
7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谁来交?
物业费和水电气之类,共有产权双方谁住房谁承担,也就是购房人承担。
8什么人能申购?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区)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由各县(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确定申请条件,并适时动态调整。
1、政府组织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无自有产权住房和其他用途房屋的本市各县(区)城镇户籍家庭,其中居住地在本市各县(区)的非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主申请人已经在居住地连续缴纳一定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本市各县(区)城镇户籍家庭。
注:非当地城镇户籍的家庭,需提供用工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用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劳动(聘用)合同。
9哪里负责分配?哪里申请?
比如,抽签:由各区县(房管局)监督指导开发商开展公开抽签的方式。(宜宾县试点就是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抽到就有。)
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非当地城镇户籍的家庭,需提供用工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用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劳动(聘用)合同。
5、市、县(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共有产权房继承、离婚怎么办?
共有产权住房办理继承或离婚析产的,继受人持有的产权份额不变,共有产权住房性质不变。
话说这么好的事情是真的吗?
答案:必须是!
目前北京市已经开始实施了!
北京市住建委还表示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
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
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ps:北京市推出共有产权房的“落户”是指户口迁移,比如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可以迁移落到房子上,并不是非京籍家庭买共有产权房,就可以落户北京。
再者,“共有产权住房”早在2014年就已经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里,2014年4月,住建部宣布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是不是瞬间感觉棒呆了?
如果你还不懂,就看看下面视频吧!
不管怎么说
共有产权住房对于一些人来说是福音
毕竟买房就轻松多了!
看了这么多
是不是还想问一句
什么时候会有共享男朋友
共享女朋友呢???
别着急,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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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促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号)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价格管理工作。
  第三条(价格形式)
  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包括项目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单套销售价格。
  第二章价格制定
  第四条(结算价格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开发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结算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结算价格由开发建设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
  (一)开发建设成本包括:
  1、土地取得费用。划拨土地为毛地的,土地取得费用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所支付的征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划拨土地为净地的,土地取得费用为向土地储备机构支付的费用。
  2、开发项目前期发生的管线搬迁、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三通一平&、灾害评价、环境评价、申请报告编制、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等前期费用。
  3、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地下构筑物、结构、装饰等)工程费用、水电气安装工程费用、附属工程费用及其他工程费用。
  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范围以内,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室外总体工程费用。
  5、管理费。划拨土地为毛地的,按不超过本条第(一)项第1、2、3、4、9目费用之和的2%计算;划拨土地为净地的,按不超过本条第(一)项第2、3、4、9目费用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7、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基本险费用。
  8、维修资金。
  9、其他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成本费用支出。
  (二)利润,按不超过本条第(一)项第1、2、3、4、9目费用之和的3%计算。
  (三)税金,按国家规定税目和税率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计算。
  政府指定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结算价格以保本为原则,结算价格由开发建设成本和税金两部分构成。开发建设成本和税金构成参照本条第(一)项、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不得计入结算价格构成的费用)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格:
  (一)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
  (二)建设单位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其分摊的各种费用;
  (三)各种与房屋开发建设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等费用;
  (四)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费用;
  (五)按规定已经减免的费用;
  (六)其他不应当计入的费用。
  第六条(结算价格确定)
  通过项目法人招投标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开发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建设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规定,制订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价格评定标准,报同级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定。结算价格通过竞价中标确定,并在建设项目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竞价中标的结算价格应当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经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可作适当调整。
  政府指定机构直接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或通过其他方式组织实施开发建设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建设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规定,并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拟订结算价格,报同级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定。
  第七条(销售基准价格确定)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折扣系数。
  周边房价:参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周边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新建同品质商品住房的市场平均成交价确定,具体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统计或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提供。
  折扣系数: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周边房价以及相近时期、相邻地段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平衡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购房人产权份额)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占周边房价的比例予以合理折让后确定。计算公式为: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90%)。
  第九条(单套销售价格的计算)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确定。单套房的上下浮动幅度,根据楼层、朝向、位置来确定。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以单套销售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应与以销售基准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相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条(定价核准)
  市级统筹项目的销售定价方案(包括销售基准价格、购房人产权份额等),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组织拟订,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核准。
  区(县)自筹项目的销售定价方案,由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组织拟订,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后,报区(县)政府审批核准,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经过核准的定价方案,一般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的,需重新核准。
  第十一条(定价方案申报要求)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向有关部门申报销售定价方案时,应包括:定价依据(包括结算价格及其依据、周边房价及其依据、其他统筹考虑的定价依据等)、价格方案(包括销售基准价格、购房人产权份额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方式取得房源的定价)
  政府指定机构通过收购、回购、配建等方式取得的房源,作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的,其销售基准价格参照本办法第七条计算确定。
  第十三条(定价方案公布)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定价方案经核准后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管理)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和项目结算(收购、回购、配建等)价格之差形成的余额,以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后政府产权份额所得资金,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筹用于政府收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政府优先购买、回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及保障性住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第十五条(规范收费)
  有关单位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收费,并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收费。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收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物业收费)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
  配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所在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明码实价)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实行明码实价销售制度,应明示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八条(上市转让和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购房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和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相关价格的确定办法,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规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市、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沪发改价督〔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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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注意了,政府的“共享房子”马上就要出来了
今年什么最火“共享”,什么事情是民生大事“房子”,当共享经济与买房这件事情相结合,能擦出怎样的“火花”?也许你已经听过“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甚至“共享宝马”,但是小编要告诉你的是政府已经开始出台“共享房子”难道以后买房子不用花钱了吗?快来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呢?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凑份买房,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共有产权属于你吗?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有疑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自己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哦~买房初期:这个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他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买房之后:随着购房人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可以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简单的说就是,你可以拼优惠条件购入房子,但是产权你和政府共有,将来有钱了,就可以慢慢把产权都买回来!跟廉租房有何区别?区别就是廉租房的房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共有产权住房的房证上可以有你的名字!三种房的区别如下:产权分配比例如何?产权一分为二,那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呢?这个具体细则由各个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会面向社会公布。共有产权房价如何?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等基础上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销售价格由有定价权的主管部门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实际租住2年以上的“公租房”其“租改售”的价格,可以在核定的销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动5%。房子能卖吗?房子能不能卖?多久能卖...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编告诉大家:不满五年的不允许转让,五年之后可申请购买完全产权,那之后房子就是你的了。最后补充一下,房子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都是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是不是觉得很赞!不敢相信是真的!以后落户、入学的事宜统统不是烦恼,这种好事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答案是:目前北京市已将开始实施了,另外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也列入了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价格低,有政府共同承担合伙人,完全不担心高利息问题,买房看起来真的不是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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